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發展“十二五”規劃

海洋資源是重要的戰略資源,海洋產業是上海重要的戰略新興產業。上海市海洋發展“十二五”規劃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發展海洋經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批准的《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進一步深化和拓展,是指導未來五年本市海洋發展的行動綱領,是履行政府管理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依據,對服務上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海洋發展“十二五”規劃
  • 海域面積:10000km2
  • 岸線總長:518km
  • 大陸岸線長:211km
簡介,概述,(二)面臨的主要問題,“十二五”發展思路,(一)發展形勢分析,(二)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三)發展重點,(四)主要目標,“十二五”主要任務,(一)發展海洋經濟,(二)保護海洋環境,(三)發展海洋科技,(四)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保障措施,(一)體制保障,(二)機制保障,(三)投入保障,(四)宣傳保障,

簡介

上海市位於我國大陸海岸線中部,長江入海口和東海交匯處,海域面積約10000km2,岸線總長約518km(不含無居民島),其中211km大陸岸線總長。共有崇明島、長興島、橫沙島3個有居民島嶼,大金山島、佘山島、九段沙等23個無居民島嶼(沙洲)。擁有港口航道、灘涂濕地、漁業、濱海旅遊、風能和潮汐能等多種海洋資源。

概述

“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海洋事業全局性、基礎性和戰略性的特點,經過各方共同努力,本市海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海洋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海洋科技取得重要進展,海洋綜合管理能力有效加強,海洋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高,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十一五”發展主要成效
1、最佳化海洋產業布局,促進海洋經濟發展
“十一五”期間,上海市海洋產業布局逐步從黃浦江兩岸向長江口和杭州灣沿海地區轉移,基本形成了以洋山深水港和長江口深水航道為核心,以臨港新城、崇明三島為依託,與江浙兩翼共同發展的區域海洋經濟空間格局。其中,長興島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基地、臨港海洋工程裝備基地以及沿海區縣的濱海旅遊業初具雛形;洋山深水港和外高橋港區的海洋交通運輸業已形成較大規模。海洋經濟總量持續增長,海洋交通運輸業、船舶工業、濱海旅遊業、海洋電力業、海洋工程建築業、海洋生物醫藥業等六大海洋產業發展較快。到2010年上海市海洋生產總值4756億元,比2006年增長19.3%,海洋生產總值占上海市生產總值的27.7%。
2、加強污染源頭治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十一五”期間,圍繞節能減排,加強陸源入海污染治理,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從“十五”期末471萬立方米/日提高到684萬立方米/日,污水處理率從70.2%提高到81.9%。不斷完善海洋傾倒許可證制度,海洋傾倒得到有效監控。建立了船舶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和船舶溢油監控體系,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理合格率達到100%。完成了覆蓋上海海域11大類60餘個監測指標的海洋環境監測任務,基本掌握了本市海域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加強了海洋漁業生態修復,漁業增殖放流約5億尾(只)。加強了金山三島自然保護區建設,保護區生態健康穩定,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
3、堅持海洋科技創新,支撐海洋事業發展
“十一五”期間,開展了海洋防災減災、海洋資源利用、海洋環境治理、船舶製造、海洋工程裝備等相關基礎理論和套用技術研究,探索建立上海市海洋科技研究中心、數位化造船國家工程實驗室、海洋工程材料與防護技術研究中心等海洋科技創新平台,在海底觀測、深海鑽探、海上風電、液化天然氣船等高端船舶、水下運載器和機器人等海洋高新技術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提升了我國在高技術和高附加值船舶以及大型風電機組領域的研發製造水平;實現了大型深水鑽井平台設計建造的突破;初步建立了我國第一個海底綜合觀測試驗與示範系統——東海海底觀測小衢山試驗站、東海典型赤潮藻毒素溯源網路體系、江海直航海域觀測預警服務保障系統以及長江口鹹潮入侵監測預報系統,提高了海洋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能力。經濟魚蝦蟹貝藻養殖技術與育苗技術在國內處於領先水平,在深海鑽探和深海大洋基礎研究等方面居於國際領先地位,為上海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撐。
4、推進海洋基礎工作,提高海洋管理能力
“十一五”期間,開展上海近海海洋綜合調查與評價、海域使用普查、大陸岸線修測、海洋環境監測和評價,以及風暴潮、海浪等海洋災害應急預報等基礎工作;組織編制了《上海市海洋赤潮防治工作方案》,在長江口設立赤潮監控區,對赤潮的發生、發展和生態過程開展了全程監控,並通過電視、電台和網路等形式發布短期和中長期海洋預報;啟動建設“數字海洋”上海示範區,初步形成“數字海洋”信息系統基礎框架,基本摸清上海海洋及其開發利用現狀;初步建立海域使用普查檔案;基本完成上海水運口岸開放範圍確認工作。海洋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為本市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綜合管理提供了基礎數據和科學依據。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十一五”期間本市海洋事業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總體上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但與上海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
1、海洋產業結構有待進一步最佳化
本市海洋交通運輸和船舶工業等傳統海洋產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明顯,海洋工程、海洋新能源開發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海洋高科技產業所占比重較低,發展速度較慢,海洋航運服務、濱海旅遊和海洋信息服務業配套設施薄弱。
2、海洋科技創新有待進一步突破
由於本市眾多涉海科研機構分屬不同部門,科研力量較為分散;海洋產業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依然較為薄弱;海洋防災減災、海洋環境保護、海域海島使用等關鍵技術與公共服務的新要求差距較大。
3、海洋環境保護有待進一步加強
長江入海污染物總量仍然較高;長江來沙量銳減,河口海岸帶灘涂濕地面積呈減少趨勢;海洋資源和環境承載力有所下降;近海生物多樣性有所降低;船舶溢油和化學品泄漏等事故的潛在風險依然存在。
4、海洋管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上海市海洋局與水務局合署辦公的新體制2009年剛建立,海洋基礎工作相對薄弱;海洋管理裝備和公共服務平台缺乏;海洋法律法規和規劃有待進一步完善。

