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6年7月6日,《成都日報》第1版發表《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準確把握抓改革落實的總體要求、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完善改革推進機制、強化改革督察督辦、嚴格改革考核問責、配足配強改革力量6部分21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
  • 公布媒體成都日報
  • 公布時間:2016年7月6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6年7月6日,《成都日報》第1版發表《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6年7月4日)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入紮實抓好改革落實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加強改革落實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6〕12號)工作要求,建立全過程、高效率、可核實的改革落實機制,提高改革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確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改革部署落地生根,高標準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務,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準確把握抓改革落實的總體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處於關鍵地位,是成都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根本動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和省委、市委出台的改革舉措數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抓改革落實任務之重、壓力之大前所未有。必須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機遇意識和緊迫意識,把抓改革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聚焦聚神聚力推動改革落實。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部署和進度要求,圍繞國際化大都市建設,聚焦構建發展新體制,堅持一手抓方案制定、一手抓任務落實,著力構建全程跟進、全程負責、一抓到底的改革落實機制,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縱深挺進、實質突破,確保到2020年高標準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
——突出主體責任。地方黨委、專項小組、責任部門、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作為責任主體,要明確各自的職能職責,理清責任鏈條,擰緊責任螺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級各單位知責明責守責盡責。
——堅持統籌推進。扭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瞄準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任務,堅持抓重點與帶整體相結合、重點突破與漸進推進相銜接,通過規範和創新推進機制,集中力量攻堅,確保改革精準落地。
——強化督察督辦。緊緊圍繞專項改革方案,堅持全面覆蓋和突出重點相結合,整合督察力量,創新督察方法,發揮督察職能,著力構建職責明確、分級負責的督察體系。
——務求改革實效。堅持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否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作為改革成效的評價標準,建立健全能定責可追責的分類考核制度,鮮明鼓勵改革、支持改革的用人導向,確保各項改革取得預期成效。
二、落實改革主體責任
(一)各級黨委及黨委書記要負責推進本地區全面深化改革。黨委深改小組肩負領導和推動本地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責任,要充分發揮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的職能作用。進一步規範黨委深改小組會議制度,將學習上級深改小組會議精神、審議專項改革方案、聽取相關改革情況作為固定內容,完善“3+N”會議議程。組織制定實施黨委深改小組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檯賬,確保本地區改革進程與上級保持一致。凡是黨委深改小組議定事項,必須明確落實責任和進度要求。黨委書記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改革部署、親自抓協調推進、親自抓督察督辦,加強對重大改革問題的調查研究,深入基層和一線了解改革落實情況。
(二)各專項小組及組長要負責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各專項小組要充分發揮黨委深改小組工作部署的協調推進和相關領域改革的牽頭組織職能作用。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協調推動有關專項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實施,確保完成納入黨委深改小組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檯賬的具體任務。規範專項改革方案制定審批流程,確保改革方案質量。對已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牽頭督察落實,每半年開展1次自查評估。加強對成員單位的領導,支持和配契約級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工作。專項小組組長、副組長承擔的改革任務要作為正式的工作分工內容,並納入年度述職範圍。
