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名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

中國人名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

1978年國務院轉發的《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拼寫中國人名地名作為羅馬字母拼寫法的實施說明》明確規定,“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的中國人名地名,適用於羅馬字母書寫的各種語文,如英語法語等”,“在各外語中地名的專名部分原則上音譯,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中國過去曾在標註“地名+方向”的火車站名時使用英文方位詞,現已嚴格按照漢語拼音標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人名地名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法
  • 制訂時間:1978年
  • 規範範圍: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
  • 指定目的:消除羅馬字母拼寫法長期混亂現象
  • 制訂單位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
意義介紹,拼音改革,

意義介紹

(1976-09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修訂)
一、中國人名分漢語姓名和少數民族語姓名。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姓名,漢語姓名按照國語拼寫,少數民族語姓名按照民族語拼寫。
二、漢語姓名拼寫法如下:
(一)漢語姓名分姓氏和名字兩部分。姓氏和名字分寫。(楊/立,楊/為民)
(二)複姓連寫。(歐陽/文)
(三)筆名(化名)當作真姓名拼寫。
(四)原來有慣用的拉丁字母拼寫法、並在書刊上常見的,必要時可以附註在括弧中或注釋中。
三、少數民族語姓名按照民族語,用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分連次序依民族習慣。
《少數民族語地名的漢語拼音字母音譯轉寫法》可以適用於人名的音譯轉寫。
四、姓名的各個連寫部分,開頭都用大寫字母。
五、漢語姓名在對外的檔案書刊中可以省略調號。
國務院批轉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
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的通知

拼音改革

現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外交部、國家測繪總局、中國地名委員會《關於改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的報告》轉發給你們,望參照執行。
改用漢語拼音字母作為我國人名地名羅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瑪式等各種舊拼法,消除我國人名地名在羅馬字母拼寫法方面長期存在混亂現象的重要措施,望各部門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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