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中心支行,位於山西省晉城市城區鳳台西街91號,是主要負責晉城市全市的人民幣發行與管理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中心支行
  • 地址:山西省晉城市城區鳳台西街91號
  • 隸屬機構:中國人民銀行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正式成立。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地位,標誌著中央銀行體制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軌道。200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進行了修訂,職能調整後,中國人民銀行強化了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轉換了調控金融業以及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增加了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中心支行是中國人民銀行在我市的派出機構,隸屬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管轄,下設高平、陽城、陵川、沁水四個縣(市)支行。多年來,全市人民銀行在上級行和晉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穩定金融、促進經濟、服務人民、奉獻社會”的宗旨,圍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認真執行貨幣政策,嚴格落實金融調控方針,促進了全市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積極支持金融體制改革,維護了轄區金融穩定;不斷提高外匯服務效能,推進了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不斷改進金融服務手段,大力推進現代化支付體系建設,促進了轄區資金的高效運轉,加強發行基金調撥和現金供應,滿足了經濟發展的現金需求,為支持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2007年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模範單位”稱號。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在我市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轄區貫徹執行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等相關職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日常辦公,組織重要工作會議,承辦有關法律事務、文秘、信息綜合、外事、檔案、保密、信訪、新聞報導等工作。
貨幣信貸管理科
負責中央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在轄區的貫徹執行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金融機構再貸款、支農再貸款、緊急貸款、金融機構專項兌付再貸款、政府借款、央行專項票據及再貼現資金規模的管理。負責分析全市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和貨幣信貸資金運行情況,負責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管理、利率管理和貨幣市場管理。負責研究實施系統性金融風險和防範化解政策措施,維護全市金融系統的穩定運行。
調查統計科
負責全市經濟統計調查、金融統計及分析工作,組織開展經濟金融形勢分析和貨幣監測分析,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和經濟金融動態的反映工作。負責信貸徵信業的監管,組織全市銀行信貸徵信系統和個人徵信系統的推廣工作,組織貸款卡的發放與年審,推動轄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金融學會、錢幣學會的日常工作。
會計財務科
負責全市人民銀行財務收支、基本建設、固定資產、集中採購管理等工作;負責支付結算管理、銀行間資金清算、銀行卡聯網通用管理、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和全市銀行、證券、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等。
國庫科
貫徹執行有關金融、國庫管理、財稅體制改革的各項方針政策,依法辦理全市各級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報解和預算支出的撥付、退庫,管理監督中央預算收入的收納、報解,防止擠占、截留,對轄內各級國庫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組織管理國家債券的發行、兌付工作。
外匯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外匯管理方針、政策、法規,依法履行經常項目外匯匯兌、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匯入匯出及兌付,辦理外債轉貸款登記手續,監督人民幣匯率在本地區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轄內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業務經營行為,審核銀行金融機構結售匯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及退出,與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聯合打擊外匯黑市交易、外匯洗錢、逃匯、套匯等非法行為。
貨幣金銀科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行要求,管理轄區貨幣市場、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和流通秩序。負責轄區發行基金調撥、現金管理,組織開展人民幣反假,辦理真假人民幣鑑定,協助公安等執法部門打擊假幣犯罪活動,組織開展殘損人民幣回收等工作。
營業室
負責轄區各金融機構開戶及會計核算、結算業務;負責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系統的日常維護、系統操作和運行管理工作。
人事科
根據黨和國家有關人事(組織)、勞動工資、職工教育、勞保福利方面的政策和上級行的要求,做好中支機關部門領導和所轄縣(市)支行領導班子成員的考察、考核工作。負責本單位幹部職工的接收、考核、任免、調整、獎懲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評、聘任、考核工作。編制勞動工資計畫,做好本轄區職工工資測算、審核、報批,完成目標津貼和業績工資的考核分配工作。負責本轄區黨的組織建設工作,承辦黨費、組織關係、黨內統計工作。負責職工養老保險、職工培訓、勞動紀律管理等工作。
內審科
根據上級行工作安排和中心支行行長的要求,監督、檢查和評價中心支行職能部門及轄區縣(市)支行內部控制情況,對分支機構和重要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職和離任審計,針對審計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風險預警提示。
紀檢監察辦公室
負責全轄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案件防範、行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黨章》和《行政監察法》的規定,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處分程式,辦理全市人民銀行系統違紀人員的處分手續,組織領導全市人民銀行系統執法監察工作。
宣傳群工部
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宣傳思想工作,負責中支機關和縣(市)支行支部的黨建工作,負責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女工工作。
事後監督中心
根據有關規定對人民銀行會計、國庫、貨幣發行等核算業務進行監督,全面審查業務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堵塞漏洞,防範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科技科
負責本系統計算機系統的推廣、維護和技術保障,負責轄區計算機網路建設、技術支持,負責計算機安全管理和防範。保障計算機系統安全運行。
保衛科
負責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搶劫、防盜竊、防詐欺、防火災、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工作。
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基建維修、辦公物品、車輛管理、臨時工管理,完成各種會議的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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