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工行業標準:工業焦亞硫酸鈉

中國化工行業標準:工業焦亞硫酸鈉

焦亞硫酸鈉;偏重亞硫酸鈉;重硫氧;Sodium metabisulfite;Sodium pyrosulfite 分子式Na2S2O5分子量190.10 CAS號7681-57-4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偏二亞硫酸鈉
  • 英文名:Sodium Pyrosulfite
  • 分子量:190.09
  • 分子式:Na2S2O5
基本資料,理化特性,含量測定,主要用途,內容簡介,法規信息,

基本資料

英文/拉丁名稱
Sodium Pyrosulfite
Jiaoya Liusuanna英文名:Sodium Pyrosulfite-934 Na2S2O5 190.10該品含NaS2O5不得少於95.0%。
別名:偏重亞硫酸鈉;重硫氧;焦性亞硫酸鈉;偏亞硫酸鈉
CASRN:7681-57-4
EINECS號:231-673-0
InchI編碼:InChI=1/2Na.H2O5S2/c;;1-6⑵5-7⑶4/h;;(H,1,2)(H,3,4)/q2*+1;/p-2
分子式:Na2S2O5
分子量:190.09
外觀:白色或微黃色結晶形粉末或小結晶..
產品規格:二氧化硫≥ 65%
鐵≤ 0.005%
水不溶物≤ 0.05%
PH值4.0-4.6
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英文名稱:sodium metabisulfite
中文名稱2:焦亞硫酸鈉
英文名稱2:sodium pyrosulfite / sodium metabisulphite
技術說明書編碼:1333
CAS No.:7681-57-4
分子式:Na2S2O5
分子量:190.09
成分及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類別: 抗氧化劑。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純品
外觀與性狀:為無色稜柱狀結晶或白色粉末;有二氧化硫味、酸、、;貯存日久色漸變黃。
pH:
熔點(℃):>300(分解)
沸點(℃):無資料
相對密度(水=1):1.48
溶解性:溶於水,水溶液呈酸性(20℃時為54g/100ml水;100℃時為81.7g/100ml水)。溶於甘油,微溶於乙醇。相對密度1.4。溶於水溶於甘油,微溶於乙醇。受潮易分解,露置空氣中易氧化成硫酸鈉。與強酸接觸放出二氧化硫而生成相應的鹽類。加熱到150℃分解。

含量測定

硫代硫酸鹽
取本品1.1g,緩緩加稀鹽酸10ml,溶解後,置水浴中加熱10分鐘,放冷,移置比色管中,加水至20ml,如顯渾濁,與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1mol/L)0.20ml用同一方法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2%)。
鐵鹽
取本品1.0g,加水5ml 與鹽酸2ml 溶解後,置水浴上蒸乾,殘渣中加水15ml與鹽酸2ml ,溶解後,加溴試液適量使溶液顯微黃色,加熱除去過剩的溴,放冷,加水至25ml,依法檢查,與標準鐵溶液2.0ml 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02%) 。
重金屬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後,加鹽酸5ml ,置水浴上蒸乾,殘渣中加水15ml,緩緩煮沸2 分鐘,濾過,濾液中加溴試液適量使澄清,加熱除去過剩的溴,放冷,加酚酞指示液1滴與氨試液適量至溶液顯粉紅色,加醋酸鹽緩衝液(pH3.5)2ml與水適量使成25ml,依法檢查,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水4ml 溶解後,加硝酸3ml ,置水浴上蒸乾,殘渣中加水數毫升,攪勻,濾過,濾渣用水洗淨,洗液與濾液合併,蒸乾,加鹽酸5ml 與水23ml,溶解後,依法檢查,應符合規定(0.0002%)。

主要用途

化工 、醫藥工業用於生產保險粉,磺胺二甲基嘧啶 安乃近,己內醯胺等 以及氯仿,苯丙碸和苯甲醛的淨化。照相工業用作定影劑的配料。香料工業用於生產香草醛。用作釀造工業防腐劑,橡膠凝固劑和棉布漂白後脫氯劑。有機中間體,染料,製革用作還原劑 用作電鍍業,油田的廢水處理 以及用作礦山的選礦劑等。
工業上用於印染、有機合成、印刷、製革、製藥等部門;在食品加工中作防腐劑漂白劑疏鬆劑
用作化學試劑(印染和攝影等方面)、用作漂白劑 媒染劑,還原劑 橡膠凝固劑,也用於有機合成製藥及香料等。

內容簡介

本標準修改採用俄羅斯TOCT11683-76(91)《工業焦亞硫酸鈉技術條件》(俄文版)進行修訂。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採用俄羅斯TOCT11683-76(91)《工業焦亞硫酸鈉技術條件》時,本標準做了一些修改。有關技術性差異已編入正文中並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頁邊空白處用垂直單線標識。在附錄A及附錄B中給出了這些技術性差異、結構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以供參考。
本標準代替HG/T2826-1997《工業焦亞硫酸鈉》。
本標準與HG/T2826-1997的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範圍中增加了:稀有金屬礦選礦用、污水處理(本版1;1997年版1);
——刪去合格品等級(1997年版3.2);
——優等品和一等品的主含量分別由96.0%和94.0%調整為96.5%調整為95.0%(本版3.2;1997年版3.2)。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無機化工分會(SAC/TC63/SC1)歸口。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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