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轉華北財委黨組《關於努力活躍初級市場、增進城鄉物資交流的報告》

中共中央批轉華北財委黨組《關於努力活躍初級市場、增進城鄉物資交流的報告》是華北局批轉的華北財委黨組“關於努力活躍初級市場、活躍城鄉物資交流的報告”[1]轉發給你們。

各中央局、分局並轉各省、市委:
茲將華北局批轉的華北財委黨組“關於努力活躍初級市場、活躍城鄉物資交流的報告”[1]轉發給你們。華北報告中所反映的農村初級市場物資交流陷於死滯的狀態,其他省區也有不少地方發生了這種現象,儘管程度是不相同的,應該引起各地嚴重注意。
農村初級市場在糧食統購統銷以前和以後起了一個帶根本性的變化。在糧食統購統銷以前,糧食交易在農村初級市場中占的比重很大,農民是賣出糧食以後再買進生產資料和生活用品,私商也不是單純販貨下鄉,而多半是販貨下鄉又販糧進城兼營多種買賣的,過去糧食在初級市場中確實居於樞紐的地位。統購統銷以後,農民手中固然還有一小部分餘糧可以出售,也還有調劑掉換糧食品種的需要,國家也應該委託合作社或設立在國家管理下的糧食市場允許農民在市場內與消費者直接交易,但能上市的糧食比之過去是大大減少了。糧食基本上脫離了自由市場。這是農村初級市場的新的帶根本性的變化。各級黨委和商業合作部門,必須深刻研究這種新的變化,更注意從土特產品和手工業方面採取適合這種新情況的適當措施,以活躍初級市場,活躍城鄉物資交流。華北財委黨組報告中所提出的五項措施是正確的,可供各地參考。
本件及附屬檔案可登黨刊。
中 央
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二日
華北財委黨組關於努力活躍初級市場、增進城鄉物資交流向華北局的報告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五日)
華北局:
實行糧食統購以來,初級市場幾陷於停頓。目前除忻州、運城、張家口、唐山等少數地區已經恢復外,絕大部分地區仍然異常死滯。由於初級市場的死滯,引起了一系列的問題:(1)糧食的社會調劑停頓,農民爭向國家購糧,增加了國家的供應任務,不少地區的糧食銷售數字,超過了國家的計畫。副業的原料無處購買,大批副食作坊歇業,僅河北不完全統計,歇業的粉房、豆腐房即達六萬多戶,直接影響了農民的生產和生活。(2)副食收購計畫不能完成,由於粉房、豆腐房大批歇業,豬源大大減少,造成城市副食供應的緊張局面,並影響到出口任務的完成。(3)商業的銷售計畫不能完成,全區一、二月份僅完成一九五四年第一季度計畫的百分之五十六,農村的資金回籠不來,商業的資金周轉不靈,不能按照計畫加工訂貨,影響了城市的工業生產;隨著銷售計畫的下降,稅收也有顯著的減少,二月份較一月份實收數減少百分之三十。(4)城鄉間的商販多數停止活動,土特產、副食品收不上來,以致城市經營土產和副食的私人行業,有的很難維持,有的已經停業,影響了許多人的生活。同時出口減少,影響入口計畫的完成,工業因而減產的現象已不斷發生。這種情況如果繼續發展下去,將會造成城鄉經濟嚴重脫節,甚至打亂國民經濟計畫,影響整個國家建設。
初級市場死滯的主要原因是:(1)實行糧食統購統銷的結果,約有四十億斤商品糧和油料脫離了自由市場,初級市場的商品數量和買賣行為大大減少,貨物流轉的規律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少地區對這一變化了的客觀情況認識不足,對可能和必需的市場交換、社會調劑缺乏及時的積極的組織與安排。(2)對待資本主義商業,幹部中存在著片面觀點與急躁情緒。在糧食上對農民和副業生產管得過嚴。在其他商品上對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商亦給了許多不必要的限制,甚至有的專、縣各自為政,層層封鎖,對當地土副特產任意宣布統購、限購、禁運、扣留等辦法,以致私商上不來下不去,“城鄉千條線,只余兩根繩”,而國營商業和合作社的組織力量又不能立刻完全代替私商。(3)農民對國家的糧食政策存有一定顧慮,統購後有餘糧的人怕說,搞的不透,”不敢再賣,需要調劑品種的人又怕賣了買不回來,加以有些地區對農民調劑糧食亂加干涉、限制,結果造成“糧不上市,貨不下鄉”。(4)城鄉差價太小,私商無利可圖。
為了活躍初級市場,促進城鄉物資交流,我們認為應即採取如下措施:
第一,積極開展糧食調劑工作。
(一)廣泛深入宣傳糧食統銷政策,明令宣布統購工作結束,糾正干涉農民調劑糧食的錯誤做法,以解除農民顧慮,動員農民進行糧食有無調劑和品種交換。各地均應反覆教育農民,明白告訴他們有餘糧的只要不賣給私商,完全有自由到國家設立的糧食市場或合作社出售,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干涉。在反對高利貸的原則下,應允許進行糧食借貸。
