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扶貧基金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

中國扶貧基金會(英文: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縮寫:CFPA)成立於1989 年,是在民政部註冊、由國務院扶貧辦主管的全國性扶貧公益組織,是中國扶貧公益領域規模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益組織之一。

28年來,中國扶貧基金會通過良好的內部治理、項目管理和社會績效得到了公眾的廣泛認同,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

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基金會等級評審中,均被評為最高等級5A級基金會。

2016年9月,《慈善法》頒布後,被民政部首批認定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

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6年底,累計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248.67 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2908.72 萬人次。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2018年11月26日,被民政部評定為4A級基金會。

基本介紹

發展歷程,機構文化,機構Logo,機構項目,四大領域,公益倡導,機構項目簡介,管理目標原則,業務範圍,管理特色,人物故事,飢餓24,所獲榮譽,組織章程,

發展歷程

中國扶貧基金會成立於1989年,是在民政部註冊的全國性公益慈善組織。1989年3月,中國貧困地區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前身)成立,首任名譽會長系原國家主席、時任全國政協主席的李先念,首任會長為原福建省委書記項南
2000年1月,中國扶貧基金會三屆四次理事會確定了“三不一專”原則,即機構不要行政級別、不要事業編制,不進行行政化募捐和項目實施,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經營和管理。
2000年以來的中國扶貧基金會,秉承“服務,改變,陽光,堅韌”的文化,致力於建設真正意義的社會組織。經歷了由“官辦”到“民辦”的組織變革;由“粗放”到追求“精細”、“專業”的管理變革;由“泛扶貧”(資助對象不求精準到人)、“項目寬泛”(扶貧項目不聚焦),到直接“瞄準受益人”、“聚焦品牌項目”的項目變革。
今天的中國扶貧基金會,圍繞提升專業品質,追求公益項目實效,在公益經營管理的各個細節層面不斷探索,在經營慈善的道路上日益專業化。基金會以“播善減貧,成就他人,讓善更有力量”為使命,以“經營慈善、篤信管理、將貧困和方法制勝、職業精神“為信念,將貧困和受災地區的弱勢群體,尤其是婦女、兒童以及這些地區的公共設施和社區基層組織列為服務對象,對他們進行直接援助。堅持以最好的產品設計、最大限度地瞄準貧困弱勢人群、最大限度地提高單位資金的扶貧效益、儘可能地推動受益人參與和制度創新、打造具有廣泛影響力的資助型國際公益組織為目標,承諾透過在項目參與中學習,注重受益人自信、自尊、自強與自我發展能力的成長。
截至2016年底,累計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248.67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2908.72萬人次。
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

機構文化

1.願景:構建最值得信任、最值得期待、最值得尊敬的國際公益平台
2.使命:播善減貧,成就他人,讓善更有力量
3.價值觀:服務 改變 陽光 堅韌
4.口號:堅持,就會改變!
5.戰略:致力於打造以社會影響力為先導,現代慈善與公益創投為兩翼的國際公益平台(簡稱:一體兩翼戰略)。
6.四大領域:健康與衛生、教育與成長、社區與生計、災害救援
7.目標:
最好的產品設計;
最大限度地瞄準貧困弱勢人群;
最大限度地提高單位資金的扶貧效益。
8.底線:
不做違背或削弱公益使命的事;
不做超出機構能力的事;
不做對受益人無實質幫助的項目;
不尋求與機構目標相悖的合作;
不發布有損利益相關者的信息;
不以非正當手段謀取機構及個人利益;
原則不妥協,底線不退讓。

機構Logo

釋義:
明喻:一雙援助之手,獻上一顆愛心。
隱喻:一個強者群體(長)對一個弱勢群體(短)的真誠幫助,通過中國扶貧基金會(手)的傳遞,構築成愛心和善心,構築成社會的文明與和諧。
中國扶貧基金會

