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機構組成,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書記處,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央軍事委員會辦事組,歷次會議,

機構組成

中央委員會

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
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劉少奇(1956年9月-1968年10月)、周恩來朱德陳雲林彪(1958年5月—1969年4月)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鄧小平(1956年9月—)
委員(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筆畫排列)
毛澤東、劉少奇(1956年9月-1968年10月)、林伯渠(1956年9月-1960年5月)、鄧小平(1956年9月-)、朱德、周恩來、董必武、陳雲、林彪、吳玉章(1956年9月-1966年12月)、陳伯達蔡暢(女)、李富春羅榮桓(1956年9月-1963年12月)、徐特立(1956年9月-1968年11月)、陸定一(1956年9月-)、羅瑞卿(1956年9月-)、徐向前鄧穎超(女)、劉伯承陳毅彭德懷(1956年9月-)、廖承志李先念陳賡(1956年9月-1961年3月)、聶榮臻林楓(1956年9月-)、張鼎丞彭真(1956年9月-)、烏蘭夫(雲澤,蒙古族,1956年9月-)、黃克誠(1956年9月-)、滕代遠、肖勁光、譚政、柯慶施(1956年9月-1965年4月)、粟裕(侗族)、賀龍(1956年9月-)、王首道、王維舟(1956年9月-)、鄧子恢、李克農(1956年9月-1962年2月)、楊尚昆(1956年9月-)、葉劍英、宋任窮(1956年9月-)、張雲逸、劉曉(1956年9月-)、李維漢(1956年9月-)、王稼祥(1956年9月-)、康生、葉季壯(1956年9月-1967年6月)、劉瀾濤(1956年9月-)、劉寧一(1956年9月-)、薄一波(1956年9月-)、胡喬木、楊秀峰(1956年9月-)、舒同(1956年9月-)、賴若愚(1956年9月-1958年5月)、張際春(1956年9月-1968年9月)、程子華(1956年9月-)、陳郁、劉長勝(1956年9月-1967年1月)、伍修權(1956年9月-)、肖克(1956年9月-)、錢瑛(女,1956年9月-)、王從吾(1956年9月-)、鄧華、馬明方(1956年9月-)、張聞天(1956年9月-)、譚震林(1956年9月-)、劉亞樓(1956年9月-1965年5月)、李雪峰陳少敏(女)、李葆華(1956年9月-)、許光達王震、曾山、林鐵(1956年9月-)、鄭位三(1956年9月-)、徐海東肖華(1956年9月-)、胡耀邦趙爾陸(1956年9月-1967年2月)、歐陽欽(1956年9月-)、習仲勛(1956年9月-)、劉格平(回族)、謝富治安子文(1956年9月-)、賈拓夫(1956年9月-1967年5月)、李立三(1956年9月-1967年6月)、黃敬(1956年9月-1958年2月)、李井泉(1956年9月-)、吳芝圃(1956年9月-1967年10月)、呂正操(1956年9月-)、王樹聲陶鑄曾希聖(1956年9月-1968年7月)、陳紹禹(王明)。
候補委員(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筆畫排列)
楊獻珍(1956年9月—1958年5月)、王恩茂(1956年9月—1958年5月)、楊得志(1956年9月—1966年8月)、韋國清(壯族,1956年9月—1966年8月)、羅貴波(1956年9月—1966年8月)、張經武(1956年9月—1966年8月)、謝覺哉(1956年9月—1966年8月)、葉飛(1956年9月—1966年8月)、楊成武(1956年9月—)、甘泗淇(1956年9月—1964年2月)、章漢夫(1956年9月—)、潘自力(1956年9月—)、李大章(1956年9月—1968年10月)、許世友(1956年9月—1968年10月)、帥孟奇(女,1956年9月—)、楊勇(1956年9月—)、劉仁(1956年9月—)、陳錫聯(1956年9月—1968年10月)、萬毅(滿族,1956年9月—)、張宗遜(1956年9月-)、周揚(1956年9月-)、黃火青(1956年9月-)、李濤(1956年9月-)、陳奇涵、陳漫遠(1956年9月-)、徐子榮、黃歐東(1956年9月-)、古大存(1956年9月-1966年11月)、李志民(1956年9月-)、劉瀾波(1956年9月-)、蘇振華(1956年9月-)、馮白駒(1956年9月-)、周保中(白族,1956年9月—1964年2月)、吳德(1956年9月-1968年10月)、奎璧(蒙古族,1956年9月-)、張德生(1956年9月-1965年3月)、區夢覺(女,1956年9月-)、范文瀾、朱德海(朝鮮族,1956年9月-)、邵式平(1956年9月-1965年3月)、張啟龍(1956年9月-)、黃永勝(1956年9月-1968年10月)、李堅真(女,1956年9月-)、馬文瑞(1956年9月-)、張霖之(1956年9月-1967年1月)、張璽(1956年9月-1959年1月)、王世泰(1956年9月-)、閻紅彥(1956年9月-1967年1月)、桑吉悅希(天寶,藏族)、張達志(1956年9月-1968年10月)、高克林(1956年9月-)、賽福鼎(賽福鼎·艾則孜,維吾爾族)、廖漢生(土家族,1956年9月-)、洪學智(1956年9月-)、章蘊(女,1956年9月-)、徐冰(1956年9月-)、江渭清(1956年9月-)、廖魯言(1956年9月-)、宋時輪(1956年9月-)、譚啟龍、周桓(1956年9月-)、鐘期光(1956年9月-)、陳丕顯(1956年9月-)、趙健民(1956年9月-)、蔡樹藩(1956年9月-1958年10月)、錢俊瑞(1956年9月-)、潘復生(1956年9月-1968年10月)、蔣南翔(1956年9月-)、江華(瑤族,1956年9月-)、韓光(1956年9月-)、李昌(土家族,1956年9月-)、王鶴壽(1956年9月-)、陳正人(1956年9月-)
候補委員(1958年5月八大二次會議增選)(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筆畫排列)
王任重(1958年5月-)、張仲良(1958年5月-)、陶魯笳(1958年5月-)、彭濤(1958年5月-1961年11月)、劉建勛(1958年5月-1968年10月)、趙毅敏(1958年5月-)、孔原(1958年5月-)、唐亮、劉子厚(1958年5月-1968年10月)、張蘇(1958年5月-)、楊一辰(1958年5月-)、汪鋒(1958年5月-)、周小舟(1958年5月-1966年12月)、方毅(1958年5月-)、王尚榮(1958年5月-)、劉震(1958年5月-)、張平化(1958年5月-)、張勁夫(1958年5月-)、韓先楚(1958年5月-1968年10月)、李頡伯(1958年5月-)、廖志高(1958年5月-)、趙伯平(1958年5月-)、孫志遠(1958年5月-1966年10月)、張愛萍(1958年5月-)、姚依林(1958年5月-)
委員(1958年5月八屆五中全會遞補)
楊獻珍(1958年5月-)、王恩茂
委員(1966年8月八屆十一中全會遞補)
楊得志、韋國清(壯族)、羅貴波、張經武、謝覺哉、葉飛
委員(1968年10月擴大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增補)
黃永勝、許世友、陳錫聯、張達志、韓先楚、潘復生、劉建勛、劉子厚、吳德、李大章

