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歷史學派

新歷史學派

新歷史學派是19世紀70年代至20世紀初期在德國出現的經濟學流派。它強調經濟發展的歷史性和國民經濟的有機體現,反對英國古典經濟學強調客觀經濟規律的“世界主義”(李斯特語)傾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歷史學派
  • 外文名:new historical school
  • 又名:歷史的倫理學派
  • 創立時間:1870
  • 類別經濟學流派
學派情況,基本觀點,起源及發展,李斯特,羅雪爾,希爾德布蘭德,克尼斯,華格納,布倫塔諾,施穆勒,馬克斯. 韋伯,

學派情況

新歷史學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是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歷史學派演變而來的德國經濟學派。其主要觀點和舊歷史學派基本一致,不過在運用歷史歸納法上更趨於極端,同時更加強調論理道德和法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提倡階級調和與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其主要代表有:史泰因、謝夫勒、阿道夫·華格納等。他們建立了社會政策稅收理論體系,因此,被當時財政學家稱為德國財政學界的三巨星。
新歷史學派

基本觀點

新歷史學派沿用舊歷史學派的觀點,否認社會存在著普遍的客觀的經濟規律,反對理論研究和抽象分析。新歷史學派提倡歷史統計方法,蒐集行業或城市的歷史統計資料,加以羅列和描述,而不加以理論分析和概括,熱衷於分析特定時代和特定民族的經濟發展史料。
新歷史學派反對傳統古典學派關於“中性稅收”的理論和政策,主張推行積極的社會政策稅收,即不應當把國家的職能局限於法律目的地狹隘範圍以內,而必須使複雜的國家活動實現社會目的需要。擴張政府職能。從這一認識出發,新歷史學派不再僅僅是把稅收作為籌集國家經費的純財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將其作為改變國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賦予稅收廣泛的經濟調節和社會職能,使一般財富的分配職能從屬於社會政策的目的。
社會政策稅收理論是新歷史學派理論的精髓,他們指出,只有通過這種政策來改變財產、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穩定德國的社會秩序,才能貫徹稅收的社會政策。

起源及發展

19世紀前半葉,英國完成了產業革命,獲得了世界工廠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學說代表了英國產業的利益,而德國還處在封建割據的農業國階段,為了發展德國本國的工業,對來自英國的工業品,必須採取保護貿易政策,並在意識形態上對抗英國的斯密理論。19世紀70年代以後,德國產業壯大,日漸走向壟斷,其內在矛盾開始顯露。1873年的經濟危機引起了中產階級的沒落,勞工失業和貧困,社會問題嚴重。德國社會民主黨宣傳馬克思主義,開展了工人運動。在這種背景下,新歷史學派一方面繼承了舊歷史學派的遺產,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社會改良主義。他們指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節約,不能解決問題,還必須從意識形態上批判"世界主義"、"經濟人"的利己心的理論前提,以及古典學派的"唯物主義"。在施穆勒等人的發起下,1872年成立了"社會政策學會",參加這個學會的經濟學家一般都屬於新歷史學派,也被稱做"講壇社會主義者 "。其中著名的除施穆勒、華格納和布倫塔諾之外,還有A.黑爾德(1844~1880)、G.F.克納普(1842~1926)和K.比歇爾 (1847~1930)等。 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為F.李斯特。此後W.羅雪爾將以 F.K.von薩維尼(1779~1861)為代表的法學研究中的歷史方法,套用到經濟學方面,奠定了這一學派的基礎。繼之有B.希爾德布蘭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舊歷史學派。1870年後,在舊歷史學派傳統的基礎上,形成了以 G.von施穆勒為首的新歷史學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倫塔諾(1844~1931)和A.華格納(1835~1917)。20世紀初期從內部批判歷史學派,並促進歷史學派的解體的主要人物有M.韋貝爾(1864~1920)和W.桑巴特。
代表人物

