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Chinese Society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CSBME)成立於1980年11月,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科協,掛靠單位為衛生部,是從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活動的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民眾團體,是具有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是發展生物醫學工程事業的主要社會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 外文名:Chinese Society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CSBME
  • 成立時間:1980年11月
  • 組織性質:全國公益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
  • 主管部門:中國科協
學會概況,歷史沿革,學會宗旨,學會刊物,學會成績,組織機構,歷年理事,組織章程,

學會概況

歷史沿革

學會誕生
六五期間,正值國家進行大規模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潮,科學技術迅猛發展,醫學科學現代化已提上日程。在制定我國七五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期間,在我國著名醫學家、中國醫學科學院黃家駟院長倡議下,後經國家科委正式批准成立了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科組,由當時的衛生部長錢信忠任名譽主任委員,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校長黃家駟任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校長高景德、國家科委李壽慈司長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科委方毅主任頒發了聘書。學科組成員如:蔣大宗、呂維雪、江丕棟、陳明進、楊子彬、周蕙蓮、童衍傳、楊國忠(兼學科組秘書)李宗明、鄭振聲、周禮杲、黃秉憲、徐智章等。於1979年在天津市薊縣召開了學科組成立大會,制定我國第一部生物醫學工程發展規劃——《1978-1985年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發展規劃(草案)》,這為後來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的成立奠定了基礎。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在黃家駟院長的領導下,學科組悉心籌備,經中國科協批准,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於1980年11月在北京召開大會,宣布正式成立,同時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上選舉產生了以黃家駟院長為理事長的第一屆理事會,理事50人,理事會成立了相應的辦事組織機構,成立了學術、組織、編輯、對外聯絡、教育以及普及工作委員會。
學會歷屆理事會構成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根據章程每四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換屆改選成立新的理事會。學會自成立以來共召開了六次會員代表大會:1980年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以黃家駟院長為理事長的第一屆理事會;1985年在山東煙臺召開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以顧方舟院長為理事長的第二屆理事會;1988年在山東淄博召開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顧方舟院長連任學會理事長;1992年在江蘇南京召開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以巴德年院士為理事長的第四屆理事會;1999年在天津楊村召開的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以劉德培院士為理事長的第五屆理事會;2004年在武漢召開了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六屆理事會,劉德培院士連任學會理事長。
學會加入國際組織情況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於1986年正式成為國際醫學與生物工程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n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IFMBE)的團體會員,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組織活動,並在國際組織中擔任重要職位。從1988年開始學會每年組團參加世界醫學物理和生物醫學工程大會(1988年在美國San Antonio,1991年在日本 Kyoto,1994 年在巴西Rio,1997年在法國Nice,2000年在美國Chicago)。在1988年San Antonio 的IFMBE代表大會上, 台灣(Taipei, China)被接納為會員,蔣大宗教授當選為執行委員(1988-1994年)。1997年Nice的代表大會上楊子彬教授當選為執行委員(1994-2000年)。1997年康振黃教授被榮選為IFMBE科學院的fellow。2003年8月24日至29日,經中國科協批准,學會組團前往澳大利亞悉尼參加國際醫學物理與生物醫學工程學術會議暨國際醫學生物工程聯合會和醫學物理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經過激烈的競選演說及投票選舉,學會理事長劉德培院士當選IFMBE執行委員,學會臨床工程分會劉貴興教授當選IFMBE臨床工程工作委員會委員,學會秘書長鬍逸民繼任國際醫學物理組織理事,楊子彬教授被國際醫學生物工程科學院(International Academy on Medical and Biological Engineering, IAMBE)授予Fellow榮譽稱號。在IFMBE新一屆領導班子工作會議上,劉德培院士被任命為IFMBE國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co-chairman),亞太地區工作組副主席(co-chairman),並協助有關WHO的工作。27年來我們在IFMBE執行委員會中占有一席之地,既反映了我國學會在國際上的影響,同時也促進了學會的國際交流工作。學會通過參加此次會議提高了我國在醫學物理與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為今後加強該領域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奠定了基礎。