(二)積極建立和鞏固由國家控制的沒有私商參加的糧食市場。各地經驗證明,建立國家管理的糧食市場,不僅可以便利農民進行糧種交換和互通有無,從而代替糧食黑市,徹底取締糧商,減輕國家供應任務;而且可以活躍城鄉物資交流,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在國家管理的糧食市場上,允許缺糧戶、熟食業、副食業、加工業按照實際需要,憑證採購糧食。市場管理,可以工商部門為主,吸收有關部門組成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糧食價格,在國家收購牌價的基礎上,允許分等論價,靈活掌握。
(三)供銷合作社應通過供應農村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大力收購餘糧,進行糧食調劑工作。對一部分民眾現在需要賣糧將來需要買糧調劑生產資金者,可採取訂立契約、保證供應的辦法,收購他們的糧食。
第二,積極恢復副業生產。副業生產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級市場的重要貨源之一。各地應克服各種困難,發揮民眾的創造性,認真解決副業生產的原料問題,使其迅速恢復起來。副業集中的地區,可由國家供應一部原料,通過合作社對粉房訂立契約,收購毛豬粉條。散居農村的作坊,經過政府批准發給證照,允許他們到市場或指定的地區購買原料,或以成品換取原料,不足時合作社可以適當調劑。停業的作坊,可由合作社供應一部原料“墊底”,幫助他們復業。此外,應有計畫地抽調一部麩糠豆餅在城市附近或交通沿線的鄉村扶植民眾養豬,訂立契約,計畫收購。並應指導民眾改善飼養方法,蒐集代食品養豬,以便發展養豬、養畜事業。
第三,認真發展手工業生產,以增加初級市場的商品,供應農民生產、生活資料。各地供銷社應根據民眾需要,分別不同行業,大力組織集鎮鄉村手工業的生產。對現有的手工業生產,要積極加以整頓,提高生產技術,改進管理辦法,降低產品費用,使其達到物美價廉,有條件的可以適當擴大。對民眾大量需要、機器暫時不能代替的手工業,應幫助民眾組織生產合作社進行生產。目前尚無條件組織起來而又為民眾所需要的各種手工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通過契約或加工定貨辦法有重點地指導和扶植其生產,並幫助解決供銷的困難。對已經歇業,但民眾需要而又無力恢復的手工業,可根據條件,幫助他們復業。
第四,多方開展推銷工作與收購工作。國營商店與合作社應以最大力量在農村推銷工業產品,收購農副土特產品,特別是出口物資。糾正某些地區盲目排擠私商,限制太多太死的錯誤做法,各級財委應切實審查各地自行規定的各種禁令,其錯誤者應即解除,其不適當者應即修正,堅決反對和糾正在這一工作中的分散主義錯誤。充分利用私商在城鄉間進行統購統銷物資以外的各種交易,特別是副食、國家推銷困難的工業產品和收購不便的土特產品,應該領導私商採購販運。並應適當擴大城鄉差價,以使商人有正當利益可圖。某些地區農民對私商反感過甚不便下鄉者,可採取公私聯合採購的方式,由國營公司派幹部帶領私商下鄉,分配一定比例的農產品或土特產品給私商收購,以便利用私人資本活躍城鄉物資交流,補助國營和合作社商業對城市供應之不足。但在充分利用私商活躍城鄉物資交流的同時,必須嚴防私商囤積倒賣糧食以及其他投機倒把行為。違者應及時予以處理。
第五,各級黨委應在農村工作的各種會議上對幹部反覆進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和活躍初級市場的教育,使其透徹了解糧食調劑和活躍初級市場對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意義,井廣泛深入地在民眾中展開宣傳教育工作,講明國家的糧食政策與商業政策。同時必須結合春耕生產,組織一定力量,檢查初級市場,了解情況,分析原因,採取有效辦法,在一定時間內把可能活躍的初級市場活躍起來,以便扭轉城鄉物資交流的死滯局面。
華北財委黨組
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五日
根據中央檔案館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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