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杯”上海市高二數學競賽

組織本項競賽的目的是:積極貫徹《上海市中國小數學課程標準(試行稿)》的要求,推動數位化數學活動和數學課外活動的開展,推進素質教育;激發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滿足學有餘力的學生學習數學的需要;發展學生的數學能力以及自主學習、探索求知和實踐套用能力,增強學生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TI杯”上海市高二數學競賽
  • 地點:上海
  • 性質:競賽
  • 類別:數學
競賽的組織,命題的內容和要求,報名的對象和人數,評獎的辦法,

競賽的組織

命題的內容和要求

(1)命題的主要依據是《上海市中國小數學課程標準(試行稿)》,內容範圍是集合與命題、不等式、函式及其性質、指數函式和對數函式、三角比和三角函式、數列、數列極限和數學歸納法、平面向量、坐標平面內的直線、圓錐曲線、算法初步、矩陣和行列式。試題以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學生對數學的理解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2)試卷分為個人賽試卷和團體賽試卷兩類。個人賽試題中數學探索和套用類問題的分值約占該卷總分的50%;團體賽試卷的試題主要是共同完成的項目。試卷中有設計圖形計算器套用的試題,學生解答全部試題可以使用包括圖形計算器在內的各種型號計算器。

報名的對象和人數

(1)參賽學生以高二年級的學生為主,高三學生一律不參加本項競賽。
(2)本市“TI數理教學技術實驗學校”、示範性高中和其他原重點中學,每校報名人數不超過10名,同時確定其中3名學生為學校團體代表隊成員;其他學校的學生,每校報名人數不超過3名,不組建團體代表隊。

評獎的辦法

1、本項競賽設立團體獎和個人獎,其中團體獎設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個人獎設一等獎(15名)、二等獎(45名)、三等獎(60名)。經市競賽組織委員會審定獲獎的團體和個人,頒發獲獎證書;團體獎前三名頒發獎盃。
2、參賽學生在個人賽中的得分是個人獎評選的依據;學校的團體成績,由代表隊成員參加個人賽的得分之和再加上在團體賽中的得分所顯示的團體總分確定(代表隊成員在個人賽中的得分,同時作為參加個人獎評選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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