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1937年的會議)

中央政治局會議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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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召集。

召集程式,歷次會議,

召集程式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召集。《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歷次會議

召開時間
主要內容
2019年10月24日
研究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開。
2018年12月27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
2018年12月13日
分析研究2019年經濟工作;聽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匯報,研究部署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018年11月26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2018年10月31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當前經濟工作。
2018年9月21日
審議《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和《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2018年7月31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2018年6月29日
審議《關於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意見》。
2018年5月31日
審議《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
2018年4月23日
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關於新時代加強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的意見》。
2018年3月30日
聽取2017年省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情況匯報,對打好脫貧攻堅戰提出要求。
2018年2月24日
決定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
2018年1月30日
聽取和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
2018年1月12日
研究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會議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聽取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稿在黨內外一定範圍徵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後將檔案稿提請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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