機構項目

基金會的項目主要分成兩類,一類是援助型項目,以直接援助為主要形式,有針對性的解決貧困的四大成因,即健康與衛生、教育與成長、社區與生計、災害救援開展援助項目。如小額信貸項目、愛加餐項目、新長城助學項目、愛心包裹項目、緊急救援項目、美麗鄉村項目以及國際援助項目等; 另一類是倡導型項目,主要有中國消除貧困獎、飢餓24、善行者、善行100、人人公益項目、公益未來等,動員更多社會力量關注貧困,參與行動。為推動中國第三部門健康發展,從 2010年起,開始持續資助研究出版《中國第三部門觀察報告》。

四大領域

1.健康與衛生:貧困人群的保健水平、健康水平普遍較低。貧困地區的醫療服務不足,醫療保障水平偏低。在邊遠山區,許多兒童在膳食結構單一、營養不足的生活環境中成長,不但正常生長發育受到危害,學習成績也難以提高。貧困人群的健康保障問題,是社會各界乃至全球關注的焦點之一。
中國扶貧基金會於 2000 年、2008 年先後啟動了“母嬰平安 120 行動項目”、“愛加餐”等項目,通過救助貧困母嬰,關注兒童衛生健康及營養等措施,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產婦死亡率;提高貧困母嬰生命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改善貧困山區兒童營養狀況和生長發育狀況,減少兒童的營養不良率和貧血率;提升貧困地區人口的健康水平。
2.教育與成長:我國老少邊遠地區因自然環境惡劣、地理位置偏僻等因素制約,經濟發展緩慢,許多鄉村國小宿舍年久失修,不僅存在隱患且不能滿足學生住宿需求,近年來的撤點並校計畫加劇了貧困地區學生住宿難的狀況;貧困地區的學生學習用品缺乏;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日常生活費面臨困難。
為此,中國扶貧基金會啟動了築巢行動、愛心包裹、新長城助學等項目,致力於促進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的綜合發展,改善生活條件。通過為貧困地區鄉鎮完小援建學生宿舍、圖書室,發放愛心包裹、組織音體美教師培訓、志願者支教及資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等形式,解決貧困地區學生住宿難問題,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國小音體美教學現狀和學習條件,幫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學生完成學業,給貧困學生送去關愛。
3.社區與生計:老少邊貧的貧困弱勢人群,由於缺乏金融支持,或是生產規模小,或是交通不便等原因,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地位,改善生活質量的速度慢。為了讓貧困地區、貧困人群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更多的發展受益機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基礎生產生活條件,幫助貧困農戶轉變經營模式。
4.災害救援:我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國家,因災致貧和因災返貧也是致貧成因之一。中國扶貧基金會於 2003 年開始實施緊急救援項目,減輕貧困災區同胞的疾苦與不安,提升災害回響的及時性和針對性;倡導和推動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之間在災害救援領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網路,開展減防災培訓,加強相關方的能力建設和網路建設。2014 年,我會緊急救援項目啟動全領域災害管理,包括減防災、備災、災害救援和災後重建等。

公益倡導

2009 年,中國扶貧基金會把推動人人公益作為倡導公眾參與的重點工作方向,陸續發起了面向公眾的愛心包裹項目、“捐一元 . 獻愛心 . 送營養”活動、善行 100 活動、公益未來及益動廣州活動 ;與媒體合作《夢想星搭檔》、《夢想合唱團》、《為了你》、《讓愛做主》、《發現新公益》等大型公益節目;與企業及明星名人合作買一善一靜新圖書基金、“克服飢餓繽紛體驗——帝斯曼年度慈善義走活動”、“抗擊全球飢餓 50 周年”藝術慈善拍賣活動。中國消除貧困獎評選表彰活動。
2014 年,中國扶貧基金會又組織實施善行者、飢餓 24、“百萬公里,百萬捐贈”公益活動、萬眾網友抗擊伊波拉等,全面推進移動網際網路的套用,社會各界踴躍參與,反響良好。