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1986年我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順利的加入IFMBE,但隨即台灣也申請加入IFMBE。按當時的IFMBE章程一個國家只有一個學會會員,如果台灣也被接納會造成兩個中國的政治問題。1987年9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第三次學術會議, 學會邀請當時的IFMBE主席Nandor Richter (匈),副主席R.M. Nerem(美)以及1979-1982年IFMBE主席 M.Saito(日)等國際友人參加。他們對我國生物醫學工程在不到十年內得到如此迅速發展留下深刻的印象,並認識到根據當時的章程台灣加入IFMBE可能會造成不良後果的嚴重性。北京會後在他們一個中國的指導思想共識的周旋下,IFMBE修改章程中有關會員的規定為:"-----When, because of the size of the country or for other good reasons, there are several organizations in the field of Medical and Biomedical Engineering in a single country wishing to become Members of the Federation, the Federation may accept as a Member an affiliation of these societies.-------"。1988年San Antorio 我國代表團第一次正式參加IFMBE代表大會,在會議上投票通過上述的對會章的修改,並以“一個中國”的原則投票接納台灣學會以Taipei,China的名義成為正式會員。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學會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情況
學會成立27年來,立志於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的發展,高度重視學術交流,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的特點是交叉學科與技術專業覆蓋面寬,因此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是一個跨學科、跨專業、跨部門的學術團體。會員由理、工、醫、生物等多個學科的科技人員組成,專業背景很不相同,如何組織好學術活動為廣大科技人員創造一個學術交流,溝通思路,把廣大生物醫學科技工作者工作的重點集中到防病、治病、保護人民健康上來,就成了學會工作的首要任務。為充分體現廣大科技工作者的艱苦勞動和創新實踐,根據本學會“理、工、醫”結合和學科高度交叉的特點,學會不斷地改進學術交流的方式方法,搭建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學術交流平台,充分發揮學會的橋樑紐帶作用,組織管、產、學、研、醫各界人士交流經驗,深入討論,不斷提高學術水平,充分發揮了“學術交流是原始創新的源頭之一”的作用。學會及所屬分會結合我國醫療衛生現狀,積極圍繞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發展的熱點、亮點、前沿問題,認真地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27年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共舉辦各類學術會議1300餘次,會議參加人數10餘萬人,交流論文2萬餘篇,許多論文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有力地推動著我們生物醫學工程科學的進步。
學會主辦期刊情況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自成立以來就非常重視期刊編輯出版工作,目的是為廣大會員、科技工作者創建學術交流的園地。學會現主辦四種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的刊物:《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英文版)》、《中國心臟起搏與心電生理雜誌》、《中國血液流變學雜誌》。作為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對外進行學術交流的代表性刊物,這四種刊物逐漸成為我國生物醫學工程科技工作者發表論文、溝通學術思想、交流學術經驗的重要園地。以《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為例,自1982年創刊以來,在學會編輯工作委員會領導下,經過編輯部同志們的努力,堅持了按時出刊、全國發行,開始為季刊,由於稿件增多,壓稿時間過長,為了滿足廣大科技工作者的需要,現已改為雙月刊。學報的質量不斷提高,現已被國內外知名的文獻庫收錄,成為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刊物。1999年被評為國家優秀科技刊物,獲三等獎。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學會還編輯出版了學會工作內部《通訊》,向學會理事、專業分會和地方學會及時通報學會工作信息,反映理事、常務理事和廣大會員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起到溝通的作用。
為慶祝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成立25周年,學會於2005年與衛生部主辦的《中國衛生畫報》雜誌社聯合編制一期《中國衛生畫報——生物醫學工程專刊》,已於2006年3月出版。《畫報》充分展示了我學會在過去25周年的發展和所取得的成就。
除此之外,各分科學會也根據自己專業領域的特點出版了專業雜誌,出版的雜誌還有:《中國醫學物理學雜誌》、《透析與人工器官》等。各地方學會也出版了地方性雜誌,如:《北京生物醫學工程》、《上海生物醫學工程雜誌》及四川省學會出版的《生物醫學工程雜誌》、山東省學會出版的《生物醫學工程研究》、天津市學會出版的《生物醫學工程與臨床》等。總的看來,學會的編輯出版工作20年來有較快的發展,有的雜誌由於論文水平較高、刊物內容新穎、創新性強,因此在發表論文,交流學術經驗,活躍學術思想等方面深受廣大科技工作者歡迎,積極地推動著我國生物醫學工程科學事業的發展。
科普工作
生物醫學工程是一門新興科學,又是與醫學防病治病密切相關的科學,為了喚起更多科技工作者、領導部門對生物醫學工程的了解和重視,得到更多的支持,我們學會20餘年來在科普方面是做了大量工作,編輯出版科普宣傳刊物,在報刊雜誌上發表了一些科普性文章,特別是有的分科學會,如:超聲分會、心臟起搏與電生理分會,醫學物理分會等還舉辦了科普培訓班,在廣播電台、電視台舉辦了有關生物醫學工程新技術新方法的講座,在中國科協舉辦的科普活動周中,請專家走上街頭向廣大民眾宣傳這門新興科學與防病治病的關係,受到好評。黨中央、中國科協提出加強科普工作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的號召,學會專門成立科普工作委員會,科普工作由專人負責,形式不斷創新,如增強“互動活動“等,內容上更加注重前沿科技與大眾健康的綜合體現。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學會宗旨