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毛澤東、劉少奇(1956年9月-1968年10月)、周恩來、朱德、陳雲、鄧小平(1956年9月-)、林彪(1958年5月-1969年4月)、陶鑄(1966年8月-)、陳伯達(1966年8月-1969年4月)、康生(1966年8月-1969年4月)、李富春(1966年8月-1969年4月)
中央政治局委員
毛澤東、劉少奇(1956年9月-1968年10月)、周恩來、朱德、陳雲、鄧小平(1956年9月-)、林彪、林伯渠(1956年9月-1960年5月)、董必武、陳毅、羅榮桓(1956年9月-1963年12月)、李富春、彭真(1956年9月-1966年5月)、彭德懷(1956年9月-)、賀龍(1956年9月-)、劉伯承、李先念、柯慶施(1958年5月-1965年4月)、李井泉(1958年5月-)、譚震林(1958年5月-)、陶鑄(1966年8月-)、陳伯達(1966年8月-1969年4月)、康生(1966年8月-1969年4月)、徐向前(1966年8月-1969年4月)、聶榮臻(1966年8月-1969年4月)、葉劍英(1966年8月-1969年4月)
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
烏蘭夫(蒙古族,1956年9月—)、張聞天(1956年9月-)、陸定一(1956年9月-1966年5月)、陳伯達(1956年9月-1966年8月)、康生(1956年9月-1966年8月)、薄一波(1956年9月-)、李雪峰(1966年8月—1969年4月)、宋任窮(1966年8月—)、謝富治(1966年8月—1969年4月)