機構項目簡介

1.愛加餐項目:中國扶貧基金會於2008年啟動“愛加餐”項目,旨在通過營養加餐、愛心廚房和營養宣教等方式,有效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的營養狀況。截至2014年,項目覆蓋四川、雲南、湖北、湖南、廣西、貴州、遼寧7個省24個州(市)51個偏遠山區的縣區,為16萬人次貧困地區兒童提供了近3200萬份的營養加餐,建立了600多個標準化的愛心廚房,受益學生約20萬人。
2.愛心包裹項目:該項目由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的一項全民公益活動,致力於改善貧困地區農村小學生綜合發展和生活條件。通過組織愛心包裹捐購、音體美教師培訓、志願者支教等形式,改善農村國小音體美教學現狀和學習生活條件,給孩子們送去一對一的關愛,圓孩子們的童年夢想。依託中國郵政網點和網路渠道開通了便捷的愛心包裹捐贈站,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只需通過郵政網點、線上渠道捐購愛心包裹(統一的包裹內容和捐贈標準),就可以一對一地將自己的關愛送給需要幫助的人。通過一對一的捐助模式,捐贈人在捐款後可獲得受益人名單,知道自己的錢幫助了誰,標準的包裹內容讓捐贈人知道自己的錢發揮了什麼作用。受益人在收到愛心包裹後也會給捐贈人寫回音卡表示感謝。
3.新長城助學項目:
新長城特困大學生自強項目以經濟資助為基礎,以成長支持為核心,以“傳遞社會關愛,鍛造自強之才”為宗旨,以培養自立、自強人才為最終目標,幫助特困大學生完成學業,培養特困大學生完善健全的人格素質,引導大學生成長成才並回報社會,弘揚社會公益文化、促進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2014年,大學生項目籌款為1375萬元,撥款為1291萬元。截至2014年年底,累積募集23205萬元,直接受益人數累計達12萬多人(次)。已覆蓋了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新長城高中生自強班項目以在貧困高中成立新長城自強班為抓手,為家庭經濟困難高中生提供經濟資助和成長支持,幫他們實現求學之夢。該項目自2007年項目啟動以來,截至2014年12月底,累積募集資金約4133.4萬元,直接受益人數累計達3.52萬人次,幫助1.4萬名高中生完成學業,培養了學生們自立自強的精神,項目已經覆蓋了25省(直轄市/自治區)的125個縣(市/區)。2014年,該項目籌集善款759.6萬元,受益人數為5528人,其中新生2115人。
4.小額信貸項目:中和農信是一家專注於服務農村中低收入群體的小額信貸社會企業,起源於 1996 年,前身是中國扶貧基金會小額信貸項目部,於2008年轉製成公司化運作。 中和農信始終堅守扶貧的使命與宗旨,立足中國農村貧困地區,通過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信貸模式,助力貧困農戶發展生產,實現夢想,立志於成為中國小額信貸行業的領先者。
5.美麗鄉村項目:該項目致力於搭建鄉村和外部的聯結平台,重估鄉村價值,創造以鄉村為本的發展機會,推動鄉村可持續發展,把美麗、富裕、有活力的鄉村傳遞給下一代,含三大內容:一是改善村民居住、生活條件,完善村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村莊居民居住質量;二是保護與發展以村落為核心的建築景觀、人文景觀、自然景觀以及生產景觀,把鄉村的“根”留住;三是組建村民合作社,整合村莊資源,提高農村資源利用效率和市場競爭力,推動村莊產業發展,並通過村民共享合作社股份機制,實現村莊共同富裕。
2014 年,該項目籌集善款 1000 萬元,啟動三星陝西富平分享村莊項目,受益 890 人次。截至 2014 年底,美麗鄉村計畫累計募集資金 4000 萬元,項目覆蓋了四川、貴州、陝西 3 個省的寶興、台江和富平 3 縣的 4 個村,累計投入資金807.5萬元,直接為4525人次改善村莊居住、生產環境,提升了村莊的能力建設。