學會本著為繁榮發展我國的生物醫學工程事業,加速實現我國醫學科學現代化,推動我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和產業化發展作貢獻的宗旨,在積極推動學科建設、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編輯、出版生物醫學工程學術書刊、大力普及生物醫學工程科學技術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動生物醫學工程產業化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學會刊物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本刊是全國生物醫學工程工作人才溝通學術思想、交流學術經驗的園地。報導有創造性的最新科研論文和研究簡訊。包括學科有:人工器官和生物醫用材料,生物效應,生物信息與控制;生物力學;生物醫學儀器;中醫工程;臨床工程等。讀者對象是國內外生物醫學工程學工作者、醫務工作者以及其他從事自然科學研究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
中國心臟起搏與心電生理 《中國心臟起搏與心電生理》雜誌是心血管學領域新興學科的專業性學術期刊,在國內心血管心律失常方面具有重大影響和享有較高的學術權威。面向廣大的醫務人員,特別是心血管專業的醫務工作者,介紹信臟器伯、心電生理、心律失常學科的國內外重要進展,以及新的診療技術、防治經驗等。多次榮獲國家及湖北省優秀期刊,影響因子排序在同類期刊中名列前茅。

學會成績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從創立的那天起,由小到大,發展到今天,已經擁有20個專業分會,基本涵蓋了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相關專業。學會於1987年被授予先進學會榮譽稱號;2002年榮獲千廠千會協作行動優秀組織獎及優秀項目成果獎;2003年榮獲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先進學會;2005年被授予科技服務先進獎;2006年被評為全國科普日活動先進單位。
近年來,學會在為政府決策諮詢、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以及密切政府、企業和學術界關係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學會承擔了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醫藥局、認監委等部門多項委託項目,為國家制定中長期規劃,加強對生物醫學工程發展的巨觀調控和資金決策,真正起到了專業參謀的作用,促進了生物醫學工程高技術產業化進程。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1.2003年,我國一些地區發生了嚴重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在黨中央和國務院堅強領導和統一部署下,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和科技工作者一道,日以繼夜地勤奮工作,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腳踏實地、奮發進取,充分發揮科技團體優勢,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包括科協網上學術交流),向政府建言獻策,諮詢服務,為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等20餘項工作,共同構築起堅不可摧的抗擊疫情的鋼鐵長城,為奪取防非典工作的勝利做出貢獻。學會得到中國科協授予的“防治非典型肺炎先進學會”稱號。學會副理事長俞夢孫院士和心臟起博與心電生理分會主任胡大一教授獲得“全國防治非典型肺炎優秀科技工作者”稱號。通過這次事件,人們的觀念得到改變,學術團體的橫向聯繫的組織功能和專家聚集的優勢以及為政府建議中的超脫客觀性得到充分體現,同時充分發揮了學會在黨聯繫科技工作者中的橋樑紐帶作用,使政府和企業更加了解學會。學會工作得到社會的認可。
2.學會組織學科領域的兩院院士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關於“醫療器械發展”的建議,使國家對生物醫學工程(BME)的投入增加到數十億元,之後學會組織專家完成國家發改委委託編寫的“生物醫學工程產業發展戰略研究”調研報告,在該報告基礎上,國家發改委於2003年2月正式向全國發布組織實施“生物醫學工程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簡稱“專項”)公告。為組織實施“專項”報告的落實,國家發改委動議, 每年由學會組織召開“中國生物醫學工程高技術產業化發展研討會”,管理部門,企業,學術界共濟一堂,共謀生物醫學工程高技術產業發展,搭建起三足鼎立的學術平台。
3.受國家認監委實驗室監管部的委託,學會組織專家參與起草國家實驗室認可委員會組織的與“醫學實驗室”和“生物安全”有關的三項國家標準的起草制定工作。這三項國家標準是:GB/XXXXX – XXXXIDT ISO15189:2003 《醫學實驗室質量和能力的專用要求》、GB/XXXXX – XXXXIDT ISO/DIS15190: 2003《醫學實驗室安全要求》和GB19489: 2004《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這些標準已於2004年或完成報批稿或頒布實施。學會已開始進行關於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
4.2003年由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劉德培和俞夢孫院士任組長,承擔國家科技部中長期發展規劃“人口與健康”專題有關產業部分的制定工作。
5.受國家醫藥局委託組織專家撰寫並出版 “第二輯、第三輯、第四輯國家級醫療器械產品開發指南”(41萬字),涉及三個前沿領域和十四大類的國內外現狀及發展,提出近五年應開發的技術和品種。
6.完成中國科協《2020中國科學和技術》發展研究專題“生命科學技術”
報告的起草工作。
7.圍繞實現我國小康社會的目標,組織專家完成《2020中國生物醫學工程科學和技術》發展研究報告。
8.2006年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完成《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發展研究報告》。報告包括學科發展報告總論以及神經工程及腦-機接口、軍事醫學工程、超聲醫學工程技術、醫學信息技術和數位化醫療四個分題的詳細報告。報告全面圍繞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的前沿、熱點、亮點問題,以人對健康的追求和社會醫療保健事業的可持續發展的需求(它決不等於醫療衛生市場的需求)為主導,在科學發展大趨勢的背景上考察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的新進展、新問題和當前/未來的發展方向,為我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的發展和自主技術創新提供新概念、新思路,推動、促進我國生物醫學工程(醫療器械)產業的自主振興,從而為實現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戰略前移’、‘重心下移’開路。