李斯特

李斯特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1841)一書中批判英國古典經濟學不強調經濟生活中國民有機體的重要,是"世界主義"和"個人主義"的經濟學。他的國民經濟學則強調經濟生活中的國民性和歷史發展階段的特徵。他反對古典學派的抽象、演繹的自然主義的方法,而主張運用從歷史實際情況出發的具體的實證的歷史主義的方法。在經濟理論方面,李斯特提出發展國民生產力的理論,批判斯密的單純"交換價值"的理論。在經濟政策上則主張採取國民主義和保護主義的貿易政策。李斯特的這種歷史主義的經濟發展階段論,形成了德國歷史學派的傳統和基本特徵。

羅雪爾

舊歷史學派的創始人。他1843年出版的《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被稱為"歷史學派的宣言"。他指出國民經濟學是研究國民經濟發展的科學,不是單純的"貨殖術"。他不主張樹立什麼經濟理想,而主張研究國民經濟的性質和需求、滿足國民經濟任務的法律措施以及它們所帶來的效果。他稱這種方法是國民經濟的歷史的解剖學和生理學。他認為人類的經濟動機,既有利己心,也有公德心。他尊重國民經濟的自然法則,這和後來的克尼斯以及施穆勒等人有不同之處,但他本人對自然法則究竟是什麼,也並不明確。他的主要著作《國民經濟學體系》(5卷,1854~1894),成為德國大學的教科書和文官考試的參考書,廣為普及。

希爾德布蘭德

1832年進入萊比錫大學學哲學、歷史和語言學。1836年任布雷斯勞大學歷史學講師,1839年任教授,1841年轉到馬爾堡大學任國家學教授。1844~1845年任該校校長。1846年因在倫敦參加了德國共產主義者俱樂部的活動,被免去職務。在三月革命期中一度任議會議員,以後亡命瑞士在蘇黎世等地大學任教。1862年和J.康拉德教授(1839~1915)一起創辦《國民經濟學與統計學年鑑》。他本是歷史學家和統計學家,和羅雪爾一樣也是從歷史國家學的基礎,進入到經濟學的研究。但他未能完成他自己的在經濟學方面獨自的體系和方法。他平生關心國家的行政和政治,曾從事鐵路建設事業,成立"儲蓄銀行"以及"寡婦年金金庫",設立統計局等。1848年他出版了《現在和將來的國民經濟學》(第一卷),從對過去經濟學說的發展過程的分析,開始研究"現在和未來的經濟學",表明了他既不同於古典學派又不同於社會主義的立場。該書序言說要將經濟學改造成為各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科學,使經濟學對國民經濟生活的認識,要採用歷史語言學的方法。他的1863年出版的《國民經濟學的當前任務》,敘述了他的方法。但是,他的歷史語言學派和羅雪爾的歷史法學派都是19世紀中葉反啟蒙思想,反理性主義的思潮,它們強調民族固有的"民族精神"。
希爾德布蘭德介紹過社會主義者恩格斯和 P.-J.蒲魯東的學說,他指出,妨害德國的政治和經濟的統一和發展的原因,以及福利的最大障礙,顯然是由於貧困。因此經濟學的任務在於認識國民生活的經濟方面來解決貧困問題。他指出,經濟發展階段的過程是實物經濟、貨幣經濟信用經濟。他企圖借"信用"來消除貧困,他把信用經濟階段理想化,看成為道德的平等的世界。他指出,貧困者可以藉助"信用"的力量而獲得資本,從而解決貧困這個社會問題。

