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

基本介紹

  • 書名:《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頁數:313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金融出版社
  • 作者: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 出版日期:2008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494699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後記,序言,

內容簡介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釋義》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起草說明
第一部分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釋義
導讀
第一條 定義條款
第二條 協定的構成與效力等級
第三條 本主協定的適用範圍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第五條 支付或交付義務的履行
第六條 履約保障機制
第七條 違約事件
第八條 違約事件的處理
第九條 終止事件
第十條 事件的等級
第十一條 終止事件的處理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後的計息
第十三條 契約貨幣與終止貨幣
第十四條 轉讓
第十五條 不放棄權利
第十六條 電話錄音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通知形式與生效
第十九條 協定的簽署、生效與修改
第二部分《履約保障品檔案》釋義
導讀
第一條 定義條款
第二條 履約保障品提供方式
第三條 應提供的履約保障品金額
第四條 履約保障品的交付與返還
第五條 履約保障品的替換
第六條 提前終止情況下履約保障品的處置
第七條 計算或估值的爭議處理
第八條 孳息
第九條 其他
第三部分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定義檔案》釋義
導讀
l一般定義
2利率衍生產品
3債券衍生產品
4匯率衍生產品
5信用衍生產品
附錄一《NAFMII主協定》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
中國銀行問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補充協定
履約保障品檔案
履約保障品檔案補充協定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定義檔案
交易確認書
附錄二銀行間市場相關規章制度
l.《銀行間外匯市場管理暫行規定》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到期收益率計算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擴大遠期結售匯業務試點的通知》
4.《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管理規定》
5.《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遠期交易信息披露和風險監測有關事項的通知》
6.《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擴大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開辦人民幣與外匯掉期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7.《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
8.《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外匯指定銀行對客戶遠期結售匯業務和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備案操作指引)的通知》
9.《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回購定盤利率事宜的批覆》
10.《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構建中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有關事宜的通知》
……
附錄三
附錄四
附錄五
附錄六
後記

文摘

【釋義】對質押式履約保障而言,所出質的現金、債券或其他權利憑證(作為孳息的主物)雖然為質權方占有,但所有權仍屬於出質一方,因此,其孳息應歸屬出質方,質權方在返還履約保障品的同時應將其孳息一併返還。
如果履約保障品是保證金,則其利息與本金在同一賬戶中,質權方只需將其一併返還即可;如果履約保障品是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託管的債券,由於其質押採取凍結的方式,其問的派息本來就支付給提供方,質權方無須額外返還。
(二)轉讓式履約保障
交易雙方可以約定由轉讓方獲得已轉讓的履約保障品所產生的孳息的等值物。若交易雙方作出上述約定,則:
【釋義】對轉讓式履約保障而言,情況相對複雜一些。由於履約保障品(作為孳息的主物)在提供時,其所有權就發生了轉移,因此,其孳息應直接歸屬受讓方。但考慮到履約保障品的轉讓金額與交易雙方的風險敞口應該是相對應的,根據經濟合理的原則,受讓方應將該孳息的等值物轉讓給轉讓方。值得一提的是,轉讓孳息的等值物並不是必需的,交易雙方可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是否轉讓履約保障品孳息的等值物。
1.履約保障品為現金的,除非交易雙方另有約定,受讓方應在每個月最後一個營業日向轉讓方支付履約保障品產生的孳息(扣除依法應繳納的稅款)的等值物。若履約保障品為人民幣,孳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單利計算,若履約保障品為外幣,孳息的計算遵從市場慣例。
【釋義】履約保障品為現金形式的,本項約定受讓方應在每個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支付履約保障品的孳息。如履約保障品為人民幣現金,其孳息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單利計算,如為外幣,則由雙方自行約定。

後記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授權,交易商協會於2007年10月發布了《主協定》相關文本。《主協定》是加強市場自律、規範市場參與者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行為的基本準則,是中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規範、標準文本,是中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至關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作為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主協定》的發布是中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發展的里程碑事件,必將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為了幫助廣大市場參與者準確理解和深入把握《主協定》的起草背景和條款含義,交易商協會組織編寫了本書。
本書的突出特點是實用性、權威性、系統性。參加本書編寫的人員都是直接參與《主協定》起草、修改的法律專家和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實際工作者,在寫作過程中,編寫組成員結合國際、國內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實踐,對《主協定》條文進行了深入淺出的闡釋,有的還列舉了具體實例進行說明。另外,本書在附錄部分選錄了近年來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方面的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以方便廣大金融市場實踐工作者使用,也可供有關研究人員研究之用。
真誠地希望本書能為大家理解和把握《主協定》的內容及其實際套用帶來有益的幫助。由於編寫時間匆促,錯誤、疏漏在所難免,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序言

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是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世紀70年代興起之後,發展十分迅速,已經在世界金融市場體系中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金融改革的關鍵時期,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有利於我國防範金融系統風險,維護經濟和金融的平穩運行,有利於完善我國金融巨觀調控機制和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促進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提高我國金融的國際競爭力。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衍生產品本身是一把“雙刃劍”,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也能帶來風險,這就要求我們要趨利避害,注意對市場的規範。可以說,發展是目的,規範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與保障。要實現市場的規範發展,首先就要建立完善的市場基礎制度,從國際經驗來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是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特別是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市場最為重要的制度安排。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的《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定》是我國第一份囊括了所有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統一而通用的主協定,融合了國、際經驗和我國的法律實踐,構建了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規則和市場慣例,對促進我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規範發展,加強市場自律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由於該主協定是一個法律文本,語言精練,法律術語繁多,諸多條款需要進一步解釋,為此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組織編寫了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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