中央書記處

書記
鄧小平(1956年9月—)、彭真(1956年9月—1966年5月)、王稼祥(1956年9月—)、譚震林(1956年9月—)、譚政(1956年9月—1962年9月)、黃克誠(1956年9月—1962年9月)、李雪峰(1956年9月—)、李富春(1958年5月—)、李先念(1958年5月—)、陸定一(1962年9月—1966年5月)、康生(1962年9月—)、羅瑞卿(1962年9月—1966年5月)、陶鑄(常務書記,1966年5月—)、葉劍英(1966年5月—)、謝富治(1966年8月—1969年4月)、劉寧一(1966年8月—1969年4月)
候補書記
劉瀾濤、楊尚昆(1956年9月—1966年5月)、胡喬木

中央軍事委員會

(1959年9月-1969年4月)
主席
毛澤東
副主席
林彪、賀龍(1959年9月—1967年9月)、聶榮臻
(1966年1月增補):陳毅、劉伯承、徐向前、葉劍英
常務委員
毛澤東、林彪、賀龍(1959年9月—1967年9月)、聶榮臻、陳毅、劉伯承、徐向前、葉劍英、朱德、鄧小平(1959年9月—1968年10月)、羅榮桓(1959年9月—1963年12月)、羅瑞卿(1959年9月—1965年12月)、譚政(1959年9月—1961年1月)、謝富治(1967年3月—1969年4月)、肖華(1967年3月—12月)、楊成武(1967年3月—1968年3月)、粟裕(侗族,1967年3月—1969年4月)
委員
毛澤東、林彪、賀龍(1959年9月—1967年9月)、聶榮臻、陳毅、劉伯承、徐向前、葉劍英、朱德、鄧小平(1959年9月—1968年10月)、羅榮桓(1959年9月—1963年12月)、羅瑞卿(1959年9月—1965年12月)、譚政(1959年9月—1961年1月)、粟裕(侗族)、陳賡(1959年9月—1961年3月)、肖勁光、王樹聲、許光達(1959年9月—1967年8月)、肖華(1959年9月—1967年12月)、劉亞樓(1959年9月—1965年5月)、蘇振華(1959年9月—1967年1月)、謝富治(1967年3月—1969年4月)、楊成武(1967年3月—1968年3月)

中央軍事委員會辦事組

(1967年8月-1968年3月)
負責人:吳法憲(1967年8月—9月)
組長:楊成武(1967年9月—1968年3月)
成員:吳法憲、葉群(女)、邱會作、張秀川
(1968年3月-1969年4月)
組長:黃永勝
副組長:吳法憲
成員:葉群(女)、李作鵬、邱會作

