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研究會

中國能源研究會

中國能源研究會成立於1981年1月,是由中國能源科技與管理工作者和能源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學術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2014年,研究會成為國家能源局第一批16家研究諮詢基地之一。

據2018年6月中國能源研究會官網顯示,研究會下設16個專業技術委員會和11個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能源研究會
  • 外文名:CHINA ENERGY RESEARCH SOCIETY
  • 簡稱:CERS
  • 創辦時間:1981年1月
  • 類別:社會團體
  • 屬性:學術團體
  • 主管部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 現任領導:理事長:吳新雄
    秘書長:鄭玉平
  •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
  • 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02248X
  • 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歷史沿革,組織體系,機構設定,組織會員,業務資產,建設成就,活動交流,報刊資源,人才培養,獎項設定,科普活動,文化傳統,形象標識,精神文化,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1980年12月26日至1981年1月6日,國家科委在北京香山召開了全國第二次能源座談會,同時成立了中國能源研究會。
1984年11月19日至23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二屆代表大會在重慶召開。
1990年11月19日至21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
2009年4月25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
2015年12月25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吳新雄主持召開專業委員會和分支機構工作座談會。
2017年9月16日至17日,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聯辦的中國能源研究會2017年會在北京舉辦,年會以“中國能源創新發展”為主題。
2018年3月27日,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會議在北京召開。
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會議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會議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能源研究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決定研究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選舉新的理事會;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負責領導研究會開展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下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制定和審查工作計畫,領導研究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進行獎勵和表彰活動,推薦優秀科技人才;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分支結構
據2018年6月中國能源研究會官網顯示,研究會下設16個專業技術委員會和11個直屬機構。
分支機構
專業技術委員會
能源系統工程專業委員會
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
能源與環境專業委員會
城市能源專業委員會
農村能源專業委員會
新能源專業委員會
節能與企業能源管理專業委員會
能效與投資評估專業委員會
熱力學與工程套用專業委員會
地熱專業委員會
分散式能源專業委員會
能源監管專業委員會
能源網際網路專業委員會
儲能專業委員會
電能技術專業委員會
燃料電池專業委員會
直屬機構
能源政策研究中心
中能智庫
《中外能源》雜誌社
培訓中心
節能減排中心
電力安全與應急技術中心
城鄉電力(農電)發展中心
能源網路安全技術研究中心
北京國際能源專家俱樂部
中國煤炭經濟30人論壇
電力改革發展30人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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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中國能源研究會的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包括外籍名譽會員)和團體會員。
  • 入會退會
1、具備條件
申請加入研究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研究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研究會的意願;
三、在研究會的業務(能源)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1.1、個人會員
(1)、大學本科畢業,有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或自學成才取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能源科技工作者、管理人員、技師及技術創新者;
(2)、從事能源科技和管理、熱心和積極支持研究會工作的社會人士;
(3)、對能源科學技術的發展有重大貢獻,具有較高學術威望,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與研究會進行科技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經研究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可授予研究會名譽會員稱號。
1.2、團體會員
與研究會專業(能源)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願意參加研究會有關活動,並支持研究會工作的科研、教學、生產、管理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有關的學術性團體,均可申請成為團體會員。
2、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和研究組織工作委員會批准;
三、由研究會理事會授權組織工作委員會發給會員證。
3、退會說明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研究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研究會活動,經研究會提示一年仍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研究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 權利和義務
1、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1、個人會員
(1)、研究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研究會的學術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
(3)、獲得研究會服務和取得研究會編輯、出版的學術資料的優先權;
(4)、對研究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1.2、團體會員
(1)、優先派代表參加研究會有關活動;
(2)、優先取得研究會編輯、出版的學術資料;
(3)、優先獲得研究會提供的技術諮詢;
(4)、對研究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2、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研究會的決議;
二、維護研究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研究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研究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能源科技資料。

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是:
一、圍繞國家的能源戰略和政策、能源管理和能源科學技術的重點課題,組織和推動各種形式的科學研究工作,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
二、宣傳能源形勢和能源科學技術的新發展,傳播推廣能源開發和能源節約的先進技術,普及能源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
三、開展能源科技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加強與中國國外、境外有關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聯繫和合作,促進國際間能源政策研究和能源先進科學技術的交流。
四、編輯出版能源領域科學技術學術書刊資料。
五、為國家制定能源戰略和政策、能源規劃和能源法規,提供諮詢服務和建議。接受國家、地區、部門和企業的委託,進行能源軟科學項目的研究和論證。
六、接受有關部門和企業的委託,組織或參與能源科技項目的研究和論證,科技成果的鑑定和評價。
七、加強同中國國內有關科學技術團體、科學工作者的聯繫與協作,交流成果。
八、開展能源科技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培養、發現和推薦能源科技和管理人才。
九、團結會員,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呼聲,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開展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撥款或有關部門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研究會設立的能源基金;
七、其他合法收入。

