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中央決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是黨中央指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議事機構,主要職責是: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於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有關問題,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 類型:概念
  • 類別: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97年4月21日
  • 主任王滬寧
職責制度,主要任務,宣傳日,機構領導,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職責制度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是黨中央指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議事機構。主要職責是: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情況,協調解決精神文明建設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方面的有關問題。總結推廣交流先進經驗。深入調查研究,為中央決策提供建議。
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門,需要大家共同來做。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工作範圍是:按照十四屆六中全會提出的目標和任務,主要是對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工作進行協調指導,重點是組織好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央文明委要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繫,互相通報情況。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一般每年召開兩次全體會議,部署總結工作,研究討論重要問題。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會議。全體會議由委員會主任召集。出席會議人員: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根據需要可請有關部門和地方的負責同志列席。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中央宣傳部,由中央宣傳部代管。
五、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參加人員: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必要時可請有關部門和地方的負責同志出席。
六、各地各部門有關精神文明建設的請示報告,直接報送中央有關主管部門。涉及精神文明建設重大問題的請示報告,可在報送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時,抄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任務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文明辦,正部級機構)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處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中央文明辦的官方入口網站是中國文明網。辦公室主要任務是: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的工作安排,做好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工作。
2調查了解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決議貫徹落實的情況,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反映並提出建議。
3組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的交流推廣。
4負責委員會的文秘、會務工作。管理中央級"文化事業建設費"。5完成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召開有關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協調工作。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設秘書組(負責文秘、會務工作)、調研組(負責信息、調研工作)、協調組(負責聯絡協調、經驗交流工作)。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黨的組織、人事財務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傳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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