“十二五”發展思路

(一)發展形勢分析

進入21世紀以來,海洋經濟作為未來開發新資源、開拓新產業的重要領域,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主題之一。從國際層面看,世界海洋經濟快速增長,海洋科技驅動日益強勁,海洋開發呈現高層次發展趨勢。從國內層面看,國家提出“發展海洋經濟”戰略,要求堅持陸海統籌,制定和實施海洋發展戰略,提高海洋開發、控制、綜合管理能力,目前全國海洋經濟區域布局基本形成,海洋產業結構不斷調整,沿海省市海洋經濟持續發展。尤其是上海臨近的江蘇、浙江等省加快了海洋經濟發展步伐,《江蘇省沿海開發總體規劃》、《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規劃》等規劃都已上升為國家戰略。“十二五”時期是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提升產業能級,推進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保障生態安全,對海洋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加快海洋經濟發展面臨建設“四個中心”、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難得機遇
大力建設“四個中心”、率先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黨中央、國務院對上海發展的殷切期望,是提高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重大戰略舉措。加快上海海洋經濟發展,充分發揮上海黃金海岸與黃金水道交匯的區位優勢,最佳化調整海洋產業布局,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提高海洋經濟內在質量,是促進上海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舉措。
2、加強海洋環境保護面臨推進節能減排、保障生態安全的更高要求
上海地處流域下游,東海之濱。海域環境受長江來水、錢塘江來水、蘇北沿岸流和沿岸排水的共同影響,影響因素多,保護難度大。隨著長江流域和長三角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口集聚,入海污染物排放將會進一步增加,要達到國家更高減排目標,保障河口海洋生態安全,控制削減入海污染物排放面臨更大壓力。
3、推進海洋科技創新面臨進一步提高核心競爭力、加快成果轉化的更大挑戰
上海海洋科技力量雄厚,在高技術、高附加值的海洋產業領域有條件形成較強的競爭力,需要緊密圍繞 “科教興市”戰略,堅持“需求牽引,推進創新”原則,進一步整合平台、共享資源,完善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增強海洋基礎科學研究能力,提高海洋核心技術自主研發水平,加快海洋科技創新成果套用和產業化,更好地發揮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海洋管理、防災減災和海洋安全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4、強化海洋綜合管理面臨加強統籌協調、提升服務能力的更重任務
為了全面履行海洋綜合管理新職能,推進海域與陸域聯動發展、河口與海洋共同保護,需要堅持立足自身、依託各方,進一步完善市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涉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需要堅持夯實基礎、穩步推進,進一步健全海洋管理機構,加快海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海洋管理和服務保障能力。