歷次會議

一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56年9月2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96人,候補中央委員70人。
全會選出了新的中央機構。毛澤東當選為中央委員會主席,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當選為副主席,鄧小平當選為總書記。選出中央政治局委員17人,政治局候補委員6人,政治局常委6人,中央書記處書記7人,候補書記3人。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17人,候補委員4人,董必武為書記。
二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56年11月10日—15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4人,候補中央委員65人;列席會議的有中央和地方的有關負責人147人。
會議先後聽取了劉少奇作《目前時局問題的報告》、周恩來作《關於一九五七年度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和財政預算控制數字的報告》、陳雲作《關於糧食和主要副食品(豬肉和食油)問題的報告》。毛澤東在會上作了總結講話。
這次全會未作正式決議,會後發表了公報。
全會根據毛澤東的提議,確定從1957年下半年起,開展黨內整風運動:一整主觀主義,二整宗派主義,三整官僚主義。
這次全會在堅持綜合平衡的思想指導下,正確地調整了1957年的國民經濟計畫,從而保證了第一個五年計畫的勝利完成。
三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957年9月20日—10月9日在北京中南海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91人,候補中央委員62人。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 各地委第一書記, 直轄市的區委書記以及中央各部門黨的負責人416人也參加了這次會議。
會上,鄧小平作了《關於整風運動的報告》和會議的總結髮言;陳雲作了《關於改進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問題和關於農業增產問題的報告》;周恩來作了《關於勞動工資和勞保福利問題的報告》。毛澤東在會議結束前作了題為《做革命的促進派》的講話。
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 《關於改進工業管理體制的規定(草案)》、《關於改進商業管理體制的規定(草案)》、 《關於改進財政體制和劃分中央與地方對財政管理許可權的規定(草案)》以及《關於工人、職員的勞動工資和勞保福利問題的規定(草案)》等檔案。
全會提出和規定了改進黨的領導、改革經濟體制、重視發展農業以及整頓農業生產合作社、改進農業生產管理等一系列正確的思想和方針政策,反映了黨的八大路線的貫徹和發展。全會在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問題上,改變了黨的八大關於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正確論斷,認為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社會主義道路和資本主義道路的矛盾;對1956年採取的糾正冒進傾向的正確方針作了錯誤的批判,這對後來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產生了不良影響。
四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5月3日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召開。出席會議的除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外,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全會討論了黨的“八大”二次會議的議程、代表團的組成和大會主席團的組成。討論了《中央委員會向八大二次會議的工作報告(修正稿)》和《八大二次會議關於在莫斯科舉行的各國共產黨、工人黨代表大會的決議(草案修正稿)》等檔案。
五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5月25日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舉行。
全會增選林彪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增選柯慶施、李井泉、譚震林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增選李富春、李先念為中央書記處書記。遞補楊獻珍、王恩茂為中央委員。
全會還決定創辦出版黨中央理論刊物《紅旗》雜誌,由陳伯達任總編輯。
六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958年11月28日—12月10日在湖北武昌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4人,候補中央委員82人。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毛澤東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鄧小平作了《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的說明》,李富春作了《關於一九五九年國民經濟計畫安排的說明》。
全會通過了由毛澤東主持起草的《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通過了《關於改進農村財政貿易管理體制的決議》、《關於1959年國民經濟計畫的決議》 和《同意毛澤東同志提出的關於他不作下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候選人的建議的決定》。
《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批評了企圖過早地否定集體所有制、按勞分配原則以及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錯誤, 批評了企圖超越社會主義階段而 跳入共產主義的空想,著重指出在今後一個歷史時期內,人民公社仍應保留按勞分配製度。重申了集體所有制與全民所有制、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的區別,宣布個人生活資料永遠歸個人所有,還批評了經濟建設工作中的浮誇作風。
全會注意到了1958年國民經濟出現比例失調的問題,初步總結了“大躍進”運動的經驗教訓,降低了1958年8月北戴河會議所確定的1959年工業生產的高指標。
八屆六中全會,是黨自“大躍進”運動開展以來,在毛澤東領導下,主動糾正工作中“左”的錯誤的一次重要會議。
