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伊拉克兩國政府聯合會談紀要

中國和伊拉克兩國政府聯合會談紀要是由伊拉克在1981年05月08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81年05月08日
  • 生效日期:1981年05月08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日期1981年5月8日
生效日期1981年5月8日)
伊拉克共和國革命指揮委員會成員、政府第一副總理塔哈·亞辛·拉馬丹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邀請,於一九八一年五月六日至八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訪問期間,中伊雙方就貿易、經濟和技術合作問題進行了會談,會談是在友好合作和充分諒解的氣氛中進行的,並達成了如下協定:
一、貿易合作:
雙方討論了兩國間貿易交往的有關具體事宜以及發展貿易合作的一切可能,以更好地實現雙方的利益。為此,簽訂了貿易協定,該協定包括為發展雙邊貿易的基本原則,也簽署了聯合紀要,為年度計畫作出了安排,並就所確定的某些商品進行了換文。
二、經濟技術合作:
中伊雙方就經濟技術各個領域的合作進行了廣泛的商談。
雙方對經濟技術合作所具有的廣闊前景深為滿意。這必將使兩國友好的人民從交流經驗中共同受益。為此,友好的兩國政府簽訂了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為在這方面的合作安排了雙方的合作關係。雙方還研究了下列問題:
(一)建設工程
雙方一致認為兩個友好的國家存在合作的各種可能,可由中國有關公司和機構採取雙方商定的各種方式(承包或雙方共同施工),承建伊拉克各種項目,其中包括公路、橋樑、公共建築、住房和特殊倉庫。在這方面,已向中方發出承包新卡爾納橋的邀請。雙方還表示了共同的願望:由中方執行普通倉庫和戰略儲糧倉庫項目。伊方向中方發出了承包魯特白普通倉庫的邀請,中方表示在邀請檔案規定的期限內參加投標。伊方還關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建設戰略糧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中方還介紹了她的豐富經驗,對部分地下糧倉進行了參觀,並達成協定,中國專業考察組將根據伊政府要求在三個月內對伊進行訪問,就戰略糧倉方面,執行伊拉克部分項目問題,探討達成協定的可能性。此外,伊方參觀了一些專業的工程項目,並對已經達到的優良水平表示讚賞。
(二)工業:
雙方共同探討了在工業方面進行合作和加強合作的最好途徑,其中包括中方在伊承建一些工業項目、互相交流各種工業經驗以及在技術幹部方面進行合作的可能性。雙方還談到中方對已建成的一些項目提供零備件的重要性。伊拉克專家還參觀了一些工廠,其中包括一個大型先進的鋼鐵廠和各類紡織廠。
(三)石油工業:
雙方一致認為在石油工業方面有進行廣泛交流經驗的可能。如:
1.雙方各自在各種訓練中心或工作現場為對方培訓工作人員。
2.中方選派技術幹部去伊拉克石油機構工作。
3.兩國的技術人員和專家相互訪問。
4.中方向伊方提供資料和有關可供出口的石油設備樣本,以備借鑑。至於石油戰略倉庫,中方將提交與此有關的基本檔案和資料,以便伊方研究並作出評價,並研究在此領域中雙方合作的可能性。
伊拉克技術人員並了解到這一富有朝氣的工業所取得的成就。
(四)農業:
雙方認為兩國的農業研究中心,農業科學研究所很有必要進行合作,以取長補短,相互受益,其中包括交換作物良種、農業研究成果。
伊方有機會了解到中國農業科學院的科研活動。
(五)醫療衛生:
雙方表示願意在醫療衛生方面進行有成效的合作。願意通過兩國衛生部負責官員的互訪,了解兩國衛生事業的發展情況和交換關於衛生事業的看法。
雙方還表示了各專業醫生(包括治療和預防)互訪的重要性,伊方著重探討了中方向伊拉克派遣能講阿語或英語的女護士赴伊衛生機構工作的可能性,中方對此允予研究。
伊拉克衛生部表示準備研究聘請中國針灸醫療隊,並對此簽約,以便對伊拉克醫生進行培訓。中方表示同意,並願意派遣醫療考察組赴伊,研究中國醫生和護士到伊拉克工作的可能性,商討有關工資和工作條件的具體問題並簽訂契約。
(六)聘請中國專家和工人方面的合作:
伊方表示其需要若干中國各級水平的中國工人、幹部,以協助其實施伊拉克的發展計畫。中方對此表示同意合作,並願按兩國現行的法律和規章對派遣赴伊的幹部提供必要的方便。為安排這方面的工作,雙方商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拉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接受伊方提交的資料和說明,以轉交中方進行準備,並於簽訂契約後三個月派出上述人員。伊方對此將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以推動這項合作。
伊拉克代表團有機會參觀了中國政府進行的各項社會福利設施。
代表團成員獲得了許多機會了解到友好的中國人民在經濟和社會事務方面所取得的進展,伊拉克代表團高度讚賞友好的中國人民所取得的這些巨大進步。
本紀要於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在北京簽字。共兩份,每份都用中文、阿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伊拉克共和國
對外貿易部部長住房和建設部部長
李強穆罕默德·法德爾·海珊
(簽字)(簽字)
附:伊拉克共和國政府邀請中國政府承擔的建設項目
(一)對方來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部長
李強先生閣下
閣下:
為鞏固伊拉克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友好聯繫,發展兩國的經濟技術合作,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參予伊拉克一九八二年民族發展計畫部分項目的建設提供機會,從此願望出發,我謹代表伊拉克共和國政府直接邀請你們建設下列項目:
一、巴斯拉城阿拉伯河上的阿布德爾橋;
二、伊瑪拉城的卡哈拉橋;
三、伊瑪拉城的穆塞拉哈橋;
四、哈迪薩至H2地區的公路。
我們將在近期內向你們提供上述項目的設計、一般條款和規範,供你們研究,以便兩國有關機構和公司商簽項目契約。
如蒙閣下確認上述內容,我將不勝感謝。
順致崇高敬意。
伊拉克共和國政府住房和建設部部長
穆罕默德·法德爾·海珊
(簽字)
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於北京
(二)我方去文
伊拉克共和國住房和建設部部長
穆罕默德·法德爾·海珊先生閣下
閣下:
我高興地收到了您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的來函,內容如下:
(內容同對方來文,略。)
對閣下來函,我謹表示謝意,並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認上述來函內容。
順致崇高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部部長
李強
(簽字)
一九八一年五月八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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