組織機構

(分會)專業委員會
醫學物理分會
生物材料分會人
工器官分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醫學超聲工程分會
心律分會
臨床醫學工程分會
生物電磁分會
自然醫學與中醫藥工程分會
醫學圖像信息與控制分會
生物力學分會生物信息測量分會
生物醫學感測技術分會
血液療法與工程分會
體外循環分會
幹細胞工程技術分會
腫瘤靶向治療技術分會
軍事醫學工程分會
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分會
數字醫療與醫療信息化分會介
入醫學工程分會
醫學神經工程分會
健康工程分會
體外反博分會
醫用機器人工程與臨床套用分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透析移植分會
納米醫學與工程分會
精確放療技術分會
生物醫學光子學分會
工作委員會
組織工作委員會
第八屆組織工作委員會名單(2012-2015)
主任委員:楊虎
副主任委員:王廣志 清華大學
李長纓 誼安醫療
李 濤 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第三中心醫院
劉 暉 中國醫學科學院
委員:苗華 山東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莊曉春 北京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許曉敏 山西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王延輝 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
王 輝 首都醫科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顧柏林 上海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李淑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林文華 泰達國際心血管病醫院
王 政 軍事醫學科學院衛生裝備研究所
張啟明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臨床基礎醫學研究所
學術與期刊工作委員會
第八屆學術與期刊工作委員會名單
高上凱 主任委員 清華大學醫學院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龍勉 副主任委員 中科院力學所
堯德中 副主任委員 電子科技大學
彭屹 副主任委員 中國醫學科學院基礎醫學研究所
池慧 委員 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信息研究所
顧寧 委員 東南大學生物科學與醫學工程學院
康雁 委員 東北大學中荷生物醫學與信息工程學院
王平 委員 浙江大學
汪源源 委員 上海復旦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楊華元 委員 上海中醫藥大學
教育及科普工作委員會
編委會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報英文版
中國心臟起搏與電生理雜誌
中國血液流變學雜誌

歷年理事

第七屆理事名單
(2008年4月選舉產生)
樊瑜波 俞夢孫 劉德培 李蘭娟 鄭全錄 姜宗來 胡逸民 顧漢卿
奚廷斐 曹誼淋 董秀珍 楊 虎 方祖祥 冷西崗 杜 智 王志彪
陳武凡 萬明習 池 慧 徐學敏 姜 峰 高上凱 龍 勉 顧 寧
堯德中 段會龍 韓金祥 馬長生 田 偉 楊國忠 李迎新 李 濤
嚴壯志 王威琪 楊 力 陳思平 王 勤 苗俊英 白繼庚 金 捷
尹光福 顧忠偉 曾碧新 羅建民 張貴元 黃從新 彭秀艷 周長忍
王迎軍 王 平 白 淨 包尚聯 劉志成 胡大一 許正平 趙 鋼
龍 村 湯黎明 王 政 崔 磊 劉道志 蒲忠傑 張積仁 張中柱
常 才 周宜開 王益民 於紅林 康永軍 陳江華 王繼芳 劉麗冰
理事長:樊瑜波
名譽理事長:俞夢孫
前任理事長:劉德培
副理事長:李蘭娟 鄭全錄 姜宗來 胡逸民 顧漢卿 奚廷斐 曹誼淋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
董秀珍
常務理事:楊 虎 方祖祥 冷西崗 杜 智 王志彪 陳武凡 萬明習
池 慧 徐學敏 姜 峰 高上凱 龍 勉 顧 寧 堯德中
段會龍 韓金祥 馬長生
第七屆工作委員會
組織工作委員會 分管:奚廷斐 主任:楊虎
學術工作委員會 分管:曹誼淋 主任:高上凱
編輯工作委員會 分管:董秀珍
外事工作委員會 分管:胡逸民 主任:徐學敏
科普與職業培訓工作委員會 分管:姜宗來 主任:池慧
教育工作委員會 分管:姜宗來 主任:鄭筱祥
產業促進工作委員會 分管:鄭全錄 主任:姜峰
臨床工作委員會 分管:李蘭娟 主任:馬長生
青年工作委員會 分管:樊瑜波 主任:堯德中
老專家工作委員會 分管:樊瑜波 主任:方祖祥
獎勵工作委員會 分管:顧漢卿 主任:王金新
第七屆分支機構負責人名單
物理分會 胡逸民 生物材料分會 奚廷斐
人工器官分會 顧漢卿 醫學超聲工程分會 常 才
心律分會 郭繼鴻 臨床醫學工程分會 俞夢孫
生物電磁分會 許正平 中醫藥工程分會 劉保延
生物醫學信息與控制分會 陳武凡 生物力學分會 姜宗來
生物醫學測量分會 王 平 生物醫學感測與技術分會 周宜開
血液療法與工程分會 趙 鋼 體外循環分會 龍 村
腫瘤靶向治療技術分會 張積仁 軍事醫學工程與衛生裝備研究分會 董秀珍
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分會 曹誼淋 數字醫療和醫療信息化分會 陶祖純
介入醫學工程分會 奚廷斐 幹細胞工程分會 韓忠朝

組織章程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學會中文名稱: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以下簡稱學會),英文名稱:Chinese Society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英文縮寫:CSBME)。
第二條 本學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從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活動的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結成並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民眾團體,是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是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是發展生物醫學工程事業的主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學會宗旨是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的科學精神、科學態度和優良作風;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團結和動員廣大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人才強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繁榮發展我國的科技事業,加速實現我國醫學科學現代化,推動我國生物醫學工程學科和產業化發展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的地址:北京市東單三條5號 郵編:100005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積極開展生物醫學工程方面的學術交流,組織重點學術課題的探討和科學考察活動。積極組織“生物醫學工程”學科建設的研究工作,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編輯、出版生物醫學工程學術書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
