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中國投資協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成立。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是貫徹中央巨觀調控政策、促進地方政府和國家部委協作、服務地區經濟發展、反饋政策實施情況的組織,是中國投融資和產業規劃領域權威組織。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在協助地方政府招商引資、打造雙循環體系;重塑企業社會價值,賦能企業做大做強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承擔著國家稅務法規宣傳普及的職責,指導企業依法納稅的同時又能充分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 外文名:The Taxation and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mittee of IAC
  • 屬性:非營利性組織
  • 社團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A座10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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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史

中國投資協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成立於1995年11月14日,經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黨組研究決定,將1980年成立的中國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研究會和1995年成立的中國投資協會合併重組,成立新的中國投資協會,並於2001年2月17日召開全體會員大會,正式成立新的中國投資協會。
協會聘請陳錦華、成思危、陳光健、石啟榮為名譽會長,張國寶、解振華、朱之鑫、彭森、張曉強、杜鷹、穆虹、鹿心社、張力軍、姜偉新、李榮融、陳元、范福春、劉琦、鄧楠、包克辛等16位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為高級顧問,丁士昭、王文澤、王春正、王榮生、史大楨、佘健明、吳小平等36位老領導、老專家為特邀顧問,胡祖才、李朴民、趙家榮、師榮耀等32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委的相關司長為特邀常務理事。

中心發起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針對當前數字經濟發展存在問題,聯合地方政府、各產業方、高校共同發起“數字經濟強基工程”:
  • 深化政府、教育、和各產業方跨界整合,
  • 以創新教育為基礎,以數字人才為抓手,
  • 以數字產業為引領,以協同發展為機制,
  • 構建一個支撐激發數字經濟發展的生態,
  • 保障數字經濟長效發展與持續有效賦能。
1、設立協同發展中心
每一個省設立一個“數字經濟協同發展中心”,整合數字生態各要素整體植入。
2、構建數字經濟生態
構建人才、金融、教育、產業等多方協作的數字生態,保障數字經濟長效發展。
3、助推區域經濟發展
通過構建的數字生態,為地方政府數字產業發展提供強勁動能和持續性的支撐。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中心使命

一、中心的政治作用:
1、政府合法性的資源供給者。
2、政府權力的監督者。
3、民主價值觀的培育者。
二、中心的組織作用:
1、社會服務:為社會成員提供中介服務和直接服務。
2、社會溝通: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溝通充當橋樑。
3、社會評價:對行業發展及狀況作出公正的評價。
4、社會裁斷:監督本行業經營作風,維護行業信譽。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孫文豹主任

主要職責

1、積極貫徹政府的巨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引導投資活動,反饋實施情況和政策效應。
2、向企業及時傳遞政府意圖和政策取向等有關信息,向政府反映企業要求,成為會員和政府間對話的視窗。
3、圍繞企業財稅的難點和重大問題,廣泛開展財稅法規宣傳、理論研究、政策調研和經驗交流。
4、根據企業的要求,提供項目融資與管理、企業兼併與資產重組、企業上市和海外投資,以及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等諮詢、顧問服務。
5、組織企業和各類投資主體的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國內外專業培訓、專題講座和考察,提高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6、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要求,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企業解決在投資活動中遇到的矛盾問題,調解投資主體之間的權益糾紛。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
組織架構

業務範圍

1、助力政府化解金融風險,推動經濟發展
2、助力政府招商引資,推動新舊動能轉換
3、助力政府品牌建設,提升城市品牌影響力
4、助力企業赴港快速上市,擴大企業規模和品牌效應
5、助力企業協調各級政府,爭取獲得更多支持
6、助力企業解決稅負高、成本高,利潤低的問題
7、助力企業化解金融風險,實現可持續性發展
8、助力企業匹配資源,拓展市場展開更多合作
9、搭建“政府+中心+行業+企業”互動平台

稅務管理

企業稅務管理的目標主要包括科學納稅、化解稅務風險和稅務規劃。
科學納稅:
科學納稅是指嚴格遵從稅收法律、法規,確保稅款及時、足額上繳,同時又使企業享受應該享受的政策。
化解風險:
化解風險包括化解行政處罰風險和刑事處罰風險。行政處罰風險是指企業由於沒有按時、按規定納稅而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刑事處罰風險是指企業涉稅行為嚴重違法,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律後果。
稅務規劃:
指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和遞延繳納目標的一系列規劃活動。
企業稅務管理的這三個目標都是為一個目標在服務,就是在合法的範圍內最大化地為企業創造價值,達到贏利和納稅良性循環。
中國投資協會財稅與投資發展中心將幫助會員單位科學納稅,化解稅務風險,做好納稅規劃,為企業創造更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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