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讓梨

孔融讓梨

中國千百年來流傳的一個道德教育故事,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是中國古代東漢末文學家孔融的真實故事,教育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三字經》中“融四歲,能讓梨”即出於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融讓梨
  • 外文名:Kong-Rong gives up the biggest pear
  • 年代:東漢末年
  • 人物孔融
  • 出處:《世說新語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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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其人

孔融(153年-208年9月26日),字文舉。魯國(治今山東曲阜)人。東漢末年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家學淵源,是孔子的二十世孫,元城(今河北大名縣)縣令、泰山都尉孔宙之子。少有異才,勤奮好學,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並稱俊秀。漢獻帝即位後任北軍中侯、虎賁中郎將北海相,時稱孔北海。在任六年,修城邑,立學校,舉賢才,表儒術,經劉備表薦兼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196年),袁譚攻北海,孔融與其激戰數月,最終敗逃山東。不久,被朝廷征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又任太中大夫。性好賓客,喜抨議時政,言辭激烈,後因觸怒曹操而為其所殺。
三國志12的孔融三國志12的孔融
孔融能詩善文,曹丕稱其文“揚(揚雄)、班(班固)儔也。”散文鋒利簡潔,代表作是《薦禰衡表》,其六言詩反映了漢末動亂的現實。原有文集已散佚,明人張溥輯有《孔北海集》。

家庭

  • 七世祖孔霸,漢元帝的老師,位至侍中
  • 高祖父孔尚,鉅鹿太守
  • 父親孔宙,泰山都尉
  • 兄長,孔褒孔謙
  • 子女,據《後漢書·鄭孔荀列傳》,孔融有一子一女在孔融被捕後被殺,而在《世說新語·言語第二》中則記載是兩個兒子。孔融另有一女嫁給了羊衜,有子羊發,羊發的異母弟是羊祜

相關典故

孔融讓梨
三字經》中有“融四歲,能讓梨”,指孔融小時候就知道把大個的梨給哥哥吃的故事,教育小孩要懂得遵守公序良俗。
覆巢之下無完卵
曹操派人捉捕孔融全家時,孔融問使者,希望能夠保全兩個幼子,但是其中一位說了一句名言:“豈見覆巢之下,復有完卵乎?”最後孔融全家被殺。

作品原文

孔融讓梨的故事最早應見《世說新語箋疏》:
孔融孔融
續漢書曰:“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
後漢書·孔融傳》李賢注“《融家傳》曰:‘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白話譯文

孔融,字文舉,東漢時期山東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孫,高祖父孔尚當過鉅鹿太守,父親是泰山都尉孔宙 。孔融別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吃梨,總是拿小的吃。有人問他為什麼這么做。他回答說:"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
三國志11的孔融三國志11的孔融
李賢註解的《後漢書·孔融傳》中的《融家傳》記載:”孔融四歲的時候,和哥哥們一起吃梨,孔融總是拿小的吃。有大人問他為什麼這么做。他回答說:"我年齡小,食量小,按道理應該拿小的。“由於孔融這么聰明早慧,很小就懂得這樣的道理,宗族親戚們認為他是個奇才。”

教育意義

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懂得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古人對道德常識非常重視。道德常識是啟蒙教育的基本內容,融於日常生活、學習的方方面面。
孔融讓梨

另類解讀

曾經有一位老師將孔融讓梨的故事講給學生聽,讓學生交流這個故事的感受,學生們大多都說孔融具有謙讓的美德、要如何學習云云。唯獨一名學生,語出驚人:如果孔融不讓梨,他的哥哥們會揍他。這是他不得已的選擇。也許在他哥哥們的眼裡,他這不是謙讓,而是一種屈服。
細細分析故事的本身:兄大弟小,兄之於弟是強者,弟之於兄是弱者;梨有大小,大梨乃大利者,小梨乃小利者。強者占大利,弱者占小利,何來謙讓?要是強者將占據大利的機會讓給弱者,這才叫謙讓(因為強者本來就有力占據大利)。

