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通識教育選修課管理辦法

上海外國語大學通識教育選修課管理辦法,為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學生知識結構、開拓學生視野、發展學生綜合能力、加強學生全面素養、培育學生健全品格的重要途徑。為規範學校通選課管理,保證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外國語大學通識教育選修課管理辦法
  • 包含:保證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 包括: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學生知識結構
  • 屬於:開拓學生視野、發展學生綜合能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通識教育選修課(以下簡稱“通選課”)是本科教學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學生知識結構、開拓學生視野、發展學生綜合能力、加強學生全面素養、培育學生健全品格的重要途徑。為規範學校通選課管理,保證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通選課的設定原則
第二條通選課應有利於在人文、社會和自然等領域培養、拓展學生的問題意識與國際視野。強化學科交叉、專業融合和課程的綜合性,實現課程模組化,拓展學生的知識面。
第三條通選課應有利於學生在最基本的學科領域掌握認識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視角與方法。
第四條通選課的設定應強調課程內容的價值導向性,偏重於人類社會形成的基本規範和恆久價值,注重對學生進行人文、科學素養和學識的培育,突出人文素質教育。
第五條通識課教學應確保經典原著與現代新論並重,廣博與專深相結合,綜合性的課程與專門化的題材整合。
第六條通識課教學應積極進行改革,避免照本宣科,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促使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注重對學生思辨、批判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第三章通選課的管理
第七條各教學單位統籌安排,合理規劃,組織教師開設符合設定原則的通選課,並保證每學期通選課的正常開設。教務處負責匯總、整理各單位提交的通選課,落實教學安排。
第八條一般在每學期的10-12周申報下一學期開設的通選課。新開課程必須提交規定樣式的課程簡介和教學大綱的電子版及書面材料。申報材料必須經學院(系、部)審核、簽字同意後,匯總一併提交教務處,教務處進行審核,決定是否開設,並將開設課程劃歸相應模組。
第九條通選課學分按照各專業培養計畫要求計入學生修業總學分。各專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在培養計畫中指定1-2門通識教育選修課,並和開課學院(系、部)協商,在相應學期以執行計畫的方式開設,供學生選修。其學分計入學生修業要求學分。通選課無補考,學生學習課程考核不及格可重修,也可改選其它課程。
第十條通選課學時以33學時和18學時為宜,其對應學分一般為2學分和1學分。通選課的教學時段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上,以避免與必修課程的教學發生衝突。
第十一條各學院(系、部)教學秘書應將教師提交的課程簡介和教學大綱於第12-14周報送至教務處,教務處將課程簡介和教學大綱上傳至教務處網站供學生查閱。學生選課一般安排在第14-16周內。學生選課完畢,教務處應及時下達開出課程的上課時間表,通知教師準備上課。教師及時將課程教學進度上傳到“課程中心”的課程網站,以便於學生查詢。原則上,選修學生最低25人即可開課,最多不超過250人。對於連續三次未能開設出來的課程,取消其開設資格。
第四章通選課的教學
第十二條開設通選課的教師原則上應有中級以上(含中級)的職稱,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
第十三條通選課的課程內容應重在啟發思想、傳授方法。
第十四條通選課應開展研究型教學,避免灌輸式的教學方法,培養學生主動學習的能力,使學習成為創造性思維的過程,在教學過程中培養學生髮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十五條教學環節應由課堂講授、課外閱讀、課後作業、課堂討論等組成。
第十六條鼓勵教師使用多媒體等現代教育技術手段,在學校“課程中心”上建設課程教學網站。
第十七條所用教材在教師推薦的基礎上,學生按照自願原則購買。
第十八條學生要按學校的規定進行選課,並應積極參與教學過程。
第十九條學習成績的考核應突破課程學習結業時“一考定成績”的模式,採用多種恰當的考核方法,進行綜合評定,其最終成績可記為百分制的分數或等級制。
第五章通選課的質量監控
第二十條教務處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通選課的教學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以聽課、現場問卷、網上評教、座談等方式對通選課開展教學質量跟蹤。對不合格或發生重大教學事故的課程取消下學期的開課資格。
第二十一條對高質量的通識教育課程採取立項方式進行重點建設。
第二十二條對通識教育進行廣泛考察和研究,不斷總結我校通識教育的經驗教訓,逐步完善通識教育通選課制度。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2007年3月頒布的《上海外國語大學通識教育選修課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四條學校授權教務處對本辦法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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