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上海市浦東新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在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 地址:世紀大道2001號
  • 郵編:200135
  • 區號:021
  • 官網:http://www.pudong.gov.cn/
浦東概況,歷史沿革,行政區劃,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政府部門,

浦東概況

浦東新區位於上海市東部,長江三角洲東緣。東瀕長江口,南與南匯區閔行區接壤,西和北分別與徐匯、盧灣、黃浦虹口楊浦寶山6區隔江相望。總面積533.44平方千米/522.75平方千米。總人口177萬人(2003年)。
人民政府駐世紀大道2001號,郵編:200135。行政區劃代碼:310115。區號:021。拼音:Pudong Xinqu。

歷史沿革

浦東新區(準確的說是川沙)最早的歷史沿革可追溯到南北朝時的梁大同元年(535年),那時設有崑山縣,隸屬於信義郡
古代的川沙是戌卒屯墾的海疆,唐天寶十年(751年)屬華亭縣;到了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歸屬於上海縣
浦東新區浦東新區
雍正三年(1725年)後分隸南匯和上海兩縣;
嘉慶十五年(1810年)開始由上海、南匯兩縣劃出,設川沙撫民廳;
辛亥革命1911年)時改廳為縣,直隸江蘇省
1950年由南匯劃入29個鄉;
1958年川沙從江蘇省劃出,改屬上海市管轄;
1961年成立才兩年的浦東縣的農村部分全部劃入川沙,並將沿黃浦江邊的高廟地區劃歸楊浦區
1984年再將沿黃浦江的塘橋陸家嘴、洋涇一帶劃歸黃浦區,把周家渡至楊思等沿江地區劃歸南市區
1985年縣境的面積已是建國前的2倍。
199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策開發浦東,1993年浦東新區管委會成立,川沙縣的建制撤銷,同時將劃歸到南市、黃浦、楊浦的地區及閔行的三林鄉收回,成立了浦東新區。

行政區劃

1992年10月11日,國務院(國函【1992】145號)批覆:設立上海市浦東新區,撤銷川沙縣,浦東新區的行政區域包括原川沙縣,上海縣的三林鄉,黃浦區、南市區、楊浦區的浦東部分。
1997年,撤銷了川沙鎮和東城鎮,建立了新的川沙鎮。7月,設立浦興街道辦事處,由金橋新村和東陸新村組成。年末,全區共有13個街道,28個鎮;總計407個居委會,325個村民委員會。
2000年,撤銷花木鎮、嚴橋鎮,設立新的花木鎮;撤銷高橋鎮、凌橋鎮,設立新的高橋鎮;撤銷高東鎮、楊園鎮,設立新的高東鎮;撤銷顧路鎮龔路鎮,設立曹路鎮;撤銷金橋鎮、張橋鎮,設立新的金橋鎮;撤銷合慶鎮、蔡路鎮,設立新的合慶鎮;撤銷唐鎮、王港鎮,設立新的唐鎮;撤銷川沙鎮、黃樓鎮、六團鎮,設立新的川沙鎮;撤銷三林鎮楊思鎮,設立新的三林鎮。
2000年,浦東新區轄11個街道、16個鎮。總人口2402343人(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
上海市浦東新區上海市浦東新區
2001年,撤銷欽洋鎮花木鎮,設立新的花木鎮;撤銷張江鎮孫橋鎮六里鎮,設立新的張江鎮。6月22日,經市政府批准浦東新區東溝鎮,更名為高行鎮
2002年底,浦東新區轄11個街道、13個鎮,531個居委會、283個村委會。
2003年底,浦東新區轄11個街道、13個鎮,540個居委會、272個村委會,人口176.69萬人,面積569.57平方千米。
2004年6月30日,浦東新區轄11個街道、13個鎮,539個居委會、266個村委會。9月30日,浦東新區轄11個街道、13個鎮,561個居委會、266個村委會
2005年,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2005】106號文)批覆同意,撤銷浦東新區機場鎮、川沙鎮建制,設立川沙新鎮。川沙新鎮的行政區域範圍為原機場鎮、川沙鎮的行政區域。

主要職責

1、執行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浦東新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浦東新區區長:杭迎偉
浦東新區常務副區長:姬兆亮
浦東新區副區長(掛職):諸 迪
浦東新區副區長:李國華
浦東新區副區長:姚 凱
浦東新區副區長:徐長華
浦東新區副區長:管小軍
浦東新區副區長:陳 希
浦東新區副區長:王 華

政府部門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改委(統計局物價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經信委(安全監管局、海洋局、航運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務委(旅遊局糧食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司法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保局(公務員局、醫保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建交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民防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農委(農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環保市容局(水務局、城管執法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衛生計生委
上海市浦東新區審計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資委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土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監察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文廣影視局(新聞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台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民宗委
上海市浦東新區僑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民中心(投資辦)
上海市浦東新區檔案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公安分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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