延展故事

美國有一位心理學家在全美選出了50位成功人士和50名罪犯,分別給他們寫信,邀請他們談一談自己的母親。有兩封回信給他的印象特別深。
一封來信是這樣寫的: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蘋果,紅紅的大小不同,我一眼就看見中間的又紅又大的,別提多想得到了。媽媽把蘋果放在桌上,問我和弟弟:“你們想要哪個呀?”我剛想說要最大最紅的那個,沒想到弟弟搶先一步把這話說了出來。媽媽聽後瞪了弟弟一眼,責備他:“好孩子,要學會把好東西讓給別人,不能總想著自己。”一聽到這個話,我馬上轉過彎來了,改口對媽媽說:“媽媽,我想要最小的,把大的留給弟弟吧。”媽媽聽了很高興,就把那個大蘋果“獎”給了我。從此我知道了,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能直接說出來,要學會說謊。以後我學會了打架、偷、搶,只要想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不擇手段。直到現在我被送進了監獄。這是一名犯人寫來的信。
第二封信是一位叫約翰的成功人士寫來的,信中說:小時候,有一天媽媽拿來幾個大小不同的蘋果,我和弟弟們都搶著要大的。媽媽把那個最紅最大的蘋果舉在手中,對我們說:“孩子們,這個蘋果最紅最大最好吃,你們都有權利得到它,但大蘋果只有一個,怎么辦呢? 那咱們做個比,我把門前的草坪分成3塊,你們3人一人一塊兒把它修剪好,誰幹得最快最好,誰就有權得到它。”結果我乾的最好,就贏得了最大的蘋果。
這與其說是美國版的“孔融讓梨”,不如說是“約翰爭梨”。要說一個故事就能決定一種人生,顯然是極而言之;但要說母親的觀念和做法對孩子的一生沒有影響,也不實際。事故的真實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提供給我們的啟示。
在“約翰爭梨”的故事裡,約翰和他們的兄弟無論年齡多小,都是他們媽媽眼中擁有獨立人格和意志的“人”,而不是可以任由成人意志驅使安排的“屁孩兒”。“約翰爭梨”,正視人的天性和權利,通過制定和執行規則,實現了人的權利和義務之間、個人利益訴求和社會道德要求之間的統一。
當然,這種“爭”,是“明爭”,不是“暗鬥”,更不同於搶、奪。它必須在兩個條件下進行,一是有一套大家認同的規則,二是有“裁判”監督規則的執行。

西方看法

在傳統的西方家庭中,一位家長為了觀察孩子們之間的友愛程度,把大小不同的蘋果放在桌上,任由他們挑選,在挑選的結果出來以後,家長表揚了那位選的最小蘋果的那位孩子,而對那位挑選了大蘋果的孩子進行了批評,其實在挑選的最初,那位選擇小蘋果的孩子也是想選大蘋果,但他懂得選小的更能贏得大人的青睞,從而違背自己最初的意願選擇了小蘋果。而這在某種程度上給了那些受批評的孩子一些啟發,間接導致了孩子們學會了撒謊,過早接觸了一些不良的信息。最終孩子們長大後都走上了違法的道路,然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另一個家庭,卻發生了不同結果,家長鼓勵挑選小的蘋果的孩子,讚揚他們的友愛精神,並且表揚挑選大蘋果的孩子,稱讚他們勇於追求自己想要的,顯然這些孩子長大後都有了不一般的成就。從實踐中我們可以看出並非孔融讓梨就一定能造就一個聖人(這是什麼論調,讓了個梨就成聖人了,古人讓不學無術的今人冤死了)。

特種郵票

為了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國家郵政局定於2007年6月1日發行《孔融讓梨》特種郵票1套2枚。
郵票詳情如下:
志號:2007-14
孔融讓梨孔融讓梨
圖 序 圖 名 面 值
(2-1)T 分果 1.20元
(2-2)T 讓梨 1.20元
郵票規格:30×40毫米
齒孔度數:13.5×13度
整張枚數:20枚(10套郵票)
整張規格:150×240毫米
小本票編號:(32)2007
小本票外形規格:130×6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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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最喜歡的故事書-孔融讓梨
作者:車艷青 編出版社:中國人口出版社出版時間:2015年1月
目錄
孔融讓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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