七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59年4月2日—5日在上海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1人,候補中央委員80人。中央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列席了會議。
毛澤東主持了這次會議。全會聽取了薄一波作的《關於第一季度工業生產情況和第二季度的安排的報告》,李先念作的《關於財貿工作的情況和意見的報告》,鄧小平作的《關於經濟工作和國家機構的人事配備的說明》,李富春作的《關於準備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討論的1959年國民經濟計畫主要指標的說明》。
全會討論並通過了 《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 《1959年國民經濟計畫草案》和《關於國家機構和人事配備的方案》。全會還討論並決定了準備向第二屆人大一次會議提出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候選人的提名方案。
全會通過的政治局擴大會議制定的《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的會議紀要,總結了糾正公社化運動中“左”的錯誤的成果,對人民公社的管理體製作了一系列原則的規定。 全會再次批評了“反冒進”。
八中全會:1959年8月2日—16日,在廬山召開了黨的八屆八中全會。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75人,候補中央委員74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14人列席了會議。這次會議的議題:一是對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等進行批判;二是討論調整1959年經濟計畫指標。毛澤東在會議期間作了多次講話。
全會通過了《關於以彭德懷同志為首的反黨集團的錯誤的決議》、《關於撤銷黃克誠同志中央書記處書記的決定》、《為保衛黨的總路線、反對右傾機會主義而鬥爭的決議》、《關於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決議》和《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公報》。全會決定撤銷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和周小舟4人分別擔任的國防部長、總參謀長、中央書記處書記、外交部第一副部長和湖南省委第一書記職務,保留他們的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候補委員職務以觀後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已先後為這些同志平反)
九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於1961年1月14日─18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3人,候補中央委員87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負責人23人列席了會議。
毛澤東主持了這次會議。全會聽取了李富春作的《關於1960年國民經濟計畫執行情況和1961年國民經濟計畫主要指標的報告》、鄧小平作的《關於1960年11月在莫斯科舉行的各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的報告》。
全會通過了上述兩個報告;通過了在1960年12月24日—1961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北京工作會議上產生的《關於農村整風整社和若干政策問題的討論紀要》;批准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成立中央局的決議,決定成立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六個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別加強對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領導。全會正式批准了調整國民經濟的八字方針,即“調整、鞏固、充實、提高”。這是1958年“大躍進”以來經濟指導工作的一次重要轉變。它對於後來大規模的經濟調整工作起了巨大的指導作用。此後,中國國民經濟進入了調整階段。
十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於1962年9月24日─27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82人,候補中央委員88人。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負責人33人列席了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彭德懷、習仲勛、張聞天、黃克誠、賈拓夫5人不參加全會。
毛澤東主持了會議,並作了關於階級、形勢、矛盾和黨內團結問題的講話,提出了“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號召。全會對鄧子恢、彭德懷、習仲勛等開展了錯誤的批判與鬥爭,並決定成立兩個專案審查委員會,對彭德懷和習仲勛進行審查。全會還對所謂“黑暗風”、“單幹風”和“翻案風”進行了錯誤的批判。
全會通過了《關於進一步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發展農業生產的決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關於商業工作問題的決定》、《關於有計畫地交流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決定》和《關於加強黨的監察機關的決定》等檔案,並發表了《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的公報》。
全會堅持了對國民經濟調整的“八字方針”,制定了關於農業、商業和人民公社等問題的檔案,這對於當時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全會接受和肯定了毛澤東的階級鬥爭擴大化理論,為以後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作了思想和理論準備。
全會增選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21人,候補委員21人。增選陸定一、康生、羅瑞卿為中央書記處書記。撤銷了黃克誠、譚政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職務。
十一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於1966年8月1日─12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141人。列席會議的有省、市、自治區黨委及中央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中央文革小組全體成員和首都高等學校的“革命師生”代表47人。