(三)大力普及生物醫學工程科學技術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廣先進技術。
(四)組織會員和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有關科技政策、科技發展戰略、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國家事務的科學決策工作。開展科學論證和諮詢服務,舉辦科技展覽,支持科學研究,參與並承擔科技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鑑定、技術評價,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五)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相結合,促進產業科技進步,組織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六)積極開展生物醫學工程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來,促進民間科技合作。
(七)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學科發展的需要,舉辦各種培訓班、講習班和進修班,開展對會員和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開展表彰獎勵,培養和舉薦人才。
(八)反映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九)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公益事業和活動。
(十)促進學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隊伍建設,使其適應工作的需要和學會的發展。
(十一)積極完成科協交予的各項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符合會員條件,承認本學會章程,可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或授權機構審核批准成為本學會會員。會員種類: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資深會員、團體會員、榮譽會員、外籍(境外)會員。
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是學會組織的主體。
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可根據本人學術方向參加一個或多個分會(專業委員會)的學術活動和有關工作。應直接或通過本會與該分會聯繫備案,便於聯絡;同時亦可參加所在地方的地方學會的學術活動和有關工作,可直接與該學會聯繫備案,便於聯絡。
(一)學生會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關專業的三、四年級學生、碩士生、博士生可申請加入學會,成為學生會員,學生會員享有個人會員的同等權利,根據學生會員的需求,組織科技論壇。
(二)、普通會員:具有中級或相當於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的科技人員;獲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三)高級會員:具有高級職稱,從事生物醫學工程工作五年以上,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一定的貢獻。積極參加本學會的活動。有特殊貢獻從事有關學科管理工作的領導幹部,亦可吸收為高級會員。
(四)資深會員:對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發展和學會工作有重大貢獻的會員,或兩屆期滿的高級會員授予資深會員。
(五)團體會員:與生物醫學工程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科技人員,並願意與參加學會有關活動,支持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醫療、生產、設計等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關學術性社會團體。團體會員應確定一名團體會員代表,便於聯繫。
(六)榮譽會員:對生物醫學工程學科發展和學會工作有重大貢獻的會員,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七)外籍會員: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友好,並願意與我學會聯繫、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
第八條 學會建立會員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健全會員工作制度,實現會員分類管理,按中國科協制定的統一編碼規則,進行學會個人會員統一編號。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和優惠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惠獲得學會有關學術資料;
(七)參加學會在國內、國際主辦的學術會議並可減免會議註冊費;
(八)會員應享受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
(二)按規定、按時繳納會費;
(三)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五)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學會各項活動,完成學會所委託的工作;
(七)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第十一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總會直接審批或委託直屬分會和省(市)生物醫學工程學會負責審批個人會員手續,報總會備案並取得總會頒發的會員證。
本會普通會員實行委託下屬分會、地方學會分級管理。根據本人意願,分別由各分會(專業委員會)或委託地方學會管理,每年向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報告會員變動情況。