克尼斯

克尼斯生於德意志黑森的馬爾堡,曾學習神學和國家學。1846年任馬爾堡大學講師。1855年任弗賴堡大學國家學教授。1861~1865年在巴登國會任大學選舉的議員。1865~1896年任海德堡大學教授,直至去世。他的主要著作有《歷史方法觀的政治經濟學》(1853)。他批判斯密的理論是一種"世界主義"、"永恆主義"、"理論的絕對主義",忽視了各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差異。他稱自己的經濟學是"相對性原理",也就是研究國民經濟生活發展,是經濟學的特殊課題。他不同意李斯特、羅雪爾和希爾德布蘭德的歷史發展階段理論和假設,而強調必須通過類比,去探索國民經濟現象的規律性。他反對用單一的公式來規定經濟生活發展的因果關係,認為各國國民經濟不存在共同的發展規律,而各自有它的特殊的具體的發展進程。他指出,這種經濟學只與人類的或某一國家或民族的歷史中某個時代有著有機的聯繫。它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特定的國家或民族等條件的制約下產生,同時又隨它們的變化而變化。經濟學要從歷史的生活中探求其理論基礎,它的結論只有用歷史的方法來引導解決,經濟學的一般規律,不外是歷史表現的說明和真理進化的表現。經濟學理論的"絕對主義"只能適用於某一特定歷史階段,因為它本身就是時代的產物,因此,不能將某一時代的經濟理論看作是完整無缺的,是最後的東西。
他強調研究經濟現象、經濟生活必須與其他各種文化現象結合,而不能採取孤立的抽象法。他特彆強調歷史的統計的考察,主張歸納法才是經濟學的方法。他指出經濟學既不是精神科學,也不是自然科學,而是以第三種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的科學。克尼斯是路德派的新教徒,他的歷史方法以精神因素為動力,有濃厚的宗教信仰。他是新歷史學派倫理主義的先驅,其貨幣理論屬於金屬主義。

華格納

生於德國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哥廷根及海德堡大學學習法律和國家學。1858年任維也納商學院教授,1863年轉任漢堡大學教授,1868年轉弗賴堡大學、1870年轉柏林大學任教授,講授財政學、經濟學和統計學。初期受英國古典學派影響,主張自由主義,以後參加了社會政策學會,支持O.von俾斯麥(1815~1898)的政策,並組織基督教社會黨,既反對古典經濟學的自由主義,又反對馬克思主義,提倡J.K.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薩爾的國家社會主義。他的主張主要體現在他的財政學體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稅綱領》中,他宣稱其租稅綱領是他整個社會改良綱領的最本質的實踐綱領。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學讀本》(1876),《財政學》(1877~1901),《政治經濟學原理》(1892~1894),《社會政策思潮與講壇社會主義和國家社會主義》(1912)等。
華格納將國民經濟劃分為三類組織:①營利性經濟組織;②慈善性經濟組織;③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其中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位於個別經濟組織之上,它必須保障歷史所賦予國家的歷史任務得以完成。他認為國家經費是生產性的,它將轉移到國民每年生產的總值中。他提出累進稅制,主張"國家經費膨脹的法則"。他強調國家救助是社會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國家社會主義排除勞工階層的參加,主張"先上層,後下層",認為勞工階層是國家社會主義政策的受益者。他認為社會政策只不過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認自己僅僅是"講壇社會主義者",而自認為是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的門徒,是國家社會主義者。

布倫塔諾

一般稱他為新歷史學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學於都柏林、慕尼黑、哥廷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學。1871~1872年發表了《現代工會》。1872年參加籌備社會政策學會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勞大學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學任教,1889年轉至萊比錫大學,1891年又轉到慕尼黑大學任教授,講授經濟學、經濟史及財政學,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還有《歷史中的經濟人》(1923)、《英國經濟發展史》(3卷,1927~1929)、《勞動時間、工資與生產的關係》(1876)等。
布倫塔諾的根本立場是主張勞工的團結自由。他指出,勞動力在現代科學中是商品,有它的時代的特殊意義,工會的首要任務在於使工人從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來,保障最低生活費用的工資水平。他反對"工資基金說",指出工資的源泉不在於企業家的流動資本,而完全在於消費者的購買力。他指出,提高工資、縮短工時,絕不影響工效,反而可以促進企業家採用機器,工資最高的工人反而會成為最廉價的工人。他反對政府的強制保險,主張工人自己管理失業保險。在農業和商業政策方面,他主張自由主義,土地可以自由處理。他和華格納不同,他主張由下而上地推動社會改良。
布倫塔諾指出,工會的要求構成資本主義的組成部分。他不反對資本主義,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使社會獲得了進步,市民獲得了從封建制度下解放出來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嚴和保障。他雖然也承認勞動力作為商品的不利之處,不出賣則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張工會的任務在於使"勞動力"這種商品獲得有利的出售條件。他提倡"社會政策的自由主義",維護古典經濟學自由主義的影響和從個人主義利己心出發的社會改良主義的立場。