(二)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改善民生的全市大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最佳化提升海洋產業能級為主線,堅持江海聯動、海陸統籌,堅持安全、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進一步提高海洋綜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為上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保障。
2、基本原則
(1)堅持江海聯動,海陸統籌
按照國家沿江沿海發展戰略和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上海海洋發展要更加注重河口和海洋聯動發展、海域和陸域統籌發展、江浙滬沿海區域協調發展。
(2)堅持科技創新,保護為重
要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驅動引導作用,加快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在海洋經濟發展中,要更加注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在海洋資源最佳化配置中,要更加注重節約集約利用海洋資源。
(3)堅持優勢引領,提升能級
要依託上海的區位優勢、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最佳化調整海洋產業布局和結構,提升產業能級,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海洋先進制造業和海洋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
(4)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
要充分發揮政府引領和調控作用,進一步加強綜合管理,最佳化公共服務;要充分發揮市場最佳化配置資源的主體作用,依託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推進上海海洋事業健康發展。

(三)發展重點

“十二五”時期,海洋發展要更加突出海洋作為上海重要戰略空間資源的基礎地位,更加突出海洋在服務城市轉型發展、維護城市生態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更加突出上海海洋向深遠海發展的巨大潛力。按照“需求導向、問題導向、項目導向”原則,海洋發展突出以下重點:
1、以最佳化布局、調整結構為重點,促進海洋經濟持續發展
圍繞國家戰略,結合本市“十二五”新型產業體系布局,上海要加快構建以現代服務業為主、戰略性新興產業引領、先進制造業支撐的新型海洋產業體系。海洋現代服務業聚焦發展海洋金融服務、現代商貿、旅遊會展、信息服務及航運物流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聚焦發展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醫藥等;海洋先進制造業聚焦發展高技術和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裝備。通過海洋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形成“一帶三圈七片”的海洋產業布局,促進海洋經濟持續發展。
2、以源頭控制、生態修復為重點,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圍繞國家節能減排要求和上海基本生態網路建設目標,根據上海河口海洋環境特點,重點實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動計畫”,主要開展海洋生態環境污染控制行動、生態修復行動和環境保護行動,進一步改善河口海洋生態環境,保障海洋生態安全。
3、以集聚力量、科技創新為重點,推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
圍繞科技興海戰略,整合海洋科技資源,集聚海洋科技力量,以增強海洋經濟高新技術和海洋綜合管理關鍵技術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加快海洋科技創新成果套用和產業化,發揮科技引領和支撐作用。
4、以夯實基礎、強化服務為重點,提高海洋綜合管理水平
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強化海洋公共服務,以加強海洋法規和規劃、海洋執法、海洋應急、海域行政許可、海洋信息化等五項管理為重點,夯實基礎、提升能力,進一步提高海洋綜合管理水平。

(四)主要目標

到“十二五”期末,本市海洋經濟發展、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技創新和海洋綜合管理達到沿海省市先進水平。基本形成海洋經濟發達、海洋生態環境友好、海洋科技領先、海洋管理科學的海洋事業發展體系,服務上海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主要表現為:
進一步最佳化海洋產業布局,海洋經濟持續發展,海洋經濟總產值年均增長10%,高於全市經濟成長平均水平。
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完成國家對本市入海污染物削減量目標,開展生態修復和保護行動,使海洋生態環境逐步修復。
進一步推進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科技總體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優勢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領先水平。
進一步強化海洋綜合管理,海洋公共服務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十二五”主要任務