6.溪橋工程項目:2007 年,中國扶貧基金會正式啟動“溪橋工程”項目,旨在為貧困地區修建便民橋。通過架設愛心便民橋,讓過河者有其橋,解決老百姓過河難的問題。截至2014年,累計在 21 省(自治區、直轄市)118 縣建設490 座便民橋,惠及貧困人口近 76 萬人次,累計投入善款 2863 萬餘元。
7.緊急救援項目:我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國家,因災致貧和因災返貧也是致貧成因之一。中國扶貧基金會於 2003 年開始實施緊急救援項目,減輕貧困災區同胞的疾苦與不安,提升災害回響的及時性和針對性;倡導和推動政府與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之間在災害救援領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網路,開展減防災培訓,加強相關方的能力建設和網路建設。2014 年,我會緊急救援項目啟動全領域災害管理,包括減防災、備災、災害救援和災後重建等。
8.人人公益項目:人人公益項目是中國扶貧基金會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在 2014 年聯合發起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技術為發起方提供公募籌款服務的項目。2014 年,平台共上線項目 151 個,籌集善款 1718 萬元,共有 509507 名愛心網友通過騰訊公益平台參與人人公益項目。
9.公益同行項目:“公益同行”項目是基於中國扶貧基金會汶川、玉樹災後支持 NGO 組織參與災後重建的經驗而設計的 NGO合作發展項目,探索從災後社區陪伴、社區重建向常態化農村社區發展的 NGO 合作模式,項目得到了加多寶集團、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騰訊公益基金會的大力支持。
項目2013年8月啟動,截至2014年底,“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區陪伴計畫(魯甸)”、“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區重建計畫(蘆山)”、“公益同行·NGO合作社區發展計畫(貴州)”共支持35個公益項目,項目資金共支出622萬元,四川、雲南、貴州3省13縣29鄉的7萬餘人受益。2005 年至 2014 年,中國扶貧基金會已累計投入資金 6648 萬元,資助了 208 個公益項目。
10.國際項目:2005年開始,中國扶貧基金會啟動對外援助,先後在印尼、北韓、美國、巴基斯坦、緬甸、智利、海地、日本、幾內亞比索、蘇丹、非洲之角高棉、埃塞十二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援助項目,包括國際災害緊急救援、國際公益醫院可持續運營示範、母嬰保健網路示範、緬甸胞波大學生助學金項目,埃塞、蘇丹微笑兒童項目等。在愛心企業、愛心人士及國際 NGO 組織等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下,中國扶貧基金會為中國國內 NGO 組織探索國際化援助積累了一些經驗。截至 2014 年 12 月,中國扶貧基金會國際救援投入資金及物資累計已達到 7594 萬元。
11.善行者:善行者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的一項公益和運動相結合的大型戶外公益徒步活動。善行者鼓勵大家4人組成一隊,日夜兼程共同克服困難,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50公里或100公里徒步挑戰,以“每一步都會帶來改變”的信念,動員身邊的人以實際行動支持公益,助力貧困地區兒童全面發展。
