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味品協會

中國調味品協會

中國調味品協會由全國醬油、食醋、醬類、醬醃菜、腐乳、烹調酒和各種調味料生產經營及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組成。是跨地區、跨部門、不分所有制的全國性、非盈利性行業組織,是國家一級協會,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業務上歸國家經貿委指導。它是根據自願參加、平等互利的原則組成,按照民主協調原則開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調味品協會
  • 性質:全國性、非盈利性
  • 等級:國家一級協會
  • 業務指導:國家經貿委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業務範圍,組織章程,

主要職責

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在協會會員和政府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既反映調味品行業的願望和要求,為企業服務,又接受政府部門委託做好行業管理工作,推動調味品行業發展。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2016屆中國(國際)調味品及食品配料博覽會在上海世博展覽館召開,益海嘉里旗下的金龍魚芝麻油獲得2016中國調味品芝麻油產業著名品牌的殊榮。

組織機構

秘書處下設六部、室,其各自的主要職能如下:
一、信息部:負責協會信息工作,開展行業信息交流和諮詢服務。包括:建設中國調味品協會網站、編輯出版協會內部通訊及正式刊物;建設協會資料庫;開展行業統計調查、進行市場預測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等工作。
二、對外聯繫部:負責協會對外聯絡與交流工作。包括組團出國考察;與國內外協會的交流合作;與協會會員單位和有關行政部門的聯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和開展國際合作項目等工作。
中國調味品協會中國調味品協會
三、科學技術部:負責調味品行業科學技術的發展與研究,開展行業技術交流和諮詢服務。包括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和技術推廣與轉讓;行業標準化工作;協會專家技術委員會的工作協調;召開行業技術交流研討會;負責中國調味品協會技術研究發展中心的管理工作。
四、培訓部:負責調味品行業生產技術、企業管理和市場行銷等培訓工作。包括生產技術與工藝培訓、調味品檢化驗員培訓、GMP和HACCP培訓;人力資源開發培訓和市場行銷培訓等工作。
五、辦公室:負責協會辦公行政事務及人事管理的工作。包括人事勞資管理;檔案管理;會員入會審核;組織起草協會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配合各部門開展工作等。
六、財務部:負責協會日常財務、年度預算和投資理財的工作。包括各類帳目的登記工作;如實編制《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各類報表;定期向會長、秘書長匯報財務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財務預算;制定協會投資計畫等工作。

業務範圍

一三五工程
確定一個目標
在社會主義的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中,承前(部門管理)啟後(行業管理),理清思路;承上(各級政府)啟下(各類企業),理順關係。千方百計做好調味品行業管理工作,為中國調味品工作的發展振興和走向世界而奮鬥。
創建三個一流
建設一流協會:全力建設中國食品工業領域唯一的調味品行業國家一級協會。
提供一流服務:為調味品工業和企業提供生產、技術、工藝、產品質量標準、信息諮詢和市場行銷方面的全方位服務。凡是行業需要和會員企業要求協會做的工作,都應該按照民政部關於協會建設有關規定,以高度的熱情和耐心,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培訓一流人才:按照人盡其才的原則,按崗設人,因事聘人,定向進行目標培訓,全面提高秘書處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個人綜合素質。
抓好五項建設
思想建設:搞好政治思想素質和個人道德素質建設。
組織建設:根據協會發展情況,不斷調整組織結構,充實調整人員結構。
制度建設:按照有關法律和民政部關於社團建設的政策性檔案,建立健全各類規章制度,逐步由初創期的“人治”向“法治”過渡。
實力建設:按照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靠會員會費和資助維持協會正常運轉;靠組織活動增加協會經濟實力;靠市場手段和知識經濟提高秘書處工作人員待遇。
文化建設: 三不 三比 三看
不講空話、比學習、看素質高低。
不講大話、比干勁、看活動多少。
不做閒人、比貢獻、看效益大小。

組織章程

中國調味品協會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 中國調味品協會,英文名稱:China Condiment Industral Association,縮寫:CCI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從事調味品生產、經營經銷、科研的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個人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全國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 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引下,為促進調味品工業生產經營、科技進步、管理水平提高、推動和振興調味品工業作出貢獻。本協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政府部門的巨觀指導下開展工作,在會員和政府部門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的作用,既反映行業願望和要求,又接受政府委託,搞好行業自律,推動行業發展。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根據黨和國家經濟建設的總任務和改革開放的形勢,結合行業特點發展方向和具體情況,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需求及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二)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提出我國調味品行業的生產發展規劃、制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劃和有關經濟政策的建議和管理辦法並開展工作:
(三)組織協調行業的產、供、銷關係,加強本行業部門之間、地區之間的橫向聯繫,促進行業內部各種形式的合作和聯合,促進行業的市場行銷水平。
(四)組織開展國內外調味品生產、技術、管理、設備等方面學術研討,技術交流、技術培訓和企業管理培訓等活動。代表本行業參加國際組織及有關會議。組織協會成員單位出國考察交流,邀請和接待國外同行來訪,搞好國內外的技術培訓和人才管理培訓活動,做好國內外調味品機械設備的消化,吸收、試製、定型和推廣工作。促進調味品行業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五)組織好挖掘、整理和發展傳統的調味品工作,研製開發新品種和利用新原料,為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服務。組織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
(六)根據行業和市場要求,規範市場行為,確保消費者利益。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提高產品質量。
(七)搞好聯合攻關研究,開展工程技術諮詢服務,促進會員單位之間的經濟技術合作。
(八)組織收集本行業國內外技術情報、經濟信息、生產情況和發展趨勢,依照有關規定出版刊物;搞好市場預測,指導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
(九)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主辦調味品行業的各類展覽會、博覽會,以幫助企業開展新的經營領域和流通領域,提升企業品牌;並協助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經營管理方法,促進國內調味品企業的現代化快速發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凡直接從事調味品生產,銷售及與本行業有關的科研、工程設計、教學、設備製造和配料的企業、事業單位,承認本協會章程,交納會費,可以申請為本團體的單位會員。凡從事與調味品行業有關的科學研究與生產技術人員,可以申請成為本團體的個人會員,不須交納交會費。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熱心於調味品行業的各項事業,並願意為行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獲得本協會所掌握的信息,技術、資料使用權和編印的刊物。
(七)有提請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為協會主辦的期刊撰寫稿件;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 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 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 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 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 、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副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果法定代表人選擇會長或者理事長,內容填寫提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如果有實體機構,請選中此選擇框)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 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 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 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 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8 年5 月20 日第四次(註明屆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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