(一)發展海洋經濟

“十二五”期間,按照國家“實施海洋開發”和“發展海洋經濟”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全市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的領導和協調作用,進一步調整海洋產業結構,提升海洋經濟的科學發展水平。
1、重點發展海洋服務業
(1)海洋交通運輸業
重點圍繞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發展目標,合理調整港口布局,提高碼頭泊位的大型化和專業化水平,保障長江口深水航道暢通,建成以港口為樞紐,水陸暢通,設施完善,內外輻射的現代化航運集疏運體系,實現多種運輸方式一體化發展;統籌口岸開放資源,進一步完善上海水運口岸開放格局。到2015年,上海港貨物吞吐量保持在6.5億噸左右,貨櫃吞吐量增至3300萬標準箱,確立上海港作為東北亞國際貨櫃運輸樞紐港的地位。
(2)海洋航運服務業
在浦東新區建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推進港區聯動、港城聯動、航運和金融貿易聯動,大力發展航運金融、航運保險、航運經紀、航運交易和航運信息等現代航運服務體系;推進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拓展上海航運交易所服務功能,開展船舶交易簽證、船舶拍賣、船舶評估等服務;發揮上海港航電子數據交換中心和上海電子口岸平台疊加整合優勢,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綜合信息平台;培育和發展海洋信息服務市場,建立並完善海洋信息服務體系。
(3)濱海旅遊業
圍繞上海打造世界著名旅遊城市的發展要求,著力發展崇明三島、浦東濱海、奉賢和金山海灣休閒旅遊業,建成集生態觀光、休閒度假、商務會展、戶外運動等為一體的生態型旅遊度假區。重點推進吳淞炮台灣公園、崇西明珠湖、崇東陳家鎮地區、奉賢生態海岸等旅遊區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加快發展上海郵輪產業,依託上海港國際客運中心和吳淞口國際郵輪碼頭,形成世界郵輪旅遊航線重要節點。大力發展海洋文化創意、展示交易、海洋文化旅遊、會務論壇等相關產業。
2、做大做強海洋先進制造業
(1)船舶工業
抓住世界船舶工業轉移的良好機遇,堅持自主開發、技術引進和科技創新相結合,在現有船舶工業的基礎上,不斷最佳化產品結構,提高船舶自主設計製造能力。最佳化發展三大主流船型,重點發展超大型原油運輸船、萬箱級以上貨櫃船、大型液化天然氣船、大洋鑽探船、豪華郵輪、遊艇、海洋勘測與海底布纜船舶等高技術和高附加值船舶,加快發展船用主機、船用輔機和通訊導航等關鍵配套產業。加快長興島、外高橋等船舶製造基地和奉賢遊艇製造基地建設。到2015年,船舶工業達到年產1600萬噸的造船能力,實現1300億元的船舶工業及船舶配套業總產值。
(2)海洋工程裝備和建築
增強海洋工程裝備製造能力。重點開發海洋鑽井平台、水上工作平台等海洋工程裝備及其配套設備。研製大深度潛水器、海底管線電纜檢測及維修裝置、深海潛網設備等海洋潛水和海底工程設備。最佳化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布局,推進長興島、臨港等海洋工程裝備基地建設,形成北部以長興島為依託、南部以臨港產業區為依託的海洋工程裝備產業集聚區。深化海上城市工程建設研究。到2015年,實現海洋油氣開採裝備、海洋工程作業船和輔助船、海洋工程關鍵系統和配套設備等三大板塊形成400億元產值。
3、加快培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
(1)海洋生物醫藥
發揮上海國家生物產業基地作用,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建立海洋藥物重點實驗室和海洋生物資源中心,重點研究開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海洋藥物,培育和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技術的海洋生物醫藥企業,增加海洋生物醫藥業在海洋產業中的比重。加強海洋生物優良品種開發。
(2)海洋新能源
發揮海上風電建設率先示範優勢,建設東海大橋海上風電二期、臨港、奉賢海上風電及擴建等項目,新增裝機容量約60萬千瓦,初步形成東海大橋、臨港和奉賢三個海上風電基地。同時加強對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和開發。
4、調整轉型海洋漁業
結合海洋漁業結構的調整最佳化,加快標準化漁船改造進度,推進橫沙等標準化漁港建設,購買和建造鮪魚圍網船隻,推進中西太平洋鮪魚延繩釣,探索大型拖網後備漁場,積極發展遠洋漁業。

