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規劃局

上虞區規劃局一般指本詞條

上虞市規劃局,是上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規劃、人民防空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規劃局
  • 主要職責:規劃、測繪等
  • 內設機構:編審科、規管理科、許可科等
  • 主管單位:上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上虞市規劃局,是上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規劃、人民防空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規劃、測繪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在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上虞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制定和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及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的編制工作;整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各部門專項規劃,做好各類規劃與城市規劃的有機銜接;參與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儲備、年度用地計畫、房地產開發計畫和城建項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儲備及房地產開發地塊的選址方案和地塊開發的各項技術經濟控制指標;參與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外重要項目的選址;參與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土地招投標、拍賣工作和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會審。
(四)研究擬訂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編制計畫、測繪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類開發區總體規劃的技術審查工作;指導市內各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
(五)負責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建制鎮、集鎮、村莊規劃的組織實施;對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臨時建築、構築物、廣告設施、立面裝修、市政工程設施和其他工程設施)進行規劃管理,核發"一書兩證";負責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測繪項目管理和地形、地貌管理工作;管理市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根據授權審核並發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六)負責全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行業的發展計畫、科技進步規劃以及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套用,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創新工作和信息、檔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的規劃、測繪及風景區規劃的檔案。
(七)負責查處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和勘測行為;對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八)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局系統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職稱評定管理和註冊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局主管行業的行風建設。
(九)承辦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文秘、組織人事、黨務、工青婦、信息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和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負責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安全保衛、計畫生育、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督查局重要工作事宜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工作。
機構名稱:規劃編審(綜合)科
職責:研究擬訂上虞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規劃編制計畫,提出年度規劃編制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規劃設計方案招投標;負責組織上虞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的論證、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市域內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工作,組織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技術鑑定和主要景區詳細規劃的審查;指導各建制鎮鎮域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集鎮、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工作,組織規劃的技術鑑定和審查;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編制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其他專項規劃;接受規劃業務諮詢,制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和測繪管理的技術規定和技術標準;負責規劃設計單位的行業管理。
機構名稱:規劃管理(測繪和人防管理)科
職責:負責建設工程(包括臨時建築、戶外廣告、立面裝修等)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參與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會審,組織在建建設工程的批後規劃監督與管理,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確認;牽頭制訂城鄉規劃管理的各類技術規定和技術標準;協助查處城市規劃區內規劃違法行為;負責全市測繪和測繪行業的管理,監督檢查測繪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測繪違法行為;負責地理空間信息建設和管理;管理測繪成果、地圖編制、地圖產品和地圖市場;負責市域內的測量標誌和國家委託管理的測量標誌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和人民防空的日常事務管理。
機構名稱:行政許可科
職責:授權負責許可權內規劃、測繪、人防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初審、核查,作出行政許可、審批決定,頒發許可證書;授權負責牽頭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確認;授權負責市級聯審聯辦類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協調與服務,為園區、鄉鎮有關規劃、人防審批業務提供指導。
機構名稱:上虞市規劃局崧廈規劃所(派出機構)
職責:負責崧廈區域內的規劃管理與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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