(三)各部門及主要負責人要負責落實具體改革任務。把推進改革作為重要的固定職能,納入部門總體工作進行謀劃和部署。擔負組織實施中央和省委、市委出台的相關專項改革方案的直接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時解決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支持和配合所屬專項小組、同級深改小組辦公室開展工作。強化對基層改革的指導和服務,大力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四)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評估。創新工作方式和內部運行機制,做好黨委深改小組會議籌辦、專項方案審核把關、改革督察督辦、經驗總結推廣、改革信息編髮、改革宣傳報導等重點工作,成為黨委深改小組的運轉中樞、智囊機構、服務平台、督察中心。完善與專項小組的聯繫制度,定期召開專項小組聯絡員會議和專項小組辦公室聯席會議。健全重要改革事項督辦制度,強化對專項小組、相關部門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推動職能。不斷提升幹部推動改革落實的能力,每年至少組織開展2次全面深化改革集中培訓。
三、完善改革推進機制
(五)完善專項改革方案審議出台制度。相關部門、區(市)縣要主動及時有效對接落實上級專項改革方案,對接落實情況納入對部門、區(市)縣的年度工作績效目標管理。制定實施黨委深改小組專項改革方案年度上會審議計畫,明確方案上會審議時序。明確專項改革方案審議許可權,凡屬對接上級的專項改革方案和重要改革領域的總體性方案,須通過黨委深改小組會議審議。提請黨委深改小組審議的專項改革方案,應深入調查研究,開展諮詢論證,並充分徵求各方面意見。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和敏感問題的,應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健全辦文協調機制,開闢專項改革方案出台“綠色通道”,推動方案儘快出台實施。黨委、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要明確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改革方案合法性審查。
(六)建立年度重大改革任務清單制度。每年從黨委深改小組年度工作要點和工作檯賬中,選擇若干具有全局性和重要牽引作用的重大改革事項,由黨委深改小組成員直接負責,明確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實現目標,集中攻堅克難,帶動改革整體推進縱深突破。
(七)建立聽取改革落實情況常態化制度。每次黨委深改小組會議就重要專項改革方案、重大改革試點和重大改革事項推進落實情況,聽取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基層的專題匯報,督促和帶動改革落實。
(八)健全重大改革試點爭取和推進制度。加強國家和省級重大改革試點爭取,爭創四川省綜合改革試驗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籌、指導和服務,確保試點任務如期完成。市委深改小組審議出台的專項改革方案原則上要安排試點,每項改革方案安排的試點要科學布局選點,注意控制數量,並及時向市委深改小組備案。試點項目期限一般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2年。實行改革試點項目責任制,一項改革試點“一名牽頭領導、一個推進方案、一套工作班子”。建立試點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制定改革試點動態管理辦法。
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是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試點,也是全市未來幾年的重大改革任務,要作為“十三五”發展的“一號工程”來推進。要打通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和軍民深度融合創新“兩個通道”,緊扣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成都科學城和“創業天府”行動計畫“三大抓手”,大力實施智慧財產權、人才發展、金融支撐、開放合作“四大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創新創業中心。
(九)完善改革先進典型經驗總結推廣制度。注重從改革試點和源自基層、來自民眾的創新創造中及時發現典型,注重對重點改革領域開展全面系統的經驗總結,注重用制度和法規形式固化改革成果。每年至少召開2次全面深化改革現場推進會或經驗交流會。每年推出一批改革示範點位,建立市委深改小組成員聯繫改革示範點位制度,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實行掛牌動態管理。每年以市委深改小組名義制定改革經驗推廣清單。每年精選典型案例彙編成冊。重視學習借鑑先進地區改革經驗。
(十)構建改革宣傳工作長效機制。黨委宣傳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制定和組織實施改革宣傳工作計畫。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要把抓好改革宣傳作為固定職能,與新聞媒體建立常態化溝通制度,每年至少舉行1次全面深化改革新聞發布會。專項小組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及時解讀相關改革政策,主動提供改革宣傳線索和典型。主要新聞媒體要把加強改革宣傳作為常態化的重要任務,創新宣傳方式,重視發揮新興媒體作用,營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改革督察督辦
(十一)構建分級分層督察體系。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改革督察工作,負責督察同級專項小組、牽頭單位和下一級地方黨委。專項小組負責督察本領域改革事項所涉及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督察本單位下發改革事項的落實。