(二)保護海洋環境

實施“健康海洋上海行動計畫”,主要包括海洋生態環境污染控制行動、生態修復行動和環境保護行動。
1、污染控制行動
(1)陸源入海污染控制。在完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同時,加大對直排入海污染源、入海河流污染物和沿海垃圾監控力度。
(2)海上污染控制。開展巡航監視、定點監視、專項監視相結合的靜動態船舶污染監視系統建設;嚴格執行海洋傾廢許可制度,控制、調整、最佳化海域傾倒區布局,規範海洋傾倒區的管理,對海上傾倒活動實施跟蹤監測;加強對漁業船舶的污染排放管理,減輕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嚴格執行涉海工程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控制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3)港口污染控制。加強港口排污工程建設,實施港口生活污水和廢水納管工程;開展港口環境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港口污染應急設備庫和專業隊伍建設,完善港口船舶含油污水、壓載水、洗艙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處理設施。
2、生態修復行動
(1)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積極開展海洋生物生態監測工作;繼續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並向近海、外海水域延伸,爭取放流品種達到30個,放流成熟品種占70%以上,放流苗種4億尾(只);開展具有重要經濟價值水生物種的人工培育;加強現有重要漁業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本底調查、監測,開展漁業資源增值放流效果後評估。
(2)加強海岸生態修復。在崇明、浦東、金山、奉賢侵蝕岸段,實施保灘護岸工程;在崇明、金山、奉賢海岸選擇示範岸段實施海岸生態修復工程;在浦東新區海岸建設生態安全防護林帶,保護及恢復海岸生態系統,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打造生態宜居岸線。
(3)研究啟動海洋牧場建設。選擇5平方公里海區建設海洋牧場,開展海洋生物放牧,探索防治海底沙漠化進一步蔓延的方法,促使海底局部底質生態逐漸恢復。
3、環境保護行動
(1)海島生態系統保護。貫徹落實《海島保護法》,開展以崇明島、長興島、大金山島等及其周邊海域的本底調查;研究制定海島生態指標體系,開展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建立市區(縣)兩級海島保護信息監管網路體系,嚴格執行海島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對海島生態敏感區的封禁治理和預防保護,避免和減少人為活動對海島岸灘地形、岸線形態、海域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破壞。
(2)水源地保護。加強青草沙、陳行、東風西沙水源地保護;重點建設青草沙水源地生態安全實時監控系統,監控水源地的生態環境,有效防止災害性海洋生態事故的發生。
(3)自然保護區保護。推進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九段沙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和金山三島自然保護區建設。加強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初步建成保護區生態監測監視網路和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加強對保護區周邊海域開發活動的監控和引導。
(4)佘山島國家領海基點保護。開展佘山島國家領海基點調查,摸清周邊海洋環境狀況,研究提出佘山領海基點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發展海洋科技

堅持科技興海、科學用海,著力建立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加快科技興海平台建設,加強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關鍵技術研究,推進海洋經濟發展高新技術研究。
1、加快科技興海平台建設
以建立上海市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為契機,以項目為紐帶,人才為核心,整合海洋科技資源、集聚海洋科技力量開展合作研究,提高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建立產、學、研、用一體化的科技興海平台,形成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科技創新機制,加快上海臨港“國家科技興海產業示範基地” 建設。
2、推進海洋經濟發展高新技術5個專項研究
(1)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技術研究
重點研究超大型原油運輸船、萬箱級以上貨櫃船、大型液化天然氣船、海洋勘測與海底布纜船舶等高技術和高附加值船舶的關鍵技術,加強船舶關鍵配套產品的開發和套用研究。
(2)海洋工程裝備技術研究
重點開展海洋油氣鑽井平台、海底管線鋪設檢修維護設備、港口機械等高新技術的研發;大力培育深海探測、運載和作業設備的設計製造關鍵技術的研發;積極開展海水淡化等套用工程裝備技術、極地考察開發利用裝備技術研究;深化海洋工程材料耐蝕防護技術研究;加快推進海洋工程裝備專業化、標準化、模組化、智慧型化集成製造技術研發和套用。
(3)海洋生物醫藥技術研究
開展海洋生物不飽和脂肪酸產品研發、膠原蛋白與活性肽研發、海藻活性物質純化與活性功能研究及其產品開發、海洋生物活性物質與海洋藥物大規模篩選模型研究等。
(4)海洋新能源開發技術研究
開展海洋風力發電技術研發,重點研究海上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核心技術和主要部件製造技術;加強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的研究。
(5)深水航道開發和維護技術研究
研究長江口深水航道維護技術方案,研究北港和南槽航道整治開發方案。
3、加強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關鍵技術7個專項研究
(1)海洋防災減災關鍵技術研究
開展河口海洋水動力、水質、泥沙和風暴潮數值預報研究和海岸侵蝕、鹹潮入侵、海上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技術研究,提升風暴潮、赤潮、溢油污染擴散的預報和處理能力。
(2)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對城市安全影響及應對關鍵技術研究
預測分析上海沿海海平面上升趨勢;評估上海沿海理論海平面上升與地面沉降的耦合技術和效應;分析相對海平面變化對海岸防護、防汛、排水和供水安全的影響。
(3)東海海底觀測套用系統關鍵技術研究
研究東海海底觀測系統規劃與選址、東海海底觀測布網的工程裝備、東海海底觀測套用系統的組網等關鍵技術,推動東海海底觀測套用系統建設。
(4)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技術研究
調查上海市海岸、海域、海島等海洋資源,研究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案,探索海洋空間開發利用和海陸聯動新模式。
(5)近岸海域環境承載能力及對策研究
建立長江口、杭州灣海域環境承載能力模型,研究陸源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分配方案,確定近岸海域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並提出相關保護對策。
(6)長江口杭州灣物理模型研製
在現有長江口物理模型的基礎上,拓展建立包括長江口、杭州灣以及上海近岸海域範圍的物理模型。
(7)疏浚物、廢棄物的綜合資源化利用研究
加強疏浚物、廢棄物的綜合資源化利用研究,提高疏浚物、廢棄物的綜合資源化利用能力。