12.善行100:“善行100”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的大型志願者倡導活動。“善行100”倡導志願者服務100小時,商場提供場地100小時,公眾捐贈善款100元。活動倡導志願者開展公益宣傳和籌款,通過善行傳遞百分百善心,匯聚全社會愛的力量,關愛貧困地區的孩子。活動具體通過高校公益社團招募大學生志願者,利用周末時間在郵局營業網點、商場、超市、賣場等地設立的公益體驗站開展公益項目的介紹與捐贈辦理。
13.公益未來:中國扶貧基金會發起,通過整合社會資源,支持高校公益社團發展,帶動大學生參與公益,從而促進青年大學生了解公益慈善,培育現代公益理念,推動中國公益未來的發展。並通過校園社團公益活動的開展,培育出一批有理想、有愛心、有能力的中國未來公益的棟樑之才。
14.中國消除貧困獎:中國消除貧困獎的前身為全國十大扶貧狀元,由中國扶貧基金會聯合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農民日報共同發起主辦。
中國消除貧困獎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重視和支持:習近平總書記接見2015中國消除貧困獎十位獲獎者併合影留念;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為第二屆中國消除貧困獎做出重要批示;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為首屆、第二屆、第三屆獲獎者頒獎;汪洋副總理為第四屆中國消除貧困獎獲獎者頒獎;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向首屆、第二屆頒獎大會致賀信,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向第三屆頒獎大會致賀信。中國消除貧困獎在國內首倡分類、專業評獎,組織、評選分立,評審會獨立評選、記名投票,組委會可否決但不能提名等。經中央批准,於今年舉辦了2015中國消除貧困獎評選表彰活動,至此,共舉辦了五屆,共715個單位和個人參評,評選表彰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袁隆平先生、張近東先生、曹德旺先生、鄧迎香女士、沙吾爾.芒力克、許家印先生等49個單位和個人。
15.飢餓24:我們倡導18-60周歲有條件的人在10月16日世界糧食日和10月17日扶貧日期間24小時(16日12:00—17日12:00)不吃飯。體驗飢餓,關注貧困並捐出一天餐費幫助受飢餓困擾兒童。體驗者還可以把自己的微信、qq、微博頭像都改為“飢餓24”活動圖示,分享自己的體驗計畫、心得體會等,並邀請好友參加體驗。
16.兒童發展計畫:兒童發展計畫是中國扶貧基金會推出的一項推動貧困地區教育發展,促進城鄉教育公平的公益項目,旨在通過持續性的關愛和支持,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村小學生改善學習生活條件,提升綜合素質能力,助力其全面發展,用持續的關愛陪伴孩子成長。兒童發展計畫是中國扶貧基金會針對貧困地區教育現狀而推出的一項教育扶貧計畫,旨在通過長期、持續性的捐助,為貧困地區農村小學生提供諸如學習及生活條件改善、綜合素質能力提升、師資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促使貧困地區的農村小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
17.捐一元·獻愛心·送營養捐一元·獻愛心·送營養(簡稱“捐一元”)項目是中國扶貧基金會攜手肯德基、必勝客、必勝宅急送和東方既白餐廳等所屬的百勝餐飲集團自2008年發起的營養救助項目。項目旨在通過營養加餐與愛心廚房等方式,有效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的營養狀況。