(二)高級會員由分會(專業委員會)、地方學會或兩名高級會員推薦,經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批准,登記備案。高級會員由總會管理。
(三)團體會員由本單位提出申請,經常務理事會批准。榮譽會員須經常務理事會推薦,學會理事會通過。
(四)外籍會員須本人提出申請,由本會兩名會員介紹或分會推薦,經常務理事會批准。接納外籍會員應報中國科協備案。
(五)各類被批准入會的會員,由學會統一頒發會員證。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經本學會催告,仍不繳納者視為自動退會,再次申請入會需重新審批。不繳納會費者,不能成為學會理事會、各分支機構委員候選人。如嚴重違反學會章程,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授權機構決定,予以除名通告。
第十三條 會費標準依學會章程規定業務範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和民政部備案後實行。會費使用需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向會員公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第十四條 本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行使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員代表委員會主任;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會費標準;
(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
第十六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批准。提前或延期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 學會試行會員代表任期制,大會設會員代表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會員代表委員會行使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工作的權利,及時反映會員對學會的意見、建議及訴求。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接受會員代表委員會的監督。
理事會規模不宜過大,應體現老、中、青的結合。理事人選應是學術上有成就、學風正派、熱心學會工作並能保證有適當時間出席相關會議的科學家、專家和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和支持學會工作並從事有關學科組織工作的管理工作者,應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理事會理事應在充分醞釀、民主協商基礎上,經會員代表大會採取無記名差額投票選舉產生,選票超過投票人數二分之一者入選理事名單,如理事名單超出理事會限定規模,則以得票多少為依據,將超出限定規模者列為候任理事。
學會試行“三理事長”制度(即前任理事長、現任理事長、侯任理事長)。經會員代表大會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理事長、侯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理事長、侯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應由本學科中的專家擔任,原則上擔任一屆。
曾擔任學會副理事長以上職務,並對學會做出傑出貢獻的科學家,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可擔任學會名譽理事長。
學會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各類工作機構,如學術、編輯、組織、外事、科普、教育、開發諮詢、財務等工作委員會。
學會理事會根據學術活動的需要,設立若干分會或專業委員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機構。為避免重複設定,須向中國科協協商,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經科協批准,報民政部登記。
第十九條 理事會行使職權: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提議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副理事長、理事長,罷免(或解聘)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及籌備組織下屆理事會改選;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負責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經理事會投票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對理事會負責並行使第十九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接受會員代表委員會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學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學風;
(二)在本專業學科和業務領域內有較高造詣的專家、學者、學科帶頭人或有較大影響的人士;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任期屆滿時)。秘書長為專職,任職時年齡不超過62歲,本學會秘書長若為兼職,學會應設立專職副秘書長;
(四)熱愛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並能保證適當時間參加相關會議;
(五)工作作風民主、團隊精神強。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學會本屆內一般不增補秘書長及以上負責人,確需增補或更換的,須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議,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方可按章程規定進行選舉,併到民政部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原則上任期一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學會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學會理事長為本學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學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全國學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學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由理事長委派或常務理事會指定一位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第三十條 本學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總結報告;
