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培火(1889年5月22—1983年4月9日),字峰山,台灣雲林人,早年就讀台灣國語學校師範部,是當時台灣的最高學府。1910年畢業後,曾擔任學校的教員;1914年加入林獻堂創設的台灣同化會,同化會解散後,蔡培火受林獻堂資助赴日本留學,考進日本官立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理科。在日本留學期間,與林獻堂商洽,創辦一所私立中學,想藉以彌補日本人對台灣老百姓教育的不平等,最終創辦起私立台中中學。蔡培火對於日本的統治,從小就有很大的反感,因此自東京接受高等教育返台後,繼續以同化會之精神幫助林獻堂,再度進行政治運動, 1922年10月, 蔡培火和林獻堂、蔣渭水、林幼春等發起並成立資產階級民族主義啟蒙文化團台灣文化協會。由蔡培火任發行人出版第一份言論刊物《台灣青年》 ,對日本殖民統治進行抗爭。 蔡培火因大力推動台灣議會設定請願運動而違反所謂“治安警察法”並遭逮捕,與蔣渭水一同被判刑四個月。在獄中,蔡培火寫的《獄中十律》,可與文天祥正氣歌相媲美。1927年, 蔡培火與林獻堂、蔡渭水等人共同建立了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政黨台灣民眾黨。台灣總督府對台灣民眾黨等政治活動,曾派人個別勸誘從事這些活動的人,要他們放棄政治活動,或作為日本人的間諜,不聽從者會被關進監獄,但蔡培火始終未被利誘。抗戰勝利後,蔡培文加入中國國民黨,代表台灣同胞赴南京參加日本投降典禮,旋任台灣省黨部執行委員,此後一直擔任國民黨政府部門要職。1983年病逝,終年94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培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台灣雲林
- 出生日期:1889年5月22
- 逝世日期:198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