管理目標原則

最好的產品設計;
最大限度地瞄準貧困弱勢人群;
最大限度地提高單位資金的扶貧效益。

業務範圍

接受資金、物資捐贈及技術援助;
開展各種扶貧濟困活動,通過各種渠道募集扶貧資金和物資;
資助中國貧困社區進行必要的教育、衛生、環境和文化建設;
扶持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質和能力提高;
促進中國貧困地區與經濟發達地區及海外的聯繫、交流與培訓;
為關心支持中國扶貧事業的組織、企業和個人的扶貧濟困公益活動提供諮詢、代管和服務;
按有關規定設立帳戶,獨立核算,對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服務對象
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服務對象是:
直接援助貧困社區的弱勢群體;
直接援助貧困社區的公共設施和社區服務;
直接援助為貧困社區中的窮人提供技術性服務的專業人士和組織。

管理特色

全面預算和公開透明的財務管理
市場化的人力資源管理
契約化的內外部關係管理
流程化的項目管理
可持續的創新管理

人物故事

到高原上扶貧的年輕人
未到玉樹,先聞陳濟滄其名。
中國扶貧基金會負責媒體事務的小姑娘說:“你們到玉樹,一定要採訪一下陳濟滄。3年了,他一直待在玉樹扶貧。
陳濟滄,湖南常德人,中扶貧基金會員工。他在結婚14天后即奔赴玉樹參與災後重建,其長期奮戰在高原地區的義舉,一直被他的同事引為美談。提起陳濟滄,青海扶貧局一名官員讚不絕口:“我認識他。地震那年,我跟他在山上住好幾個月的板房,一起救災扶貧,那小伙子幹事實在。”一位藏民翹起了大拇指,用半生不熟的漢語說:“陳濟滄,夠意思。”
有口碑的公益人不少,但像陳濟滄這么吃得開的還真不多見。但是,如果你因此對他產生了很高的期待,見面的時候只怕會有些小失望。
“小人物”陳濟滄
8月末,南方正值盛夏,但在高原玉樹之上,已經有幾分秋涼的味道。這一天,面朝大山的玉樹農畜交易市場竣工,這是陳濟滄促成的公益項目之一,耗資不菲,建設過程幾經周折。據說陳濟滄會到場,我滿懷期待地在現場東張西望,忽而有人指著一抹快速移動的黃色身影說:“看,那就是。”
陳濟滄很忙,當時的他正跑來跑去地幹著一個後勤組織人員的活。他身材瘦小,皮膚黝黑,穿著一件黃色運動外套,腰間別著一個喊話用的“小蜜蜂”,毫無“范兒”可言,普通得就像一個路人甲。
陳濟滄年近30,但看上去比實際年齡還要小几歲。在被記者截停後,他的娃娃臉上露出了有點羞澀的笑容,自嘲地說了句:“我就是幹活的、打雜的。”但是,這自稱打雜的人不一會站上了講台,立馬用一種中氣十足、慷慨激昂的語調向一眾高官匯報市場概況。末了,他還不忘加一句要求:“市場面臨著發展問題,我們希望政府繼續支持,讓老百姓早受益、多收益。”
後來,在一次酒醉後,陳濟滄跟人倒苦水說,他操辦那場竣工儀式很不容易,提意見的地方官員很多,但真正幹活的卻沒幾個,他不得已身兼數職,既當爹又當媽,最後還被某官員數落了一通,說他辦事不周。陳濟滄氣憤地說道:“我在現場忙死忙活的時候,他在辦公室里喝茶!”
若論地位、財富,陳濟滄在高官、富人扎堆扶貧的玉樹里排不上號,但正是這個來自民間的不起眼的年輕人,震後3年常駐玉樹,為1.5億元善款籌劃公益項目,並在一場由行政和資本力量主導的公益造城運動中,深層次地思考民間的訴求。
陳濟滄時常到結古鎮及附近的幾個村落調研,他發現,雖然一個現代化的城鎮在快速成型,可牧民的生活並沒有改變,他們依舊在白天把牛趕到草原吃草,晚上沒事就去喝酒、打麻將,沒錢就去找朋友們借。政府給災民重建了基礎設施和房子,但這些東西都不能當飯吃,他們沒有生產資料、生計來源,最後還是會受窮。政府沒來得及關注藏民們的生計,民間可以有什麼作為呢?
按專家們的說法,應該引導藏民組建村民合作社,發展集體經濟。可是,藏人社區沒有合作經商的傳統,漢人聚居地流行的做法,在玉樹頗有點“水土不服”。這是一個讓駐點扶貧的公益人士普遍頭疼的問題:你認為好的做法,當地不接受,能怎么辦?
走進藏人社區