施穆勒

新歷史學派的典型代表,他和華格納、布倫塔諾不同,要求中間階層,即處於大資本工人階級之間的中小企業、中小商人、自耕農保持獨立自主的穩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場以及他的妥協折衷主義的性格,極為鮮明,最後終於投降到俾斯麥的反動統治的一邊。他要維護的"中間階層",以後發展為由近代大工業的發達所產生的新型的熟練工人、經營輔助人員、經理及工頭、職員、白領階層、公務人員等,他認為要維護資本主義秩序的穩定,必須維護這箇中間階層。他所主張的社會改良,主體力量是有機體的國家、道德的國家、"社會的君主制"的普魯士國王、有能力的公正的官吏,還有所謂"貧者之君王"。施穆勒始終一貫地"站在中間","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的社會改良的方法論。他和華格納不同,華格納站在容克與俾斯麥一邊,與新興產業鬥爭,而施穆勒則與資本家妥協,忠於普魯士王朝,對容克持批判態度。
解體及其影響 隨著1890年俾斯麥的下台和取消反社會黨人法,新歷史學派存在的基礎開始動搖,進入了衰退解體的過程。1883年奧地利經濟學家C.門格爾發表《關於社會科學,特別是政治經濟學方法的研究》,批判歷史學派不能區別理論科學、歷史科學和政策實踐的關係,將經濟現象的歷史記述和經濟理論的歷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論上缺乏理論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經驗主義,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棄對"精密法則"的研究。門格爾強調理論經濟學正像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化學一樣,主張理論是經濟學的中心,而歷史只不過是它的輔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鑑》上發表了反批判文章《國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法論》(1883),接著門格爾又針對施穆勒的文章,發表了《德國國民經濟學中歷史主義的謬誤》(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們二人之間的爭論雖然就此結束,但在雙方門下弟子之間卻持續了20多年,學說史上稱之為"方法論論爭"。從此以後,歷史學派逐漸衰落解體,而完成這解體過程的還有待於歷史學派內部韋伯的批判,即"價值判斷論爭"。

馬克斯. 韋伯

1904年發表了《社會科學和社會政策認識的"客觀性"》,深刻地批判施穆勒將倫理道德和經濟借科學的名義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來挽救經濟生活中由於利己心所帶來的弊端,這是在科學中滲進了價值判斷。他科學地指出,在社會科學中應該將經驗的認識與價值判斷加以區分,作為經驗科學的社會科學,任務在於尋求客觀真理。至於希圖發現理想和規範,為實踐尋求對策,這屬於主觀的價值判斷問題,這裡有無數的不同的價值觀在鬥爭,只有讓人們自由去選擇和評價處於"諸神鬥爭"中的各種價值。這即是韋伯所揭示的價值的自由性。他還提出"理念型"作為社會科學方法的基本概念,指出用這個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會科學的客觀性和價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國家科學辭典》第八卷中,進行了反駁,施穆勒認為各種對立的價值判斷是階級利害對立的表現,而歷史的最終目的在於協調、統一在"共同福利"這一理想上,按照這個理想可以對各種價值判斷作出共同評價。韋伯把這種主張譏笑為"倫理的進化論",平庸之至。桑巴特、布倫塔諾等都支持韋伯的主張,桑巴特在《現代資本主義》(1902)一書中,則運用他自己的發生論的、體系論的方法研究經濟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出現了空前的通貨膨脹,歷史學派缺乏理論,束手無策,許多經濟學家都紛紛脫離歷史學派,歷史學派終於解體。德國的社會政策學會也在1935年被納粹黨所鎮壓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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