1966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後,民眾性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已經開始。針對在各地大中學校、黨政文化機關掀起了“造反”浪潮,出現混亂現象的情況,中共中央在劉少奇、鄧小平主持下,向大中學校派出了工作組。最初派往人民日報社和北京大學的工作組是經毛澤東親自批准的,但1966年7月18日毛澤東從武漢回京後改變了過去的態度,否定了工作組。他在接見各中央局書記和中央文革小組成員時說:工作組“起壞作用,阻礙運動”,“不要工作組,要由革命師生自己鬧革命”。此後,全國都撤銷了工作組。為了排除各種"阻力",特別是來自中央的“阻力”,進一步將“文化大革命”發動起來,並使之合法化,毛澤東倉促決定召開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
全會原訂會期為5天,議程有4項:一、通過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二、討論和批准十中全會以來中央在國內、國際問題上的重大措施;三、通過會議公報;四、補行法律手續問題(即5月23日政治局擴大會議關於停止彭真、陸定一、羅瑞卿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職務,停止楊尚昆的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的職務等決定)。
會議由毛澤東主持。劉少奇報告了八屆十中全會以來中央的各項工作,對派工作組承擔了責任。劉少奇的講話沒有正式文字稿,同時說明,這只是他個人的意見。1966年8月4日,全會發生大的轉折。原定這天開大會,5日全會結束,但在這天召開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上,毛澤東發表了措詞十分激烈的講話,並決定當日不開大會了,各組傳達常委擴大會內容。由此全會改變了原定日程。
1966年8月5日,毛澤東寫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指責從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領導同志,是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將無產階級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打下去。
1966年8月7日,大字報發表後,全會立即轉為集中揭發批判劉少奇和鄧小平。
全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規定“文化大革命”的鬥爭目標是鬥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批判“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把領導權奪回到無產階級手中來。進行“文化大革命”的方法是運用“四大”(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
全會討論和批准了1962年9月八屆十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關於國內、國際問題的重大決策和重大措施。
全會根據毛澤東的提議改組了中央領導機構,決定撤銷彭真、羅瑞卿、陸定一及楊尚昆的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候補書記的職務;補選中央政治局委員6人、政治局候補委員3人;補選中央書記處書記2人;選舉中央政治局常委11人。全會選出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未按得票多少排列名次,林彪名列第二位,實際上成為毛澤東的副手和接班人。全會沒有重新選舉中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但以後只有林彪被稱為副主席,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原來的副主席職務不再提及,實際上是取消了。
八屆十一中全會對於“文化大革命”的全面發動是一次關鍵性的會議。會後,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很大部分權力,逐漸為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所掌握。
十二中全會: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十二次全體會議於1968年10月13日─31日在北京召開。這次全會是在極不正常的情況下召開的。許多中央委員被剝奪了出席會議的權利,原97名中央委員除去世10人外,只有40人到會,不足半數。加上會議的第一天從到會的19名候補中央委員中挑選的10名補為中央委員(未按慣例遞補),才使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人數剛剛超過半數。出席會議的還有中央文革小組全體成員,軍委辦事組成員,各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和各大軍區的主要負責人,中央直屬機關人員共74人。
毛澤東主持會議,並在開幕式上作了講話。
全會在不正常的情況下通過了由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憑偽證寫成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決定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此項決議已於1980年經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宣布撤銷,並作出《關於為劉少奇同志平反的決議》)。
全會根據毛澤東關於“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總口號,作出了實行“革命大聯合和革命三結合”、“認真做好清理階級隊伍工作”、“認真做好整黨建黨工作”等項部署,使“文化大革命”繼續錯誤地向前發展。
全會通過了召開黨的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定,以及《關於九大代表產生的決定》;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草案)》的決定。全會通過的公報肯定“‘文化大革命’是在中國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無產階級反對資產階級和一切剝削階級的一次政治大革命”的錯誤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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