(二)協調各分會、工作委員會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辦事機構、分會和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三十一條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候選人超過最高任職年齡規定的,須經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議,中國科協書記處同意後,方可選舉;報民政部門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秘書長在任期內業績突出,會員認可度高,經常務理事會提名,理事會2/3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經中國科協書記處審批同意,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第五章 辦事機構及工作人員
第三十三條 辦事機構是理事會領導下,授權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常設專職業務機構。完成學會日常工作。
(一)工作人員應熱愛科學技術事業,樹立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的思想,
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廣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組織和社會能力。
(二)學會對其工作人員根據其編制性質和管理需要,執行相應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參照有關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三)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養和教育,有計畫地進行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四)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四條 分支機構是學會根據開展活動的需要,依據業務範圍的劃分或者會員組成的特點而設立的專門從事本學會學術活動的機構,是學會的組織基礎。
第三十五條 本學會的分支機構稱為分會、專業委員會。
本學會的分支機構名稱前冠以本學會的全稱,不能單獨冠以“中國”、“全國”等字樣。
分支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全稱,英文譯名應當與中文名稱一致。
第三十六條 分支機構接受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學會承擔。
第三十七條 分支機構的設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範的名稱;
(二)有學術帶頭人和一定規模的專家學者群體;
(三)有符合章程所規定的業務範圍;
(四)能獨立開展相應的業務活動;
(五)有固定的住所;
(六)有合法的相對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三十八條 學會設立分支機構,需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中國科協相關職能部門審查同意後,向民政部提出登記申請。經民政部批准登記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三十九條 分支機構經批准登記後,確需刻制印章的,由學會派專人到民政部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依學會章程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授權範圍發展會員、收取會費。其發展的會員為本學會會員,其收取的會費屬學會所有。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按照學會的規定按時換屆。其負責人任職內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歲,任職一屆。
分支機構試行“三主任委員制”(即前任主任委員、現任主任委員、侯任主任委員)。分支機構如嚴重違反章程規定的,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撤銷。
第七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二條 本學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社會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學會收入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本學會財產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四條 學會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五條 本學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六條 本學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政府部門的監督。學會選舉專人擔任司庫或監事,負責對學會資產和財務收支情況的監督。
第四十七條 本學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八條 對本學會章程的修改,須由10名以上會員聯名提議,或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出修訂提議並形成決議,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核批准,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學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條 本學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一條 本學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二條 本學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學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經2008年4月22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學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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