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

“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活動,主要是對二十一世紀以來在當代漢語詩歌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予以表彰。評選工作由“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 負責,由一年一屆的“評獎委員會”執行, 歷年獎金、獎品由美麗島藝術基金無償全額提供支持。

“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秉持一貫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原則,是中國詩壇最具連續性、權威性、專業性的至高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麗島 桂冠詩歌獎
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主席團名單
主席祁國
秘書長何拜倫
副秘書長北塔楚天舒馮一二
蘇州詩院顧問車前子小海
簡介
“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活動,主要是對二十一世紀以來在當代漢語詩歌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予以表彰。評選工作由“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負責,由一年一屆的“評獎委員會”執行,歷年獎金、獎品由美麗島藝術基金無償全額提供支持。
“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評選秉持一貫的公開、公平、公正的評獎原則,是中國詩壇最具連續性、權威性、專業性的至高榮譽。
宗旨與標準:
1,鼓勵民間性、獨立性、探索性、學術性、多元性的詩壇風氣。
,2,鼓勵自覺繼承我國優秀詩歌傳統和借鑑外國優秀文化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的詩人。
3,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融思想性、藝術性完美結合於一體的創新作品。
4,鼓勵具有中國作風和氣派,詩格與人格統一的詩人。
5,鼓勵源頭性的詩人、流派、詩集或民刊。
6,鼓勵治學嚴謹,具有獨立、客觀的學術良知,視野開闊而又獨具慧眼的挖掘性、在場性及前曕性的各類型當代詩歌評論家。
7,鼓勵為詩歌傳播、交流、翻譯、存史等現實服務工作做出無私傑出貢獻的個人。
每年獎項與獎金設定
1,中國桂冠詩人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2,中國桂冠詩集(或民刊)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3,中國桂冠流派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4,中國桂冠詩歌翻譯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5,中國桂冠詩學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6,中國桂冠詩歌衛士獎一名(獎證、獎盃,獎金人民幣五千元整)
評獎範圍
1、2000年以來通過各類紙質媒體及電子媒體可公示的當代漢語詩歌、評論、譯文作品,包括民刊、自印本及網際網路部落格、論壇和手機網路等各類媒體。
2、2000年以來在當代漢語詩歌領域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包括創作、評論、翻譯、傳播、交流等方面的傑出人士。
3,每屆獲獎者,是以2000年以來對當代漢語詩歌的貢獻為主要考量,其榮譽並非專指獲獎年度。
4,已去世者或已獲獎者不參加評選。
評獎紀律
1、中國桂冠詩歌獎各獎項的評獎工作由組委會指定的評獎委員會承擔。評獎委員會處理評獎的具體工作。
2、中國桂冠詩歌獎評獎委員會委員由詩界內行專業的詩人、評論家、翻譯家和詩歌傳播組織工作者擔任,由組委會主席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指定一名評審主任,由評審主任提交其他評審名單,人數以7---9人為宜。每一屆評審應比上屆更新1/2以上,或全部更新。評審主任一年一任。同省評審不應占2名以上席位。
3,每項單項獎分別評獎,採用記名投票逐輪淘汰方式,每項單項獎獲獎者須獲得不少於評審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當選。超過1/2以上或出現對等票數,上報由組委會據情決定結果。
4,投票可現場舉行,也可通過電話、網際網路舉行,由評審會自行決定。
5,評審名單在評選結果未揭曉前,不得對外公布。評審在評選中與評審主任單線聯繫,無須知曉其他評審姓名等信息。
6,評審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行為。一旦發現此種行為,有關評審人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有關參評作品的資格也將予以取消。
7,當屆評審會成員不得參選。非當屆評審會成員可參選。或當屆被提名人不得擔任當屆評審。組委會人員可參選。
8,評審會主任全程負責評獎具體工作,提交評審名單、評獎細則、每項單項獎投票情況,每項獲獎者頒獎詞及評獎工作總結報告。所有相關信息將由組委會公示,以便監督。評審個人不得提前泄露評選情況。
9,評審會、組委會均為義工。
10,以評審不記名形式公布獲獎者入選票數,未獲獎其他候選人姓名、票數不作公布。
11,組委會及贊助商不得干涉評審會正常工作,評審會享有完整、獨立的評獎權利。
頒獎
1,由組委會負責評獎揭曉,並邀請獲獎者及評審參加頒獎典禮。
2,第三屆將在2014年4月26日第二屆蘇州詩院詩會舉行頒獎,獲獎者須備獲獎感言。
3,未赴會領獎者,保持其獲獎榮譽,取消獎金獎勵。未領獎金及空缺獎金由組委會增評組委會主席團特別大獎,當屆頒獎。
4,拒領獎者或不接收此評獎條例者,須提前告知評審會,評審會取消其獲獎榮譽,其當屆取消獎項不再補充,視為空缺。
解釋
以上條例由組委會負責解釋。將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予以完善。
美麗島中國桂冠詩歌獎組委會
美麗島藝術基金
蘇州詩院
中國藝術評估學會
中國詩人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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