幸好,陳濟滄是比較願意開動腦筋的。他在甘達村調查時發現,當問“你們需要什麼”時,女人總會讓他去問自己的男人,而男人總會讓他去問村裡的帶頭大哥。陳濟滄就把有威望的村莊精英聚了起來,想著先給大哥們灌輸先進理念,再鼓搗他們帶領村民一塊奔小康。但他很快發現:沒那么容易。
巴桑扎西就是一位村莊精英,他在沒多少商業氣息的藏區依靠蟲草生意發家致富,在藏人之中並不多見,可不是一個容易被忽悠的人。面對陳濟滄的提議,他客氣地提出了反對意見:“之前聽說過合作社模式,村里也嘗試過,但從沒分過紅,做的事情也不是我們自己希望做的。”
村莊大佬不會輕信一個外來的毛頭小伙。這時,陳濟滄充分發揚了湖南人“耐得煩”的傳統,三天兩頭往村里跑,跟藏人們喝酒聊天,稱兄道弟。他還不忘反覆告訴大佬們:農民合作社是民主選舉負責人,由村民自己當家做主,賺了錢就是村民自己的。幾次下來,藏人們覺得這漢人小伙的確“夠意思”,說的話也有點道理,便依其言成立了合作社,巴桑扎西當選首屆理事長。
有了合作社,陳濟滄趁熱打鐵,又把大佬們召集到一起,討論這村子有什麼優勢,合作社可以乾點什麼。捕捉商機,這是商人巴桑扎西擅長的事,他提議:“災後重建,有很多地方都要修房子,要拉磚、拉水泥、拉沙子,搞個運輸隊吧!”
組建運輸隊,這不在扶貧基金會原本的計畫中,但陳濟滄覺得這想法契合玉樹造城發展的需要,也能保障藏民的生計。在他的協調下,中扶貧重新調整了公益項目,撥出了248萬元為當地添置了車輛,還投入48萬元作為項目的啟動資金。
自己的提議得到了大筆資金的支持,巴桑扎西的積極性也上來了,他放棄了自己的蟲草生意,開始全力為運輸隊拉生意。在他的努力下,甘達村的村民當年就拿到了分紅。目前,甘達村運輸隊發展得不錯,截至今年3月,已經賺了9萬多元。
發生在甘達村的故事,只是陳濟滄業績的其中一起,在玉樹周邊眾多的村莊裡,他總是入鄉隨俗,並很快與當地藏民打成一片,在玉樹的3年裡,除了運輸隊,他還折騰了一個蔬菜大棚、一個奶牛基地、一個農貿市場。這幾個公益項目,地方政府、出資企業與當地藏民都比較滿意。
在藏民看來,陳濟滄像是一個聖徒,他從富饒的平原地區而來,卻願意到高原上與牧民同吃同住,他帶來了組織方式,帶來了資金,甚至從政府處爭取來對村民有利的政策,卻不圖回報。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異鄉人的苦與樂
酒是個好東西。要不是有酒,很難想像平日笑容羞澀、言語拘謹的陳濟滄會如此徹底地發泄出內心的苦悶與豪情。
那一晚,玉樹農畜交易市場竣工了,陳濟滄苦心經營的最後一個公益項目也告完成,他迎來了功成身退的時刻。陳濟滄的藏人老朋友們,在玉樹新城中設宴款待,席間觥籌交錯,懷舊情緒濃烈。陳濟滄來者不拒,酒到杯乾,這時的陳濟滄,言語不再拘謹,“說實話,我沒想到要在玉樹待這么久,但我就是想著,一定得乾出個樣子來!”
“但是,我虧欠我的家人太多了。”說到這,陳濟滄頓了一頓,臉部劇烈抽搐,語音很快變成了哭腔,“那年,我媽初診得了癌症,我卻不在她身邊,只得搭飛機趕回去,我在路上不斷為她念經。”說著說著,陳濟滄痛哭出聲,他說,後來母親的病情出現了轉機,但他很快又要趕回玉樹工作,未能照顧患病老母,他常常心懷愧疚。
陳濟滄說,在玉樹的日子裡,望著雪山草原,他總會思考一個問題,在這偏遠的地方蹲了3年,究竟值不值。他又說,自己在玉樹過得很苦,但在某些時刻里,卻能觸碰到生命的真諦。玉樹很偏僻,離得最近的一個大城市是青海省會西寧,但是,途中重山隔阻,開車須10多小時才能跑一趟。“我開車跑了很多回,在盤山公路上,我看到了狼,看到了氂牛、羚羊、禿鷹,看到了草原上無盡的星海。”說這話時,陳濟滄語調放慢,眼望遠方,仿佛又回到了那個靜寂的星夜,“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厚度,我想明白了,生命不在其長度,而在其厚度,我在玉樹這幾年,是值的!”
陳濟滄這幾年的生活是苦逼的,也是精彩的,而讓人感嘆的是,他將繼續這種苦逼而精彩的旅程—從玉樹下來後,他又被基金會派往了蘆山。
“有企業高薪挖我,我不知道我還會堅持多久,也許有一天,我就不做公益了。”說這話時,酒宴已殘,人漸走散,“我也要顧及我的家人,我的生活,但是,我的心裡,永遠有公益。”