(十二)明確督察督辦主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發力,重點圍繞專項改革方案落實開展督察。由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牽頭,每年組織開展1次對正式出台半年以上的專項改革方案的督察評估,並將督察評估報告報同級黨委深改小組和上級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專項改革方案確定的改革任務完成後,由專項小組向同級黨委深改小組銷賬,不再納入督察範圍。緊扣黨委年度重大改革任務清單、各級部署的重大改革試點,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督察,推動重點改革任務取得突破。
(十三)創新督察督辦工作舉措。抓好督辦提示,上級專項改革方案審議通過後,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同級專項小組和部門傳送督辦提示通知,並限期報告對接落實情況。嚴格台賬督察和對賬銷賬,每兩月更新1次改革台賬,每年開展2次台賬工作專項督察並將結果向黨委深改小組報告,每年末對改革工作檯賬進行集中盤點,對完成事項進行銷賬,未完成事項說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實施掛賬整改,就改革督察中發現的問題,向責任單位發出整改督辦通知,列出問題清單,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限,按進度節點開展跟蹤複查,對改革落實情況進行動態分析並及時報告同級黨委深改小組。開展專項方案評估,採取自查評估、抽查評估、第三方評估等多種形式,確保督察評價的科學性。建立改革事項推進情況季報制度,牽頭單位每季度向專項小組報送推進情況並同時報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備案,專項小組每季度向黨委深改小組報送本領域改革推進情況。
(十四)整合督察督辦工作力量。改革督察由黨委深改小組辦公室牽頭,注重發揮專項小組、相關部門作用,必要時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等參加。對涉及改革績效目標的考核督察,要重視發揮黨委、政府督查室的職能作用。探索建立改革督察專員庫,試行“一次一授權”“一事一安排”的督察制度。對涉及民生和民眾切身利益等社會關注度高的改革事項,要擴大基層和民眾參與督察評價的廣度,增強督察評價公信力。
五、嚴格改革考核問責
(十五)最佳化改革工作績效考核。把改革工作納入各級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加大考核力度。探索建立分類考核體系,突出實績考核導向,加重客觀性考核指標。把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作為改革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
(十六)強化改革工作追責問責。追責問責由市委深改小組決定。追責問責的主要內容包括未完成市委深改小組年度工作要點、工作檯賬和專項改革方案年度上會審議計畫所確定任務,在年度改革績效目標考核中扣分多、工作不達標,對改革督察中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改革工作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或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等。追責問責主要採取口頭告誡、約見約談、通報批評、目標扣分、組織處理等辦法進行。對專項小組追責問責由市委深改小組組長實施。對區(市)縣和市級部門(單位)實施追責問責,給予口頭告誡、約見約談和通報批評的,由市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實施;給予目標扣分的,由市委深改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實施;給予相關責任人組織處理的,由相關職能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辦理。市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建立各類責任追究登記台賬。
(十七)鮮明鼓勵改革支持改革的用人導向。注重對幹部推進改革實績的評價,在幹部考評中加大改革工作權重。選樹改革先鋒,對在改革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強化敢於擔當、攻堅克難的用人導向,重用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激勵和引導各級幹部爭當改革促進派、改革實幹家。
(十八)建立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把推動改革中缺乏經驗、先行先試所出現的失誤與以權謀私、違紀違法的行為區分開,把在國家無明文規定情況下進行探索創新與國家明令禁止後有法不依的行為區分開,把在加快改革創新中出現的無意過失與謀求個人私利、故意違紀違法的行為區分開,鼓勵和允許不同地方從實際出發進行差別化探索,形成“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問責無為”的改革導向和容錯機制。
六、配足配強改革力量
(十九)加強專項小組工作力量。專項小組要依託聯絡員所在單位設立辦公室,由專項小組辦公室所在單位的聯絡員兼任辦公室主任,並配備至少2名工作人員承擔日常工作。承擔改革任務的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專項小組成員單位要指定內設機構和專門人員承擔改革協調聯絡工作。
(二十)配足基層改革工作力量。區(市)縣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原則上設在區(市)縣委政研室或辦公室,主任由區(市)縣委副書記或常委兼任,配備專職副主任,下設至少1個科,並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
(二十一)加強改革督察工作力量。加強市委深改小組辦公室和區(市)縣委深改小組辦公室督察工作力量,市委深改小組辦公室配備至少3人專職從事改革督察工作,各區(市)縣配備至少2人專職從事改革督察工作,確保改革督察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各區(市)縣委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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