建設成就

活動交流

  • 電力可持續發展高層圓桌會議
為深入開展能源政策研究,針對電力行業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通過廣泛和深入的探討,為電力可持續發展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中國能源研究會邀請能源行業高層代表共同搭建電力可持續發展高端對話平台—“電力可持續發展高層圓桌”。
2018年6月9日,以“電改與電力市場建設促低碳轉型”為主題的“電力可持續發展高層圓桌會議”在京召開。會議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承辦,自然資源保護協會協辦。
  • 能源經濟形勢專家論壇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戰略思想,深入實施“節約優先、立足國內、綠色低碳、創新驅動”四大戰略,推動能源產業向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轉型,中國能源研究會和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聯合發起“中國能源論壇”,致力於打造能源領域政、產、學、研、融一體化的高端交流合作平台。
2017年1月5日,中國能源研究會和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在中國科技會堂聯合舉辦中國能源論壇第一期“能源經濟形勢專家論壇”。
  • 中國能源智庫論壇
2017年12月11日,“2016中國能源智庫論壇”在北京開幕,論壇由國家能源局指導,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王欽敏出席開幕式,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吳新雄,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曉林等出席論壇開幕式並致辭。
2016中國能源智庫論壇2016中國能源智庫論壇

報刊資源

中外能源》是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的學術期刊。
《中外能源》立足能源領域,特別是石油、天然氣、煤炭及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就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產品的開發套用進行報導。被美國化學文摘(CA)、美國《烏利希期刊指南》、美國《劍橋科學文摘》(CSA)、美國《石油文摘》(PA)、中國期刊網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國學術文獻網路出版總庫、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收錄。

人才培養

獎項設定

  •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創新獎
為深入貫徹能源發展“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思想,推進實施《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鼓勵能源領域自主創新,促進科學研究、技術研發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結合,推動能源領域管理創新與技術創新,促進現代能源創新體系建設,充分調動能源領域工作者的創新積極性,表彰和獎勵能源領域的創新成果,中國能源研究會決定自2017年開始設立“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創新獎”,獎勵在能源管理與技術創新領域中取得卓越成績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獎項設定為:能源管理創新獎和能源技術創新獎兩大類。其中,能源技術創新獎再分設電力、煤炭、油氣、核電與可再生能源等專項獎。評審委員會根據實際申報情況,評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科普活動

  • “走進核電”科技活動周
2018年5月24日,全國科技活動周期間,中國能源研究會李晶華副理事長率隊到陽江核電科普教育基地參加科普下基層活動。在東平中學活動現場,李晶華作了“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能源發展政策”報告,中廣核總經理助理、陽江核電董事長楊卡林作了“發展生態核電”主題宣講。
  • “節能減排,從我做起”主題科普宣傳活動
2017年5月30日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第一個“全國科技工作者日”。
中國能源研究會為配合宣傳“全國科技工作者日”,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珠海、哈爾濱、拉薩等全國23個省區的35個城市,設定了41個宣傳點,開展“節能減排,從我做起”主題科普宣傳活動。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標識標識
中國能源研究會的形象標識是由研究會英文名縮寫字母和中文名以及火焰形象組成的圖案。中國能源研究會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聯繫能源科技工作者的紐帶,是發展中國能源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精神文化

中國能源研究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指引下,貫徹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技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和“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廣大從事能源科學技術的科技工作者,積極促進能源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能源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能源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國家、地區、部門制定能源政策、能源規劃和能源法規提供科學的方法和依據,努力做好決策諮詢工作,為提高能源科學技術水平和能源管理水平,促進中國能源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中國能源研究會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提倡改革、創新、求實和協作的精神,發揮多學科、綜合性的優勢,充分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講究工作效率與方法,使會員為中國能源事業的興旺發達而努力工作。

現任領導

中國能源研究會第七屆理事會
顧問:黃毅誠史大楨柴松岳、張國寶
理事長:吳新雄
常務副理事長:史玉波、周大地
副理事長:於崇德、王敏、王禹民、田會、李東、李輝、李慶奎、楊長利、吳吟、吳偉章、沙先華、張偉、陸啟洲、陳進行、陳建華、祖斌、胡敏、賀錫強、高嵩、曹培璽、曹耀峰、喻寶才、譚建生
特邀副理事長:丁民丞、於新陽、石定環、朱永芃、李晶華、鐘俊、洪禮和、韓水、傅成玉
秘書長:鄭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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