飢餓24

活動內容:2014年10月16日是第34個世界糧食日。10月17日,是經國務院批准,我國確定的首個國家扶貧日。中國扶貧基金會聯合相關機構組織發起的“體驗飢餓—飢餓24全民公益活動”,倡導18-60歲有條件的人於10月16日20:00—10月17日20:00,切身體驗飢餓,以此表達對中國乃至全世界飢餓人群和貧困弱勢人群的關注。
活動還倡議,體驗者可以邀請三位好友參加體驗,若好友不能完成,可以把微博、微信或QQ頭像在活動期間改為“飢餓24”活動圖示,捐出一天餐費支持愛加餐項目、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營養狀況等。
截至16日18時,超過6000萬人次(網友)關注體驗飢餓公益項目。
網友質疑
網友質疑挨餓助力公益只是一場作秀,多位網友表示不理解為何要舉辦此類活動。一位新浪微博網友表示,“好像我們不吃飯省下來的錢就能解決貧困問題似的。”並稱對方只是藉機“炒作”,“體驗飢餓不如讓吃不上飯的孩子體驗一天溫飽”。
官方回應
中國扶貧基金會秘書長劉文奎說,飢餓24小時”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的一個公益嘗試,發起該活動的初衷並非為了募款,而是以新的方式讓更多的人關注貧困,“有關注就有力量,就有擺脫貧困的辦法。
各方觀點
“飢餓24小時”公益項目很有創意,該項目更類似此前的“冰桶挑戰”,能讓大家通過娛樂的自主體驗方式去認識公益和公益項目。(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楊團
關注貧困、扶貧本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飢餓24小時”通過輕巧的方式引發關注,這體現出活動的創意,不該被認為是作秀。(北京大學教授、北大公共傳播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師曾志
“飢餓24小時”活動能夠迅速吸引公眾,又能通過體驗增強認同感,體現出活動的意義和價值。目前國內公眾捐款主要以救災捐贈為主,日常捐贈較少,公益慈善組織還需要多通過各種創新做法,培育公眾的慈善意識。(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

所獲榮譽

2018年9月10日,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

組織章程

中國扶貧基金會章程(2005年4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扶貧基金會。英文譯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縮寫CFPA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扶持貧困社區和人口改善生產條件、生活條件、健康條件並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致富和持續發展。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壹仟萬元,來源於有關組織與企業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區雙榆樹西里36號南樓四、五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接受海內外熱心支持中國扶貧事業的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及技術援助;
(二)按照合法、自願、有效的原則,開展各種扶貧濟困活動,通過各種渠道,募集扶貧資金、物資等;
(三)資助中國貧困社區進行必要的教育、衛生、環境和文化建設;
(四)扶持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質和能力提高,以達脫貧致富之目的;
(五)對遭受自然災害的地區進行緊急救援,減輕災民的疾苦,實施災後重建;
(六)促進中國貧困地區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以及海外的聯繫、交流與培訓,為貧困地區的開發儲備人才;
(七)為一切關懷、支持和熱心中國扶貧事業的海內外政府、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開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優良的諮詢、代管和服務等扶貧合作;
(八)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自覺承擔社會責任,為推進社會公共事務問責制度的建設而努力;
(九)本基金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設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匯帳戶,實行獨立核算。按照科學、合法、公開的原則對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不少於5名,不多於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4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熱心於中國扶貧事業的知名人士;
(二)對中國扶貧事業有重要貢獻者;
(三)本基金會主要捐助人;
(四)公益扶貧領域的專家學者。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係的不得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基金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基金會舉辦的活動的權利;
(三)對基金會工作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遵守本基金會章程,維護本基金會的合法權益;
(五)熱心和支持本基金會的工作;
(六)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有1/3以上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可由提議理事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須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理事會會議閉會期間,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決議原則框架範圍內代行理事會職權,確有重大事項需要決策又難以及時召開理事會的,召開常務理事會先行決策,再於理事會認可。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併。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噹噹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2至5人。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七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式。
第十八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十九條 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條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二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四條 擔任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實施本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捐贈支出;
(二)公益資助項目的管理費用支出;
(三)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面向社會公眾的募捐活動;
(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實施規模較大的募捐活動;
(三)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自行解散。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繼續履行已經簽定的對貧困地區及貧困人口進行資助項目的契約。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05年4月4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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