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

少年時代進行數學競賽在世界有著悠久的歷史,一般認為始於1894年由匈牙利數學界為紀念數理學家厄特沃什-羅蘭而組織的數學競賽。目的是激發世界少年的數學才能,引起少年對數學的興趣,發現科技人才的後備軍,促進世界各國數學教育的交流與發展。詳細內容見下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
  • 外文名:World Mathematical Olympiad
  • 簡稱:WMO
  • 註冊號:W062003484
章程,介紹,培養,目的,時間,主辦,對象,賽事分級,試題,考試,獎勵,

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本協會全稱為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 (本協會全稱為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ASSOCIATION MONDIALE DU CONCOURS"OLYMPIADES DES MATHEMATIQUES"(A.M.C.O.M)。本協會法國註冊,註冊號W062003484。
第二條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是由全世界各地致力於少年兒童數學思維培養與奧數早期教育的機構與人士自願參加組成的競賽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服務於全世界學習數學,喜歡數學,熱愛數學的青少年兒童;服務於世界各地致力於少年兒童數學思維培養與奧數早期教育的機構與人士;服務於世界各地致力於少年兒童文化交流與素質培養的機構與人士。
第二章 協會的任務
第四條 搭建世界各地少年兒童國際化數學學習、交流、展示、合作的平台。
第五條 構建世界各地從事少年兒童數學思維培養與奧數早期教育的機構與人士,國際化教學、交流、展示、合作的渠道。
第六條 激發世界各地少年兒童的數學學習興趣,增進世界各地少年兒童的友誼與成長。
第三章協會的工作內容:
第七條 遵循科學無國界的原則,開展區域性和國際性的少年兒童數學普及活動,組織少年兒童進行國際性數學競賽活動,定期刊登、出版國際性數學普及性讀物。
第四章協會會員
第八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機構或個人會員兩類。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本協會章程;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在世界各地登記註冊並開展或準備開展數學教育教學研究及少年兒童數學教育的機構,或熱心研究並支持數學教育事業發展的相關人士,可申請成為本協會會員。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式:
填寫本協會統一印製的《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入會申請表》,並由協會秘書處進行初步審核;初審合格者,提交理事會討論;通過後,發函通知申請單位、個人及其他會員;由會長簽字授予授權牌和會員證書。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有權優先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和會議;有權獲得本協會在信息、資料、培訓、諮詢、技術等方面的優惠服務;有權對本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要求維護;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承認並執行本協會章程,遵守國際相關法規、慣例和各自國家政策、法令,維護本協會的聲譽和利益;執行協會的各項決議,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向協會提供各項數學教育活動的信息;保守本協會不對外公開的信息資料等秘密。第十三條 要求退會的會員,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1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五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和罷免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研究討論協會的工作方針及其它重大問題。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負責。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責權是: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狀況;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其它重大事項。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在本協會工作領域內有較大影響;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逐步過渡為專職;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未受過刑事處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第二十三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審核批准;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人員的聘用;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六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捐贈;在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八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八章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介紹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是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協會在全世界發起舉辦,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中國區)選拔賽由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教育發展中心,中國青少年科普教育發展中心、中國創新研究會等單位主辦,承辦單位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教育發展中心素質教育辦公室、中國多思青少年素質教育研究院,負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推廣、運營。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中國區)選拔賽為公益性活動,賽事的目的是在中國境內選拔優異的數學選手代表中國參加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全球總決賽,參賽選手將獲得相應獎金補助。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中國區)選拔賽根據國際慣例,每年舉辦一屆,參賽對象為10至16周歲少年兒童,即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三年級7個年級組。競賽活動性質為社會公益性活動,活動目的是為培養廣大少年兒童學習數學、熱愛數學的熱情與興趣,活動組織分三個部分:
1、各地區分賽(海選賽、晉級賽)主要體現廣泛參與性,通過大範圍的獎項設定比例,鼓勵與激發大多數參賽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從而實現賽事活動的廣泛社會意義。
2、每年一次舉辦的全球總決賽主要體現賽事的高端精英選拔,將全國各地分賽區競賽中,成績優異的選手,集中在一起進行競賽、展示、等相關交流活動,其活動意義不僅選拔優秀的中國集訓隊選手備戰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全球總決賽,也會強化國內少年兒童數學思維培養國總決賽的選拔,(中國區)集訓隊通過封閉式的強化學習與訓練,獲得銅獎以上的選手將有資格組成中國區代表對出戰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世界總決賽,展示自我,為國爭光。
主辦單位:
中國素質教育發展中心
承辦單位:
中國素質教育發展中心
中國多思青少年素質教育研究院

培養

目的

激發世界少年的數學才能;引起少年對數學的興趣;發現科技人才的後備軍;促進世界各國數學教育的交流與發展。

時間

每年舉辦一屆,時間定於1-2月.詳細時間由各成員國所定的東道主安排。

主辦

由參賽國輪流主辦,在各成員國國內總決賽時,協會將委派觀察員監視比賽過程。

對象

本屆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中國區)選拔活動共分為:國小三、四、五、六年級;國中一、二、三年級七個參賽級別。

賽事分級

1、地方分賽區晉級賽 2、全國冬、夏季選拔活動及數學思維全腦訓練營。
3、國家隊選手封閉集訓營
4、全球總決賽

試題

試題在每年的五月由各參賽國提供,然後由東道國精選後提交給主試委員會表決,產生6道試題。東道國不提供試題。試題確定之後,寫成英、法、德、俄、日、中文等工作語言,由領隊譯成本國文字。

考試

考試分兩天進行,每天連續進行3.5小時,考3道題目。同一代表隊的3名選手被分配到3個不同的考場,獨立答題。答卷由本國領隊評判,然後與組織者指定的協調員協商,如有分歧,再請主試委員會仲裁。每道題8分,滿分為48分。

獎勵

競賽設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比例大致為1:2:3;約有一半的選手獲獎。各屆獲獎的標準與當屆考試的成績有關。榮獲金獎的選手將有機會享受,世界奧林匹克數學基金提供的獎學金。
世界奧林匹克數學競賽不是隊與隊之間的比賽,所以沒有團體獎,但各代表隊都非常重視團體總分所處的名次,協會將不計分數根據各國代表隊的金銀銅牌的獲得數目決定團體名次。
8、主試委員會
主試委員會由各國的領隊及主辦國指定的主席組成。這個主席通常是該國的數學權威。主試委員會的職責有7條:
1)、選定試題;
2)、確定評分標準;
3)、用工作語言準確表達試題,並翻譯、核准譯成各參加國文字的試題;
4)、比賽期間,確定如何回答學生用書面提出的關於試題的疑問;
5)、解決個別領隊與協調員之間在評分上的不同意見;
6)、決定獎牌的個數與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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