(四)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

圍繞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海洋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需要進一步加強法規、規劃、執法、應急、行政許可、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服務海洋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1、加強海洋法規和規劃管理
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海,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結合上海海洋實際和發展需求,加快推進《上海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上海市實施<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辦法》等本市海洋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法進程;積極組織編制《上海市海洋功能區劃修編》、《上海市海岸保護與利用規劃》、《上海市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金山三島海洋生態自然保護區規劃》等,構建海洋法規和規劃體系,為海洋事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2、加強海洋執法管理
加強海洋執法裝備,研究集海監執法、海洋環境監測觀測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海洋綜合管理保障基地及配套船舶實施方案;建立一支基本滿足本市海洋管理要求、具備獨立開展海洋執法能力的海監隊伍,加強海域使用執法和海洋環境保護執法。加強其他涉海部門的執法能力建設。
3、加強海洋應急管理
建立海洋觀測監測站網、海洋環境監測實驗室、海洋綜合管理保障基地、海洋環境預警信息服務平台,配備應急保障設施,加強海洋監測;完善包括海洋要素觀測、鹹潮入侵監測、泥沙監測和預報發布等的海洋觀測預報體系,提高海洋防災減災能力。
4、加強海域行政許可管理
進一步促進海域、海島資源科學有效配置,全面落實海域使用管理基本制度,強化海洋功能區劃的指導和引導作用,加強圍填海計畫管理和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管理;進一步規範海洋行政許可事項,提升審批效能和水平,為社會提供高效、便捷、協同、透明的海洋行政公共服務。
5、加強海洋信息化管理
以“數字海洋”上海示範區建設、上海市海域動態監視監測業務管理系統建設、上海市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體系建設為抓手,加快推進海洋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構建系統的海洋信息化套用平台,完善安全組織管理體系、技術保障體系和運行服務體系,確保海洋信息安全可控,形成以網路平台為載體、數據中心為基礎,套用平台為核心的海洋信息化框架體系。

保障措施

(一)體制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管理體制,統一安排部署。進一步發揮“上海市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加強對海洋事業發展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的綜合協調,加強全市各涉海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建立環保、海洋、海事、港口、漁業等部門之間政務協同機制。逐步完善投融資、成果轉化、合作交流等長效機制,加強協作,優勢互補,形成合力,激勵產業發展,推動上海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機制保障

研究制定有利於科技創新的政策機制,引領海洋經濟的持續發展,建設產學研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海洋科技創新,加強海洋高新技術人才的引進和培養,促進海洋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產業化。研究制定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進行生態賠償,維護海洋生態環境。研究制定海洋經濟科學發展的推進機制,加強產業引導,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最佳化布局。

(三)投入保障

鼓勵社會各類資本投資海洋企業,吸引集聚海洋產業風險投資,促進海洋經濟持續發展;加大對海洋科技企業的金融支持,健全為高新技術企業服務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加大海洋觀測預報、環境監測、執法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提高海洋綜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

(四)宣傳保障

藉助電視、廣播、報刊、書籍、網路等媒介,普及海洋知識,加強海洋意識教育宣傳,尤其要加強對中小學生進行海洋意識的培養;在市民民眾中樹立海洋資源是國家戰略資源的觀念,鼓勵公眾對海洋開發、保護和管理的支持、參與和監督,形成公眾參與的良好氛圍,吸引優秀人才參與海洋事業;通過舉辦世界海洋日紀念活動、海洋科普活動等,營造海洋文化氛圍,豐富和完善海洋文化內涵,促進海洋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